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澆鑄機、第二澆鑄機、分流裝置、熔池,所述分流裝置的一端與所述熔池連接,分流裝置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澆鑄機和第二澆鑄機連接,所述第一澆鑄機包括澆鑄部,所述第二澆鑄機包括澆鑄部,所述分流裝置包括上液管道、緩沖分流器、第一分流管道、第二分流管道,所述上液管道的一端與熔池連接,上液管道的另一端與緩沖分流器連接,在所述緩沖分流器的側壁上開設匯流入口、第一分流口、第二分流口,在所述緩沖分流器的內(nèi)部設置第一分流管道、第二分流管道,所述匯流入口與所述上液管道連通,所述第一分流管道將所述第一分流口與匯流入口之間連通,所述第二分流管道將所述第二分流口與匯流入口之間連通,第一分流管道的端部從第一分流口伸出,以與第一澆鑄機的澆鑄部連接,第二分流管道的端部從第二分流口伸出,以與第二澆鑄機的澆鑄部連接,在遠離緩沖分流器的第一分流管道的底部設置若干出口分流器,在遠離緩沖分流器的第二分流管道的底部設置若干出口分流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出口分流器包括至少三個出口分流器,三個出口分流器分別為一個前端分流器、兩個后端分流器,前端分流器較為靠近所述緩沖分流器,且設置在第一分流管道的中線上,兩個后端分流器較為遠離緩沖分流器,兩個后端分流器均勻設置在前端分流器的兩側,且不與第一分流管道的側壁接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前端分流器為前端小、后端大的棱柱體,后端分流器為前端小、后端大的棱柱體,后端分流器的橫截面積小于前端分流器的橫截面積,進而以減小后端分流器對金屬液的阻流面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分流管道的端部還設置側擋部件,所述側擋部件包括外側鋼板、設置在外側鋼板的內(nèi)壁上的耐高溫層,所述側擋部件設置在第一澆鑄機的澆鑄部的兩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在側擋部件下方的澆鑄部的下方設置導流板,所述導流板用于盛接從澆鑄部或耐高溫層流下的金屬液,進而回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緩沖分流器側壁的內(nèi)壁上設置加厚凸臺,所述加厚凸臺設置在第一分流管道和第二分流管道之間,所述加厚凸臺正對所述匯流入口,并向匯流入口凸起,加厚凸臺采用耐高溫材料砌筑。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置分流裝置的澆鑄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分流器還設置流量分流器,所述流量分流器設置在緩沖分流器的上方,所述流量分流器包括支架、固定座、活動把手、導流分流閥,所述支架用于支撐流量分流器,固定座固定在支架的橫梁上,所述固定座沿豎直方向開設通孔,所述活動把手的一端穿過所述通孔,以與導流分流閥連接,活動把手的另一端用于旋擰活動把手,導流分流閥設置在活動把手的一端,導流分流閥設置在緩沖分流器的內(nèi)部正對匯流入口的位置,通過旋擰活動把手,帶動導流分流閥向第一分流管道或第二分流管道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