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均為相同的結構,具有相對于作為基體部的外部裝飾部分38而被固定的風扇35、能夠相對于外部裝飾部分38而進行拆裝的過濾器36及管道37。
[0089]另外,本實施例的過濾器36及管道37能夠在如圖20(A)所示的于管道37中安置有過濾器36的狀態(tài)下,如圖18及圖19所示那樣相對于記錄裝置I而進行拆裝。
[0090]此外,如圖20(A)至圖20(C)所示,管道37與管道28相同,具有開口部39,并成為能夠通過由風扇35產(chǎn)生的抽吸力而從開口部39抽吸周圍的空氣的結構。而且,如圖19所示,過濾器36在通過由風扇35產(chǎn)生的抽吸力而在管道35內產(chǎn)生的方向E的氣流的流道中,被配置于開口部39與風扇35之間。
[0091]根據(jù)這種結構,本實施例的記錄裝置I與實施例一的記錄裝置I相同,成為能夠對墨霧等異物附著在被記錄介質P上而弄臟該被記錄介質P的情況進行抑制的結構。
[0092]另外,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實施例,而是能夠在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發(fā)明的范圍內進行各種各樣的改變,當然,這些改變也被包含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
[0093]例如,雖然上述實施例一及實施例二的記錄裝置I均在霧回收部中設置有過濾器,但也可以為不具備過濾器的結構的記錄裝置。
[0094]以上,基于具體的實施例而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說明。在此,對于本發(fā)明,再次進行總結說明。
[0095]本發(fā)明的第一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具備:基體部6及基體部38 ;被設置于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的氣流產(chǎn)生部26及氣流產(chǎn)生部35 ;具有開口部31及開口部39,并構成從該開口部31及開口部39至氣流產(chǎn)生部26及氣流產(chǎn)生部35的氣流的流道的管道28及管道37,管道28及管道37能夠相對于基體部6及基體部38而進行拆裝。
[0096]此處,“基體部”是指如下含義,S卩,除了包括構成記錄裝置I的框架部分或外部裝飾部分之外,還包括例如具備噴出油墨而實施記錄的記錄部的滑架等。
[0097]根據(jù)本方式,管道28及管道37能夠相對于基體部6及基體部38而進行拆裝。因此,當墨霧等異物堆積于管道28及管道37內時,能夠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該管道28及管道37并對該管道28及管道37進行清掃或更換等。因此,能夠對該異物附著在被記錄介質P上而弄臟該被記錄介質P的情況進行抑制。
[0098]本發(fā)明的第二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方式中,還具備被設置于開口部31及開口部39與氣流產(chǎn)生部26及氣流產(chǎn)生部35之間的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能夠相對于基體部6及基體部38而進行拆裝。
[0099]根據(jù)本方式,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能夠相對于基體部6及基體部38而進行拆裝。因此,當墨霧等異物堆積于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上時,能夠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該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并對該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進行清掃或更換等。因此,能夠有效地對該異物附著在被記錄介質P上而弄臟該被記錄介質P的情況進行抑制。
[0100]本發(fā)明的第三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方式中,被構成為,能夠將管道28及管道37先于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而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
[0101]根據(jù)本方式,被構成為能夠將管道28及管道37先于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而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因此,通過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僅拆下管道28及管道37并對該管道28及管道37進行清掃或更換等,而不實施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的清掃或更換等,從而能夠對堆積于管道28及管道37內的墨霧等異物附著在被記錄介質P上而弄臟該被記錄介質P的情況進行抑制。
[0102]本發(fā)明的第四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方式或第三方式中,被構成為,能夠將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先于管道28及管道37而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
[0103]根據(jù)本方式,被構成為能夠將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先于管道28及管道37而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因此,能夠提高如下的情況下的操作性,即,在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與管道28及管道37相比更易于變臟的結構等中,必須在與管道28及管道37較短的期間內對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實施清掃或更換等的情況。
