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陶瓷制作技術(shù)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shù):
陶瓷材料具有諸多優(yōu)點,如美觀大方、耐酸堿、耐高溫等,在日用品、建材、機械加工等眾多領域具有廣泛用途。氧化鋁和氧化鋯是陶瓷材料中常見的兩種組份,氧化鋁具有比重低、耐高溫等優(yōu)異性能,在陶瓷材料領域具有廣泛應用,但其抗折強度和斷裂韌性較低 ;氧化鋯具有良好的抗折強度,被譽為“陶瓷鋼”,但其比重較大,通常會增加成品的重量。氧化鋯和氧化鋁兩者的有機結(jié)合,制備復合陶瓷材料技術(shù)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
現(xiàn)有陶瓷主要由瓷土和粘土燒制而成。由于瓷土的地域性和大量開采,其資源越來越受限,因此如何解決瓷土資源匱乏的問題成了本行業(yè)的一個重要研究課題。
陶瓷是人類生產(chǎn)過程中發(fā)展的高級材料,其具有良好的化學穩(wěn)定性和觀賞性?,F(xiàn)代工業(yè)在傳統(tǒng)工藝的基礎上對陶瓷制品已經(jīng)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實驗,其中以鋁化合物和硅化合物為主要成份的陶瓷產(chǎn)品研究最為深入,并且使其研究的領域較多地集中于上述范圍內(nèi),從而限制陶瓷產(chǎn)品的發(fā)展。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shù)方案為:
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包括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赤泥20-35份、正丁醇鋯20-30份、硅灰石15-30份、陶土10-20份、工業(yè)廢料8-15份、增強纖維13-23份、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35份、焦寶石8-12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15份、聚乙二醇3-7份、氧化鋁10-16份、陶瓷顏料5-10份、表面活性劑10-12份、無毒性增塑劑5-10份。
進一步地,所述工業(yè)廢料為廢礦粉料、廢陶瓷渣或焚燒灰渣。
進一步地,所述增強纖維為羥乙基纖維素、陶瓷纖維或氧化鋁纖維。
進一步地,所述表面活性劑為十二烷基磺酸鈉。
進一步地,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赤泥20-35份、硅灰石15-30份、陶土10-20份、工業(yè)廢料8-15份、焦寶石8-12份通過破碎機破碎之后,入球磨機研磨4-6h,得到混合粉料;
S2、將正丁醇鋯20-30份、氧化鋁10-16份加入到濃度為70%的硝酸中,攪拌水解聚合反應生成聚合物;
S3、將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35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15份、聚乙二醇3-7份、表面活性劑10-12份、無毒性增塑劑5-10份加入一定量水,加熱溫度為40-60℃下攪拌1.5-2.5h,得到混合溶液;
S4、將步驟S3所得混合溶液和步驟S2得到聚合物混合,冷卻之后,加入步驟S1得到混合粉料、增強纖維13-23份和陶瓷顏料5-10份;充分攪拌均勻,過濾之后在溫度為100-160℃下干燥10h,然后進行入窯爐 1200 -1600℃燒制,反復保溫降溫幾次,最后冷卻得到建筑復合陶瓷材料。
進一步地,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包括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赤泥20-35份、正丁醇鋯20-30份、硅灰石15-30份、陶土10-20份、工業(yè)廢料8-15份、增強纖維13-23份、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35份、焦寶石8-12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15份、聚乙二醇3-7份、氧化鋁10-16份、陶瓷顏料5-10份、表面活性劑10-12份、無毒性增塑劑5-10份。
本發(fā)明采用赤泥、正丁醇鋯、硅灰石、陶土、工業(yè)廢料、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焦寶石、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聚乙二醇、氧化鋁、陶瓷顏料、表面活性劑、無毒性增塑劑有效配比,增強陶瓷強度高、致密性好、具有優(yōu)異的綜合性能,有良好的抗氧化、抗腐蝕的功效,使用效果好,而且環(huán)保,無毒無味。生產(chǎn)成本較低、易于規(guī)模生產(chǎn),可制作多種造型及紋理,節(jié)約礦產(chǎn)資源;價格低廉、生產(chǎn)工藝簡單,適合規(guī)?;a(chǎn);其破壞強度≥ 1080N,斷裂模數(shù)≥ 35MPa,強度高,經(jīng)久耐用,滿足市場需求;該方法制備工藝可推廣用于制備多功能及組份陶瓷。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jié)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本發(fā)明包括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赤泥20-35份、正丁醇鋯20-30份、硅灰石15-30份、陶土10-20份、工業(yè)廢料8-15份、增強纖維13-23份、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35份、焦寶石8-12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15份、聚乙二醇3-7份、氧化鋁10-16份、陶瓷顏料5-10份、表面活性劑10-12份、無毒性增塑劑5-10份。
