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鋼管的需求越來越大,目前在鋼管切割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切割裝置一般都是只有底座和臺面兩個結構,既簡單又單一,使用起來不夠方便,在對鋼管進行切割的同時,不容易控制鋼管的孔徑,往往對孔徑不一的鋼管無法進行切割,影響工作效率,而且對鋼管進行切割時大部分采用人工測量的方法,測量的長度不夠精確,影響工作效率,導致合格率下降,而且在對鋼管進行切割時,切割機的工作頻率過大,容易造成切割機的部件受到損害。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包括工作臺、切割器、驅動室、基座和電機室,所述工作臺上側表面安裝有刻度尺,所述工作臺下側安裝有切割器,所述切割器下側安裝有機架,所述切割器右側安裝有基座,所述基座下側安裝有萬向輪,所述基座上側單相電機,且單相電機通過聯(lián)軸器與刀片相連,所述切割器內部安裝有切割刀,所述切割器下側安裝有機架,所述切割器右側安裝有驅動室,所述驅動室內部安裝有氣缸,且氣缸通過活塞桿與電機室相連,所述電機室內部安裝有滑軌,且滑軌表面安裝有電動機,且電動機右側安裝有液壓器。
優(yōu)選的,所述工作臺上側表面安裝有鋼管擺放臺,且鋼管擺放臺上側安裝有夾管器。
優(yōu)選的,所述切割器下側安裝有減震器。
優(yōu)選的,所述切割器通過合頁與控制門相連,且控制門表面安裝有把手。
優(yōu)選的,所述基座上側安裝有轉軸,且轉軸右側安裝有提手。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基座上側安裝有轉軸,且轉軸右側安裝有提手,能夠控制刀片上下移動切割鋼管,且可以控制刀片對鋼管切割的深度,提高了鋼管切割的質量,使得鋼管的切割符合生產標準,通過切割器通過合頁與控制門相連,且控制門表面安裝有把手,能夠打開控制門對切割器內部的部件進行定期維修,提高了切割器的工作性能,增加了切割器的使用壽命,通過切割器下側安裝有減震器,能夠減少切割器工作時的震動頻率。提高了切割器的工作的穩(wěn)定性,通過工作臺上側表面安裝有鋼管擺放臺,且鋼管擺放臺上側安裝有夾管器,能夠擺放不同口徑的鋼管,提高了切管機的功能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的切管器結構示意圖。
圖中:1 夾管器、2 鋼管擺放臺、3 刻度尺、4 工作臺、5 合頁、6 切割器、7 把手、8 控制門、9 機架、10 減震器、11 驅動室、12 基座、13 萬向輪、14 刀片、15 轉軸、16 提手、17 聯(lián)軸器、18 單相電機、19 切割刀、20 電動機、21 活塞桿、22 氣缸、23 滑軌、24 電機室、25 液壓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高效全方位切管機,包括工作臺4、切割器6、驅動室11、基座12和電機室24,工作臺4上側表面安裝有刻度尺3,工作臺4下側安裝有切割器6,切割器6下側安裝有機架9,切割器6右側安裝有基座12,基座12下側安裝有萬向輪13,基座12上側單相電機18,且單相電機18通過聯(lián)軸器17與刀片14相連,切割器6內部安裝有切割刀19,切割器6下側安裝有機架9,切割器6右側安裝有驅動室11,驅動室11內部安裝有氣缸22,且氣缸22通過活塞桿21與電機室24相連,電機室24內部安裝有滑軌23,且滑軌23表面安裝有電動機20,且電動機20右側安裝有液壓器25,工作臺4上側表面安裝有鋼管擺放臺2,且鋼管擺放臺2上側安裝有夾管器1,切割器6下側安裝有減震器10,切割器6通過合頁5與控制門8相連,且控制門8表面安裝有把手7,基座12上側安裝有轉軸15,且轉軸15右側安裝有提手16。
工作原理:當使用高效全方位切管機時,將鋼管擺放在鋼管擺放臺2上,通過夾管器1對鋼管進行固定,推動萬向輪13推動基座12,可對刀片14進行全方位的移動,移動到一定位置后將刀片14固定好,通過提手16和轉軸15對刀片14進行上下移動,通過單相電機18帶動刀片14對鋼管進行切割,氣缸22通過活塞桿21帶動電機室24上下移動,電機室24帶動切割刀19進行上下移動,當切割刀19透過工作臺4表面的切割口時,同時啟動電動機20和液壓器25,電動機20帶動切割刀19對鋼管進行切割,液壓器25帶動電動機20在滑軌23上左右移動,電動機20帶動切割刀19對鋼管進行左右切割。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