[0104]本發(fā)明的第五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方式至第四方式中的任意一個方式中,被構成為,將管道28及管道37和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 —起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
[0105]根據(jù)本方式,被構成為將管道28及管道37和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 —起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因此,能夠提高將管道28及管道37和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 —起從基體部6及基體部38上拆下時的操作性。
[0106]本發(fā)明的第六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方式至第五方式中的任意一個方式中,基體部6具有向被記錄介質P噴出油墨的噴嘴形成面F,并且開口部31被構成為與噴嘴形成面F齊平。
[0107]根據(jù)本方式,開口部31被構成為與噴嘴形成面F齊平。即,基體部6具備具有噴嘴形成面F的記錄部4,同時被設置于基體部6上的、該記錄部4的噴嘴形成面F與管道28的開口部31被構成為齊平。因此,能夠對在產(chǎn)生從噴嘴形成面F朝向開口部31的氣流的情況下,該氣流成為亂流的情況進行抑制。因此,能夠對墨霧等附著在被記錄介質P上而弄臟該被記錄介質P的情況、墨霧等附著在噴嘴形成面F上而引起油墨的噴出不良的情況等進行抑制。
[0108]另外,“開口部31被構成為與噴嘴形成面F齊平”是指如下含義,S卩,除了包括開口部31被構成為在嚴格意義上與噴嘴形成面F齊平的結構之外,還包括以如下的程度錯開的結構,即,在產(chǎn)生從噴嘴形成面F朝向開口部31的氣流的情況下,該氣流不會成為亂流的程度。
[0109]本發(fā)明的第七方式的記錄裝置I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方式至第六方式中的任意一個方式中,在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與氣流產(chǎn)生部26及氣流產(chǎn)生部35之間具備壓力檢測部。
[0110]根據(jù)本方式,在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與氣流產(chǎn)生部26及氣流產(chǎn)生部35之間具備壓力檢測部。因此,能夠根據(jù)所述壓力檢測部的檢測結果,而實現(xiàn)忘記安裝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的檢測、更換過濾器27及過濾器36的時機的檢測等。
[0111]符號說明
[0112]I…記錄裝置;2…支承軸;3…介質支承部;4…記錄頭;5…記錄機構;6…滑架(基體部);7…輸送機構;8…輸送棍對;9…張緊桿;10...收卷軸;11…控制部;12…CPU ;13…系統(tǒng)總線;14...ROM ;15...RAM ; 16…風扇電機;17…頭驅動部;18...電機驅動部;19...滑架電機;20…輸送電機;21…送出電機;22…收卷電機;23…輸入輸出部;24…PC ;25、25a、25b…霧回收部;26…風扇(氣流產(chǎn)生部);27…過濾器;28…管道;29…抓手;30…孔部;31…開口部;32…固定部;33…罩部;34…霧回收部;35…風扇(氣流產(chǎn)生部);36…過濾器;37…管道;38…外部裝飾部分(基體部);39…開口部;F…噴嘴形成面;P…被記錄介質;R1…被記錄介質的卷筒;R2…被記錄介質的卷筒。
【主權項】
1.一種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基體部;氣流產(chǎn)生部,其被設置于所述基體部上;管道,其具有開口部,并構成從該開口部至所述氣流產(chǎn)生部的氣流的流道,所述管道能夠相對于所述基體部而進行拆裝。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過濾器,該過濾器被設置于所述開口部與所述氣流產(chǎn)生部之間,所述過濾器能夠相對于所述基體部而進行拆裝。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被構成為,能夠將所述管道先于所述過濾器而從所述基體部上拆下。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被構成為,能夠將所述過濾器先于所述管道而從所述基體部上拆下。5.如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被構成為,能夠將所述管道和所述過濾器一起從所述基體部上拆下。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部具有向被記錄介質噴出油墨的噴嘴形成面,所述開口部被構成為與所述噴嘴形成面齊平。7.如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過濾器與所述氣流產(chǎn)生部之間具備壓力檢測部。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記錄裝置,該記錄裝置具備:基體部;被設置于基體部上的氣流產(chǎn)生部;具有開口部,并構成從該開口部至氣流產(chǎn)生部的氣流的流道的管道,管道能夠相對于基體部而進行拆裝。
【IPC分類】B41J29/17, B41J2/01
【公開號】CN104924760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24475
【發(fā)明人】中田敏雄
【申請人】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9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0日
【公告號】EP2921311A2, US2015026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