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狀態(tài)。這里,條件3A是開閉體10位于制動區(qū)域,并且,用戶未與開閉體10接觸的情況(步驟S403 —步驟S413 —步驟S414)。條件3B是用戶與開閉體10接觸的情況(步驟S404 —步驟S405 —步驟S406 (步驟S407))。
[0144]在開閉體為強制動狀態(tài)的情況下,滿足條件4A時移至自由狀態(tài),滿足條件4B時移至中制動狀態(tài)。這里,條件4A是用戶與開閉體10接觸的情況(步驟S404 —步驟S405 —步驟S406 (步驟S407))。條件4B是開閉體10停止或者以規(guī)定速度以下移動的狀態(tài)持續(xù)了規(guī)定時間的情況。
[0145]這樣,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根據(jù)車輛的傾斜度修正自由狀態(tài)的保持力,所以能夠抑制開閉體10由于自重而自行時的加速。由此,能夠防止開閉體10以用戶未預期的速度、重量移動等,而用戶不能夠完全支撐開閉體10,而開閉體10碰撞相鄰停車的其他的車輛、或者用戶被夾住手、腳。
[0146]變形實施方式
[0147]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實施方式而能夠進行各種變形。
[0148]例如,在上述第四實施方式中,示出了在第二或者第三實施方式的開閉體控制裝置進一步設置了位置檢測傳感器20的例子,但也可以在第一實施方式的開閉體控制裝置進一步設置位置檢測傳感器20。
[0149]另外,在上述第五實施方式中,示出了在第四實施方式的開閉體控制裝置進一步設置了傾斜傳感器22的例子,但也可以在第一?第三實施方式的任意一個開閉體控制裝置進一步設置傾斜傳感器22。
[0150]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假定通過手動從全閉位置打開開閉體10的情況,示出了系統(tǒng)構成例,但也可以進一步安裝用于自動地使開閉體10從全閉狀態(tài)打開至不是全開狀態(tài)的規(guī)定的開度的開閉體驅動裝置。通過進一步設置這樣的彈出機構,能夠使用戶的開門動作變得容易并且順暢。
[0151]符號說明
[0152]10…開閉體;12…接觸檢測傳感器;14…速度檢測傳感器;16…位移檢測傳感器;18…負荷檢測傳感器;20…位置檢測傳感器;22…傾斜傳感器;24…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26...控制裝置;30…車輛;32…側門;34…后尾門;36…外側把手部;38…支柱部;40…門板部;42…后尾門的下端部;44...車門內飾部;46...把手部;48...內側把手部。
【主權項】
1.一種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第一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用戶的對開閉體的操作部的接觸的有無的第一檢測信號; 第二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所述開閉體的移動速度的第二檢測信號;以及 信號輸出單元,其構成為向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調節(jié)所述開閉體的保持力的控制信號, 根據(jù)表示檢測到所述用戶的對所述操作部的接觸的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比第二保持力小的第一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移動速度是規(guī)定速度以上的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時,不管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所述第一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移動速度不滿規(guī)定速度的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所述第二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二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用戶未與所述操作部接觸的所述第一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比所述第二保持力大的第三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第三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所述開閉體的位移的第三檢測信號,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二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檢測到所述用戶的對所述操作部的接觸的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和表示所述開閉體進行了位移的所述第三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第四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所述開閉體位于關閉位置、允許所述開閉體的移動的自由區(qū)域以及限制所述開閉體的進一步的開動的制動區(qū)域的哪一個的第四檢測信號, 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位于所述制動區(qū)域的所述第四檢測信號、和表示所述用戶未與所述操作部接觸的所述第一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比所述第二保持力大的第四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6.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第三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所述開閉體的位移的第三檢測信號;以及 第四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所述開閉體位于關閉位置、允許所述開閉體的移動的自由區(qū)域以及限制所述開閉體的進一步的開動的制動區(qū)域的哪一個的第四檢測信號, 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位于所述制動區(qū)域的所述第四檢測信號、和表示所述開閉體的位移方向為打開方向的所述第三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比所述第二保持力大的第四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者6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構成為所述制動區(qū)域能夠變更為所希望的范圍。
8.根據(jù)權利要求1?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第五信號接收單元,其構成為接收表示車輛的傾斜度的第五檢測信號, 在接收了表示所述車輛比規(guī)定的傾斜度傾斜的所述第五檢測信號時,向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代替所述第一保持力而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與所述車輛的所述傾斜度對應的比所述第一保持力大且比所述第二保持力小的第五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號輸出單元具有輸出用于根據(jù)所述用戶的意思而強制地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比所述第二保持力大的第四保持力的所述控制信號的單元。
10.一種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接觸檢測傳感器,其用于檢測用戶的對開閉體的操作部的接觸的有無; 速度檢測傳感器,其用于檢測所述開閉體的移動速度; 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其用于調節(jié)所述開閉體的保持力;以及 控制裝置,其基于所述接觸檢測傳感器以及所述速度檢測傳感器的檢測結果控制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 所述控制裝置根據(jù)表示檢測到所述用戶的對所述操作部的接觸的第一檢測信號,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比第二保持力小的第一保持力,并且,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所述移動速度是規(guī)定速度以上的第二檢測信號時,不管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維持為所述第一保持力。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開閉體的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所述移動速度不滿規(guī)定速度的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時,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所述第二保持力。
12.—種開閉體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其為具有檢測用戶的對開閉體的操作部的接觸的有無的接觸檢測傳感器、檢測所述開閉體的移動速度的速度檢測傳感器、以及調節(jié)所述開閉體的保持力的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的車輛的開閉體控制方法, 根據(jù)表示檢測到所述用戶的對所述操作部的接觸的第一檢測信號,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調節(jié)為比第二保持力小的第一保持力,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所述移動速度是規(guī)定速度以上的第二檢測信號時,不管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將所述開閉體的保持力維持為所述第一保持力。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開閉體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為所述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所述開閉體的所述移動速度不滿規(guī)定速度的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時,將所述開閉體的所述保持力切換為所述第二保持力。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能夠適當?shù)乜刂崎_閉體的保持力來提高操作性的開閉體控制方法以及裝置。具有接收表示用戶的對開閉體的操作部的接觸的有無的第一信號的單元、接收表示開閉體的移動速度的第二信號的單元、以及向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調節(jié)開閉體的保持力的控制信號的單元,根據(jù)表示檢測到用戶的對操作部的接觸的第一信號,向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將開閉體的保持力調節(jié)為比第二保持力小的第一保持力的控制信號,開閉體的保持力為第一保持力時,在接收了表示開閉體的移動速度是規(guī)定速度以上的第二信號時,不管第一信號,向保持力調節(jié)裝置輸出用于將開閉體的保持力調節(jié)為第一保持力的控制信號。
【IPC分類】E05F15-00
【公開號】CN104832025
【申請?zhí)枴緾N201510056095
【發(fā)明人】福井宣夫, 淺野良, 高柳均
【申請人】愛信精機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2月3日
【公告號】EP2905410A1, US2015021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