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結構,尤其是涉及一種裁床的真空腔結構,它主要用于裁床負壓吸緊裁割材料的支撐結構。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真空腔結構:主體是兩塊平側板、一塊前端板、一塊后端板和一塊平底板焊接而成,兩側板間由80x80的矩形管焊接支撐,底板上焊接有加強筋板保證底板的強度,前后端板處有加強筋板保證前后端板的強度,側板上焊有C形筋板來增加側板的強度。
此真空腔存在的缺陷如下:1)在負壓較大時,過窗送料,會導致支撐主動軸附近的局部側板發(fā)生局部彈性變形,從而影響傳動鏈條變松動,負壓降低時,側板由彈性變形恢復原來狀態(tài),導致鏈條受到更大的拉力,易被拉斷;2)此真空腔在使用過程中,如果高負壓過窗,真空腔前后端裝配的前后蓋板會變形很大,向下壓緊過窗毛氈,易產生其他問題;3)在高負壓時,80x80矩形管的撓度過大,有4-5mm,影響切割精度;4)此真空腔需要安裝在底架上,底架由于加工精度很難達到很高,要裝配到設計要求,比較困難。
公開日為2012年12月19日,公開號為 202607290U的中國專利中,公開了一種名稱為“用于裁床的真空室組件和真空吸附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該專利包括支撐平板,支撐平板上面固定導氣板,支撐平板下面固定真空腔體,真空腔體通過設在支撐平板上的通氣孔與導氣板上的導氣槽連通。雖然該專利適合現(xiàn)場多塊真空室組件的拼接,能實現(xiàn)對較大面積面料的吸附,中間層導氣板具有通氣和良好的支撐效果,具有較好的密封吸附效果和工作臺面平整度,但是真空腔體的在使用中腔體結構易變形,成本高,強度不好,故其還是存在上述缺陷。
公開日為2016年03月02日,公開號為205060659U的中國專利中,公開了一種名稱為“裁割機真空吸附機構”的實用新型專利。該專利包括設于裁割工作臺面下方的真空吸附機構本體,真空吸附機構本體包括一真空腔體,真空腔體內設有滑軌和傳送機構;真空腔體的一側開設有與吸氣口,吸氣口與真空腔室連通,并且吸氣口通過吸氣管道與空氣壓縮機連接,在空氣壓縮機的作用下,被裁割的材料與鬢毛磚之間產生負壓力,負壓力會給鬃毛磚槽一向上的牽引力,牽引力會降低鬃毛磚槽對滑軌的正壓力。雖然該專利使傳動過程中的摩擦力減小,但是本申請的真空腔結構與此結構不同,且腔體結構不會被吸變形,強度更好,故其還是存在上述缺陷。
因此,提供一種強度和穩(wěn)定性好,省材成本低,腔體結構不會被吸變形的真空腔結構,顯得尤為必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安全可靠,強度和穩(wěn)定性好,省材成本低,真空腔在高負壓過窗送料時,不會發(fā)生鏈條拉斷,且高負壓過窗時,腔體結構不會被吸變形的裁床的真空腔結構。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裁床的真空腔結構包括左側板、右側板、前端板、后端板和底板,所述底板與前端板、后端板、右側板和左側板相互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側上板、前側下板、后側下板、底支撐桿、毛磚導條、電機固定板、上橫桿一、上橫桿二、上橫桿三、上橫桿四、左連接板、右連接板、封板、底架梁板右、底架梁板左、運輸支撐板、豎支撐板一和豎支撐板二,所述前側上板和前側下板相連,該前側下板和后側下板均固定在右側板上,左側板分別與前側下板和后側下板連接,前端板分別與前側下板、右側板和左側板相連,后端板分別與后側下板、右側板和左側板相連,底支撐桿固定在底板,毛磚導條的一端與前側下板連接,該毛磚導條的另一端與后側下板連接,電機固定板安裝在上橫桿四上,上橫桿四連接在右側板和左側板之間,上橫桿一、上橫桿二和上橫桿三分別與右側板和左側板連接,左連接板和右連接板均安裝在左側板上,該左連接板和右連接板均與封板連接,底架梁板右和底架梁板左均與運輸支撐板相連,該運輸支撐板與前端的豎支撐板一和豎支撐板二連接;結構合理,安全可靠,省材成本低,真空腔在高負壓過窗送料時,不會發(fā)生鏈條拉斷,且高負壓過窗時,腔體結構不會被吸變形。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還包括底板加強筋,所述底板加強筋焊接在底板上;增加了整個真空腔體結構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還包括后蓋板支撐條,所述后蓋板支撐條分別與左側板和右側板連接。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還包括貼板和支撐加強筋,所述貼板焊接在支撐加強筋上;使得結構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更好。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所述前側上板與后側下板通過螺栓連接。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所述前側上板與前側下板、右側板和左側板通過螺栓連接;使得連接更穩(wěn)固。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所述上橫桿一、上橫桿二、上橫桿三和上橫桿四均采用矩形管制成。