所述工業(yè)廢料為廢礦粉料、廢陶瓷渣或焚燒灰渣。
所述增強纖維為羥乙基纖維素、陶瓷纖維或氧化鋁纖維。
所述表面活性劑為十二烷基磺酸鈉。
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赤泥20-35份、硅灰石15-30份、陶土10-20份、工業(yè)廢料8-15份、焦寶石8-12份通過破碎機破碎之后,入球磨機研磨4-6h,得到混合粉料;
S2、將正丁醇鋯20-30份、氧化鋁10-16份加入到濃度為70%的硝酸中,攪拌水解聚合反應生成聚合物;
S3、將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35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15份、聚乙二醇3-7份、表面活性劑10-12份、無毒性增塑劑5-10份加入一定量水,加熱溫度為40-60℃下攪拌1.5-2.5h,得到混合溶液;
S4、將步驟S3所得混合溶液和步驟S2得到聚合物混合,冷卻之后,加入步驟S1得到混合粉料、增強纖維13-23份和陶瓷顏料5-10份;充分攪拌均勻,過濾之后在溫度為100-160℃下干燥10h,然后進行入窯爐 1200 -1600℃燒制,反復保溫降溫幾次,最后冷卻得到建筑復合陶瓷材料。
實施例1:
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赤泥35份、硅灰石30份、陶土20份、工業(yè)廢料15份、焦寶石12份通過破碎機破碎之后,入球磨機研磨6h,得到混合粉料;
S2、將正丁醇鋯30份、氧化鋁16份加入到濃度為70%的硝酸中,攪拌水解聚合反應生成聚合物;
S3、將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35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15份、聚乙二醇7份、表面活性劑12份、無毒性增塑劑10份加入一定量水,加熱溫度為60℃下攪拌2.5h,得到混合溶液;
S4、將步驟S3所得混合溶液和步驟S2得到聚合物混合,冷卻之后,加入步驟S1得到混合粉料、增強纖維23份和陶瓷顏料10份;充分攪拌均勻,過濾之后在溫度為160℃下干燥10h,然后進行入窯爐1350℃燒制,反復保溫降溫幾次,最后冷卻得到建筑復合陶瓷材料。
實施例2:
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赤泥20份、硅灰石15份、陶土10份、工業(yè)廢料8份、焦寶石8份通過破碎機破碎之后,入球磨機研磨4h,得到混合粉料;
S2、將正丁醇鋯20份、氧化鋁10份加入到濃度為70%的硝酸中,攪拌水解聚合反應生成聚合物;
S3、將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0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9份、聚乙二醇3份、表面活性劑10份、無毒性增塑劑5份加入一定量水,加熱溫度為40℃下攪拌1.5h,得到混合溶液;
S4、將步驟S3所得混合溶液和步驟S2得到聚合物混合,冷卻之后,加入步驟S1得到混合粉料、增強纖維13份和陶瓷顏料5份;充分攪拌均勻,過濾之后在溫度為100℃下干燥10h,然后進行入窯爐 1300℃燒制,反復保溫降溫幾次,最后冷卻得到建筑復合陶瓷材料。
實施例3:
一種高強度建筑復合陶瓷材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赤泥29份、硅灰石22份、陶土15份、工業(yè)廢料11份、焦寶石11份通過破碎機破碎之后,入球磨機研磨5h,得到混合粉料;
S2、將正丁醇鋯28份、氧化鋁15份加入到濃度為70%的硝酸中,攪拌水解聚合反應生成聚合物;
S3、將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27份、鄰苯二甲酸二丁酯11份、聚乙二醇5份、表面活性劑11份、無毒性增塑劑7份加入一定量水,加熱溫度為45℃下攪拌1.7h,得到混合溶液;
S4、將步驟S3所得混合溶液和步驟S2得到聚合物混合,冷卻之后,加入步驟S1得到混合粉料、增強纖維15份和陶瓷顏料5份;充分攪拌均勻,過濾之后在溫度為150℃下干燥10h,然后進行入窯爐 1330℃燒制,反復保溫降溫幾次,最后冷卻得到建筑復合陶瓷材料。
本發(fā)明采用赤泥、正丁醇鋯、硅灰石、陶土、工業(yè)廢料、聚丁二烯環(huán)氧樹脂、焦寶石、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聚乙二醇、氧化鋁、陶瓷顏料、表面活性劑、無毒性增塑劑有效配比,增強陶瓷強度高、致密性好、具有優(yōu)異的綜合性能,有良好的抗氧化、抗腐蝕的功效,使用效果好,而且環(huán)保,無毒無味。生產(chǎn)成本較低、易于規(guī)模生產(chǎn),可制作多種造型及紋理,節(jié)約礦產(chǎn)資源;價格低廉、生產(chǎn)工藝簡單,適合規(guī)?;a(chǎn);其破壞強度≥ 1080N,斷裂模數(shù)≥ 35MPa,強度高,經(jīng)久耐用,滿足市場需求;該方法制備工藝可推廣用于制備多功能及組份陶瓷。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shù)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