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車載消防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
背景技術:
車載滅火器是一種滅火器械,專用于汽車在發(fā)生火災時的滅火救援。專利號為:201420247080.6的中國專利,具體內容為:一種便攜式車載滅火器,包括筒體,噴嘴,閥門,吸管,具有側提把并與筒體上端連接的罩殼,裝于罩殼上端的用于開啟閥門的按鈕;所述的罩殼的側圍具有位于側提把上側的側孔;便攜式車載滅火器還包括位于按鈕和側提把之間的保險塊,上端壓住保險塊上部外側并與側孔側邊通過銷軸鉸接的拉環(huán),塑封釘;保險塊下部外側具有凸耳;凸耳通過塑封釘與側提把上端連接。上述專利僅能用于汽車滅火,不能有效地對滅火器進行利用。因此,需要一種能夠實現多種功能的車載滅火設備,以解決上述專利中存在的不足。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
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包括外殼、把手、壓力監(jiān)測器、警示燈,所述外殼頂部安裝有所述把手,所述把手頂部安裝有噴射按鈕,所述把手一側設置有噴嘴,所述把手正面安裝有壓力表,所述外殼底部設置有底板,所述底板下方設置有減振環(huán),所述底板下方安裝有撞片,所述底板下方安裝有壓力控制器,所述外殼一側安裝有所述警示燈,所述外殼上設置有反光條,所述外殼內部設置有防爆鋼瓶,所述防爆鋼瓶內部上方一側安裝有所述壓力監(jiān)測器,所述防爆鋼瓶內部設置有虹吸管。
上述結構中,按下所述噴射按鈕,能夠控制滅火器噴射干粉滅火,將所述撞片搬起后,能夠組成三角撞錘,在滅火完成后,所述警示燈和所述反光條能夠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后車追尾等二次事故。
為了進一步提高性能,所述把手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外殼頂部,所述噴射按鈕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把手上端,所述噴嘴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把手一側,所述壓力表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把手正面下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性能,所述底板焊接固定在所述外殼底部,所述減振環(huán)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底板下方,所述撞片通過合頁固定在所述底板下方,所述壓力控制器通過卡槽和螺栓固定在所述底板下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性能,所述警示燈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外殼正面上方,所述反光條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外殼上,所述警示燈設置在所述反光條上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性能,所述防爆鋼瓶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外殼內部,所述壓力監(jiān)測器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防爆鋼瓶內部一側上方,所述虹吸管通過卡槽固定在所述防爆鋼瓶內部。
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能夠實現火災救援的同時,還可以充當警示標志和撞錘,提高了滅火器的使用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所述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的內部結構圖;
圖2是本發(fā)明所述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的底部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所述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的主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減振環(huán);2、防爆鋼瓶;3、外殼;4、壓力監(jiān)測器;5、噴嘴;6、噴射按鈕;7、把手;8、壓力表;9、虹吸管;10、壓力控制器;11、底板;12、撞片;13、警示燈;14、反光條。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3所示,一種新型車載多功能干粉滅火器,包括外殼3、把手7、壓力監(jiān)測器4、警示燈13,外殼3頂部安裝有把手7,把手7用于移動設備,把手7頂部安裝有噴射按鈕6,噴射按鈕6用于控制干粉的噴射,把手7一側設置有噴嘴5,把手7正面安裝有壓力表8,壓力表8用于顯示防爆鋼瓶2內部壓力,外殼3底部設置有底板11,底板11下方設置有減振環(huán)1,減振環(huán)1用于減小設備振動,底板11下方安裝有撞片12,撞片12通過組裝能夠組成三角撞錘,底板11下方安裝有壓力控制器10,壓力控制器10用于控制干粉的噴射壓力,外殼3一側安裝有警示燈13,警示燈13用于顯示報警,外殼3上設置有反光條14,外殼3內部設置有防爆鋼瓶2,防爆鋼瓶2內部上方一側安裝有壓力監(jiān)測器4,壓力監(jiān)測器4用于監(jiān)測防爆鋼瓶2內部壓力,防爆鋼瓶2內部設置有虹吸管9。
上述結構中,按下噴射按鈕6,能夠控制滅火器噴射干粉滅火,將撞片12搬起后,能夠組成三角撞錘,在滅火完成后,警示燈13和反光條14能夠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后車追尾等二次事故。
為了進一步提高性能,把手7通過螺栓固定在外殼3頂部,噴射按鈕6通過卡槽固定在把手7上端,噴嘴5通過卡槽固定在把手7一側,壓力表8通過卡槽固定在把手7正面下方,底板11焊接固定在外殼3底部,減振環(huán)1通過螺栓固定在底板11下方,撞片12通過合頁固定在底板11下方,壓力控制器10通過卡槽和螺栓固定在底板11下方,警示燈13通過卡槽固定在外殼3正面上方,反光條14通過卡槽固定在外殼3上,警示燈13設置在反光條14上方,防爆鋼瓶2通過卡槽固定在外殼3內部,壓力監(jiān)測器4通過卡槽固定在防爆鋼瓶2內部一側上方,虹吸管9通過卡槽固定在防爆鋼瓶2內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