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照明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
背景技術:
照明燈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設備,其大多安裝于建筑內,起到照明的作用,現(xiàn)有的照明燈大多連接市電,在發(fā)生停電情況時一般都無法再使用。另外,現(xiàn)有的照明燈一般都固定安裝在一個地方,不能隨意移動。
現(xiàn)有的大樓在發(fā)生火災等情況時,供電線路一般都會被燒斷,導致大樓斷電,而一旦發(fā)生斷電情況,尤其是在夜間的時候,照明燈無法正常工作,這將給現(xiàn)場人員的逃生帶來極大的阻礙。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
本發(fā)明解決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包括固定座、設置在固定座上的供電機構和位移機構、設置在位移機構上的支撐架以及設置在支撐架上的照明機構;
所述固定座的頂部設有第一凹槽,所述供電機構位于第一凹槽內,所述位移機構有兩個,兩個位移機構均設置在固定座的上端面且分別位于第一凹槽的兩側,所述支撐架位于第一凹槽的上方,所述支撐架的兩端分別與兩個位移機構連接;
所述供電機構包括第一殼體、設置在第一殼體頂部的電源插座以及設置在第一殼體內的第一電路模塊,所述第一殼體設置在第一凹槽內,所述第一殼體與第一凹槽匹配,所述電源插座與第一電路模塊電連接;
所述位移機構包括第二殼體、設置在第二殼體內的提升組件和設置在提升組件上的線性移動組件,所述提升組件包括氣缸和支板,所述氣缸的輸出軸豎直向上設置,所述支板水平設置,所述支板的底部與氣缸的輸出軸連接,所述線性移動組件設置在支板的頂部,所述線性移動組件包括水平設置在支板上端面的絲杠和驅動絲杠轉動的電機;
所述支撐架的兩端均設有限位塊,所述限位塊上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設有內螺紋,所述內螺紋與絲杠匹配,所述第二殼體的一側設有開口,所述限位塊經開口伸入第二殼體內,所述絲杠穿過通孔,所述支撐架上均勻設有若干個插槽,所述照明機構有若干個,所述照明機構位于插槽內;
所述照明機構包括第三殼體、設置在第三殼體內的第二電路模塊、設置在第三殼體頂部的第一照明組件和第二照明組件以及設置在第三殼體底部的電源插頭,所述第三殼體的頂部設有環(huán)形槽,所述第一照明組件位于環(huán)形槽內;
所述第一照明組件包括第一燈珠和燈罩,所述第一燈珠有若干個,各第一燈珠在環(huán)形槽內均勻分布,所述第一燈珠與第二電路模塊電連接,所述燈罩設置在環(huán)形槽的上方,所述燈罩為環(huán)形燈罩,所述燈罩與環(huán)形槽匹配;
所述第二電路模塊包括第二燈珠和反光杯,所述反光杯設置在第三殼體的頂部,所述反光杯位于第二燈珠的外周,所述環(huán)形槽位于反光杯的外周,所述第二燈珠與第二電路模塊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供電機構具有無線充電功能,所述第一殼體內均勻設有若干個發(fā)射線圈,所述發(fā)射線圈與第一電路模塊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在脫離供電機構使也能正常使用,同時也為了使供電機構可以為照明機構進行無線充電,所述第三殼體內設有接收線圈和第一蓄電池,所述接收線圈通過第二電路模塊與第一蓄電池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提高無線充電的效率,所述接收線圈位于發(fā)射線圈的正上方。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脫離供電機構后,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仍能起到照明作用,所述第一殼體的頂部設有備用燈,所述備用燈與第一電路模塊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在停電情況下備用燈能正常工作,所述第一殼體內設有第二蓄電池,所述備用燈通過第一電路模塊與第二蓄電池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脫離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時,備用燈能自動開啟,所述第一殼體的頂部設有傳感器,所述傳感器與第一電路模塊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傳感器為光電傳感器。
作為優(yōu)選,為了節(jié)約能源,所述第一燈珠和第二燈珠均為led燈珠。
作為優(yōu)選,為了便于安裝,所述固定座的底部設有固定腳。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設計巧妙,可行性高,設有多個照明機構,正常情況時,照明機構由設置在固定座上的供電機構供電,在發(fā)生停電時,可通過內部蓄電池供電。照明機構還可以從該照明燈上取下,方便停電逃生時使用。此外,設置在固定座上的供電機構還能通過無線充電的方式為照明機構充電。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俯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供電機構與固定座的連接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支撐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支撐架與位移機構的連接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照明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的照明機構的俯視圖。