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和效果:1、結構設計合理,安全可靠,真空腔在高負壓過窗送料時,不會發(fā)生鏈條被拉斷;2、在高負壓過窗時,腔體結構不會被吸變形;3、真空腔體不需要底架,重量和原真空腔相當,省去底架結構,節(jié)約了成本;4、通過對焊接材料合理的折彎和滾圓,增加了整個真空腔體結構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同時也達到節(jié)省材料和更合理的利用腔內空間。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中D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2中E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2中A處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前側上板1,前側下板2,右側板3,前端板4,底板加強筋5,毛磚導條6,底板7,底支撐桿8,電機固定板9,后端板10,后側下板11,后蓋板支撐條12,底架梁板右13,運輸支撐板14,底架梁板左15,左側板16,上橫桿一17,上橫桿二18,上橫桿三19,上橫桿四20,左連接板21,封板22,后端連接角鐵23,右連接板24,貼板25,豎支撐板一26,支撐加強筋27,豎支撐板二28。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下實施例是對本發(fā)明的解釋而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以下實施例。
實施例。
參見圖1至圖7,本實施例中裁床的真空腔結構包括左側板16、右側板3、前端板4、后端板10、底板7、前側上板1、前側下板2、后側下板11、底支撐桿8、毛磚導條6、電機固定板9、上橫桿一17、上橫桿二18、上橫桿三19、上橫桿四20、左連接板21、右連接板24、封板22、底架梁板右13、底架梁板左15、運輸支撐板14、豎支撐板一26和豎支撐板二28。
本實施例中的底板7與前端板4、后端板10、右側板3和左側板16相互連接,前側上板1和前側下板2相連,該前側下板2和后側下板11均固定在右側板3上,左側板16分別與前側下板2和后側下板11連接,前端板4分別與前側下板2、右側板3和左側板16相連,后端板10分別與后側下板11、右側板3和左側板16相連,底支撐桿8固定在底板7,底支撐桿8與前端板4、底板7和后端板10焊接。
本實施例中毛磚導條6的一端與前側下板2連接,該毛磚導條6的另一端與后側下板11連接,電機固定板9安裝在上橫桿四20上,上橫桿四20連接在右側板3和左側板16之間,上橫桿一17、上橫桿二18和上橫桿三19分別與右側板3和左側板16焊接,左連接板21和右連接板24均安裝在左側板16上,該左連接板21和右連接板24均與封板22連接,底架梁板右13和底架梁板左15均與運輸支撐板14相連,該運輸支撐板14與前端的豎支撐板一26和豎支撐板二28連接。
本實施例中的底板加強筋5焊接在底板7上,后蓋板支撐條12分別與左側板16和右側板3連接。
本實施例中的貼板25焊接在支撐加強筋27上、后端的豎支撐板一26或豎支撐板二28上。
本實施例中的前側上板1與后側下板11通過螺栓連接;前側上板1與前側下板2、右側板3和左側板16通過螺栓聯(lián)結為一體。
本實施例中的上橫桿一17、上橫桿二18、上橫桿三19和上橫桿四20均采用矩形管制成。
本實施例中的豎支撐板二28、支撐加強筋27和豎支撐板一26分別與右側板3、底架梁板右13或底架梁板左15及左側板16焊接。
本實施例中的后端連接角鐵23與底架梁板右13、底架梁板左15、左連接板21和右連接板24焊接。
本實施例中的底板加強筋5與右側板3或左側板16、底板7和底支撐桿8焊接。
本實施例中的左連接板21焊接在件左側板16上,封板22與左連接板21和左側板16焊接;右連接板24焊接在左側板16上,封板22與右連接板24和左側板16焊接。
本實施例固定主動軸的側板處引起的局部變形,通過增加側板的厚度來減小變形量至可以忽略不計,能保證鏈條在傳動過程中,不會出現(xiàn)反復變松和張緊從而導致鏈條斷裂;前端板4和后端板10的蓋板采用折彎,然后焊接一塊薄平板,形成一個三角結構,從而保證在大負壓時,蓋板中間的最大變形很小;前端板4和后端板10采用圓弧結構,從而達到不需要用加筋板就能保證足夠的強度,也節(jié)省了空間;底支撐桿8采用120x80矩形管,在高負壓作用在不同寬度的真空腔時,都只產很小的撓度,不影響切割精度;在真空腔側板上焊接底部的支撐結構,省去裝配底架這道工序。
通過上述的實施例使得真空腔體在高負壓工作時,無明顯的變形情況發(fā)生;在高負壓工作時,僅邊緣有很小變形,對裁床工作無影響;高負壓工作時,裁床中間的撓度很小,對裁片的尺寸精度無影響;相較以前,不用裝配底架,節(jié)約了兩個人工一天的時間,節(jié)約成本。
通過上述闡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已能實施。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其零、部件的形狀、所取名稱等可以不同,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結構所作的舉例說明。凡依據本發(fā)明專利構思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者簡單變化,均包括于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內。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本發(fā)明的結構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