1.一種用于泥沼地區(qū)高聳構筑物的復合基樁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1)根據(jù)地質情況及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下部尺寸設計樁的數(shù)量,采用四角各設計一根,中間設計1-2根;(2)利用螺旋鉆機形成樁孔,樁長為高聳建筑物或構筑物高度的1/10-1/15,樁孔徑為400-600mm;(3)樁孔形成后下入鋼筋籠,鋼筋籠下部不設箍筋,鋼筋籠就位后,澆入干硬性混凝土;(4)在鋼筋籠內外側下入雙套管,外側套管封閉鋼筋籠與樁孔壁之間的空隙,鋼筋籠內側套管緊貼鋼筋籠;(5)灌注混凝土同時提升內外雙套管成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6)步和第(7)步,(6)在樁頂綁扎鋼筋形成連梁,同時綁扎承臺鋼筋,并在樁頂位置預埋連接件;(7)澆筑承臺、連梁混凝土,承臺的高度大于樁徑,連梁的高度大于承臺的高度,承臺的邊緣超出樁的外側邊緣兩倍樁徑以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固化劑包括:水泥、海泡石、羥基磷灰石、草木灰、聚丙稀酰胺;其組成按照重量比,水泥10-15%,海泡石20-30%,羥基磷灰石15-25%,草木灰20-25%,聚丙稀酰胺15-20%;固化劑的摻入量為加固土體重量的8-2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土體含水率為37%,樁周土體為粉質粘土時,上述固化劑的組成是,水泥、海泡石、羥基磷灰石、草木灰、聚丙稀酰胺;其組成按照重量比,水泥10%,海泡石30%,羥基磷灰石20%,草木灰20%,聚丙稀酰胺20%;固化劑的摻入量為加固土體重量的15%。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第(3)步結束后,利用重錘通過內套管對干硬性混凝土進行夯擊,并按照規(guī)范達到三擊貫入度要求,在樁端形成擴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