圖中:1.固定座,2.支撐架,3.第一凹槽,4.第一殼體,5.電源插座,6.第一電路模塊,7.第二殼體,8.氣缸,9.支板,10.絲杠,11.電機,12.限位塊,13.通孔,14.插槽,15.第三殼體,16.第二電路模塊,17.電源插頭,18.環(huán)形槽,19.第一燈珠,20.燈罩,21.第二燈珠,22.反光杯,23.發(fā)射線圈,24.接收線圈,25.第一蓄電池,26.備用燈,27.傳感器,28.固定腳。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
如圖1-7所示,一種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包括固定座1、設置在固定座1上的供電機構和位移機構、設置在位移機構上的支撐架2以及設置在支撐架2上的照明機構;
所述固定座1的頂部設有第一凹槽3,所述供電機構位于第一凹槽3內,所述位移機構有兩個,兩個位移機構均設置在固定座1的上端面且分別位于第一凹槽3的兩側,所述支撐架2位于第一凹槽3的上方,所述支撐架2的兩端分別與兩個位移機構連接;
所述供電機構包括第一殼體4、設置在第一殼體4頂部的電源插座5以及設置在第一殼體4內的第一電路模塊6,所述第一殼體4設置在第一凹槽3內,所述第一殼體4與第一凹槽3匹配,所述電源插座5與第一電路模塊6電連接;
所述位移機構包括第二殼體7、設置在第二殼體7內的提升組件和設置在提升組件上的線性移動組件,所述提升組件包括氣缸8和支板9,所述氣缸8的輸出軸豎直向上設置,所述支板9水平設置,所述支板9的底部與氣缸8的輸出軸連接,所述線性移動組件設置在支板9的頂部,所述線性移動組件包括水平設置在支板9上端面的絲杠10和驅動絲杠10轉動的電機11;
所述支撐架2的兩端均設有限位塊12,所述限位塊12上設有通孔13,所述通孔13設有內螺紋,所述內螺紋與絲杠10匹配,所述第二殼體7的一側設有開口,所述限位塊12經開口伸入第二殼體7內,所述絲杠10穿過通孔13,所述支撐架2上均勻設有若干個插槽14,所述照明機構有若干個,所述照明機構位于插槽14內;
所述照明機構包括第三殼體15、設置在第三殼體15內的第二電路模塊16、設置在第三殼體15頂部的第一照明組件和第二照明組件以及設置在第三殼體15底部的電源插頭17,所述第三殼體15的頂部設有環(huán)形槽18,所述第一照明組件位于環(huán)形槽18內;
所述第一照明組件包括第一燈珠19和燈罩20,所述第一燈珠19有若干個,各第一燈珠19在環(huán)形槽18內均勻分布,所述第一燈珠19與第二電路模塊16電連接,所述燈罩20設置在環(huán)形槽18的上方,所述燈罩20為環(huán)形燈罩,所述燈罩20與環(huán)形槽18匹配;
所述第二電路模塊16包括第二燈珠21和反光杯22,所述反光杯22設置在第三殼體15的頂部,所述反光杯22位于第二燈珠21的外周,所述環(huán)形槽18位于反光杯22的外周,所述第二燈珠21與第二電路模塊16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供電機構具有無線充電功能,所述第一殼體4內均勻設有若干個發(fā)射線圈23,所述發(fā)射線圈23與第一電路模塊6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在脫離供電機構使也能正常使用,同時也為了使供電機構可以為照明機構進行無線充電,所述第三殼體15內設有接收線圈24和第一蓄電池25,所述接收線圈24通過第二電路模塊16與第一蓄電池25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提高無線充電的效率,所述接收線圈24位于發(fā)射線圈23的正上方。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脫離供電機構后,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仍能起到照明作用,所述第一殼體4的頂部設有備用燈26,所述備用燈26與第一電路模塊6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在停電情況下備用燈能正常工作,所述第一殼體4內設有第二蓄電池,所述備用燈26通過第一電路模塊6與第二蓄電池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為了使照明機構脫離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時,備用燈26能自動開啟,所述第一殼體4的頂部設有傳感器27,所述傳感器27與第一電路模塊6電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傳感器27為光電傳感器。
作為優(yōu)選,為了節(jié)約能源,所述第一燈珠19和第二燈珠21均為led燈珠。
作為優(yōu)選,為了便于安裝,所述固定座1的底部設有固定腳28。
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在安裝時,固定座1懸掛于墻壁上,固定腳28插入墻體內。照明機構安裝在支撐架2上的插槽內。正常情況下照明機構中第三殼體15上的電源插頭17插入第一殼體4上的電源插座5內,照明機構有供電機構供電。在發(fā)生緊急情況時,位移機構可以使支撐架2下降,方便人們拿取插槽14內的照明機構,位移機構中的提升組件用于實現(xiàn)電源插頭17與電源插座5的離合,線性移動組件用于調節(jié)支撐架2距離地面的高度。照明機構中的第一照明組件在正常照明時使用,第二照明組件在照明機構從支撐架2上取走后使用。由于該照明燈上設有若干個照明機構,因此可供多人逃生時使用。設在供電機構內的發(fā)射線圈23與設置在照明機構中的接收線圈24配合使用,可以實現(xiàn)為照明機構中的第一蓄電池25充電。當該照明燈上的照明機構都被取走后,設置在第一殼體4上的備用燈26開始工作,為該區(qū)域持續(xù)照明。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帶有應急功能的照明燈設計巧妙,可行性高,設有多個照明機構,正常情況時,照明機構由設置在固定座上的供電機構供電,在發(fā)生停電時,可通過內部蓄電池供電。照明機構還可以從該照明燈上取下,方便停電逃生時使用。此外,設置在固定座上的供電機構還能通過無線充電的方式為照明機構充電。
以上述依據(jù)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jù)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