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偏光照明裝置的偏光棱鏡板,其中,所述偏光棱鏡板為長方體薄板,包括:
入射面,設置于面光源的上方,具有沿所述偏光棱鏡板的長邊排列的凹槽狀結構陣列,用以將射入所述入射面的光線朝預設的目標方向偏折;
出射面,與所述入射面相對設置,具有沿所述偏光棱鏡板的長邊排列的凸起狀結構陣列,用以將射到所述出射面射出的光線再次朝所述預設的目標方向偏折,其中,所述入射面上的每個凹槽狀結構與所述出射面上的每個凸起狀結構在所述偏光棱鏡板的高度方向上一一對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光棱鏡板,其中,所述偏光棱鏡板的厚度小于等于2mm。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偏光棱鏡板,其中,凸起狀結構的最大高度為1.2mm,所述凹槽狀結構的最大凹陷深度為0.68mm。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偏光棱鏡板,其中,所述出射面射出的光線與所述偏光棱鏡板高度方向的夾角大于等于20±5度。
5.一種偏光照明裝置,包括:
金屬底盤;
設置在所述金屬底盤上的光源模組,光源模組包括基板及沿基板面積范圍內陣列的多個發(fā)光源,其中,所述基板為長方體薄板;
設置在所述光源模組上的擴散元件,其中,所述擴散元件為長方體薄板;
設置在所述擴散元件上的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偏光棱鏡板;以及
與所述金屬底盤配合,將所述光源模組、所述擴散元件以所述棱鏡板裝配在一起的邊框。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金屬底盤、所述光源板、所述擴散板、所述偏光棱鏡板以及所述邊框的橫截面的形狀相同、大小相同或相近。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光源模組包括分別陣列有多個發(fā)光源的第一光源組件和第二光源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光源組件和所述第二光源組件為長條形,且所述第一光源組件和所述第二光源組件并排沿所述偏光棱鏡板2的長度方向非對稱分布上所述金屬底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