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歷史教學用教桿,屬于歷史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進行歷史教學時,往往會涉及較多的朝代和年代問題,同學們在記憶時經(jīng)常出現(xiàn)混淆的狀況,而且朝代和年代的對應也是歷史教學時的難題,因此現(xiàn)在歷史教學時會使用到專用的教學用具,但是,現(xiàn)在的教學用具大多設計較為簡單,沒有很好的教學效果,而且大多體積較大,不便于攜帶,因此設計較小的歷史教學桿,由于教室空間較大,教桿的體積較小,這樣就不能滿足每位同學都能夠看清楚,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歷史教學用教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歷史教學用教桿,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朝代以及年代顯示更加一目了然,因此便于記憶。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包括教桿本體,所述教桿本體包括基座、支撐柱、朝代顯示板、年代豎桿、年代顯示板、滑動件和固定座,所述固定座設置在基座的兩側(cè),所述基座的底部設有吸盤,所述支撐桿設置在基座的一側(cè),所述基座和所述支撐柱上均設有支撐桿,朝代顯示板通過支撐桿安裝在支撐柱上,所述年代顯示板通過支撐桿安裝在基座的前側(cè)上,所述年代豎桿通過滾輪安裝在基座的凹槽內(nèi),所述年代豎桿上還設有滑動件,所述滑動件上設有通孔一和通孔二,所述滑動件通過通孔一套設在年代豎桿上,所述滑動件通過通孔二套設在朝代橫桿上。
進一步地,所述朝代橫桿的一端設有指示箭頭。
進一步地,所述朝代顯示板和所述年代顯示板的數(shù)量均為7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包括朝代橫桿、年代豎桿、朝代顯示板、年代顯示板、滑動件和固定座。
1.通過朝代顯示板能夠在支撐柱上按照朝代的次序由下而上進行排序,通過年代顯示板能夠在基座上由左至右按照年份進行排序,在具體表示時,朝代橫桿能夠通過滑動件內(nèi)的通孔一使其在年代豎桿上進行上下升降,這樣朝代橫桿一端的指示箭頭能夠指向朝代顯示板,從而能夠起到指示朝代的作用,年代豎桿能夠通過滑動件內(nèi)的通孔二使其在朝代橫桿上進行左右平移,通過底部的滾輪移動能夠起到指示年份的作用;
2.該歷史教學用教桿設計合理,朝代以及年代顯示更加一目了然,因此便于記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內(nèi)滑動件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內(nèi)凹槽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中:1-基座、2-支撐柱、3-朝代顯示板、4-支撐桿、5-固定座、6-通孔一、7-吸盤、8-年代顯示板、9-朝代橫桿、10-滑動件、11-年代豎桿、12-通孔二、13-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jié)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歷史教學用教桿,包括教桿本體,教桿本體包括基座1、支撐柱2、朝代顯示板3、年代豎桿11、年代顯示板8、滑動件10和固定座5,固定座5設置在基座1的兩側(cè),基座1的底部設有吸盤7,支撐桿4設置在基座1的一側(cè),基座1和支撐柱2上均設有支撐桿4,朝代顯示板3通過支撐桿4安裝在支撐柱2上,年代顯示板8通過支撐桿4安裝在基座1的前側(cè)上,年代豎桿11通過滾輪安裝在基座的凹槽13內(nèi),年代豎桿11上還設有滑動件10,滑動件10上設有通孔一6和通孔二12,滑動件10通過通孔一6套設在年代豎桿11上,滑動件10通過通孔二12套設在朝代橫桿9上。
朝代橫桿9的一端設有指示箭頭,朝代顯示板3和年代顯示板8的數(shù)量均為7個,在使用時,通過朝代顯示板3能夠在支撐柱2上按照朝代的次序由下而上進行排序,通過年代顯示板8能夠在基座1上由左至右按照年份進行排序,在具體表示時,朝代橫桿9能夠通過滑動件10內(nèi)的通孔一6使其在年代豎桿11上進行上下升降,這樣朝代橫桿9一端的指示箭頭能夠指向朝代顯示板3,從而能夠起到指示朝代的作用,年代豎桿11能夠通過滑動件10內(nèi)的通孔二12使其在朝代橫桿9上進行左右平移,通過底部的滾輪移動能夠起到指示年份的作用,該裝置顯示較為明顯,便于同學們進行記憶,由于在基座1底部設有吸盤7,因此能夠使教桿本體牢牢的固定在桌面上,這樣適用范圍較廣,該歷史教學用教桿設計合理,朝代以及年代顯示更加一目了然,因此便于記憶。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