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清潔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的物體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使所述物體/所述塑料與包括一種或多種酶的液體組合物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是用于全部或部分去除所述塑料上的有機膜。
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有機膜包括碳酸鹽,這些碳酸鹽包括碳酸鈣(CaCO3)和碳酸鎂(MgCO3),氫氧化鎂(Mg(OH)2)、硫酸鈣(CaSO4)、和一種或多種有機化合物,例如一種或多種選自下組的化合物,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酯、氨基酸、肽和蛋白質。
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用于減少或去除惡臭。
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廚房用具、烹飪用具、餐飲用具、餐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物體與所述一種或多種酶在浸泡步驟中進行接觸。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物體與所述一種或多種酶在浸泡步驟中進行接觸,其中所述液體組合物中的所述一種或多種酶的總量在0.05%-5%(w/w)的范圍內。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酶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蛋白酶和脂肪酶。
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與一種或多種蛋白酶和一種或多種脂肪酶進行接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10%-20%的量的酶是蛋白酶。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80%-90%的量的酶是脂肪酶。
12.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蛋白酶中的至少一種是堿性蛋白酶,例如枯草桿菌蛋白酶。
1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蛋白酶中的至少一種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遲緩芽孢桿菌蛋白酶(Esperase8.0L)、枯草芽孢桿菌堿性蛋白酶(savinase)。
1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蛋白酶與SEQ ID NO:6具有至少80%一致性。
1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脂肪酶中的至少一種選自下組,該組由Lipex100L組成。
1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脂肪酶與SEQ ID NO:7具有至少80%一致性。
1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蛋白酶與SEQ ID NO:6具有至少80%一致性并且所述脂肪酶與SEQ ID NO:7具有至少80%一致性。
1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該塑料與結合一種或多種化學制品的所述一種或多種酶進行接觸。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塑料與結合一種或多種除垢劑/一種或多種化學除垢劑或一種或多種水軟化劑/阻垢劑的所述一種或多種酶進行接觸。
20.根據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除垢劑/一種或多種化學除垢劑中的至少一種是酸,例如弱酸。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酸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蘋果酸、檸檬酸、山梨酸、乳酸、磷酸、氨基磺酸和乙酸/醋酸。
22.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水軟化劑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鈉化合物和磷酸鹽。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鈉化合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碳酸鈉、硅酸鈉和硼酸鈉(硼砂)。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磷酸鹽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三鈉和六偏磷酸鈉。
2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組合物是堿性組合物,例如具有在9.5至12范圍內的pH的組合物。
26.根據權利要求1-2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組合物是酸性組合物,例如具有在1至5范圍內的pH的組合物。
27.根據權利要求6-2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浸泡步驟具有10分鐘-120分鐘的持續(xù)時間,例如30分鐘-60分鐘的持續(xù)時間。
2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包括一種或多種酶的液體組合物也包括一種或多種用于餐具洗滌的洗滌劑組分。
2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i)使所述物體與包括結合所述一種或多種除垢劑/一種或多種化學除垢劑或一種或多種水軟化劑/阻垢劑的所述一種或多種酶的組合物,例如在如權利要求6中所定義的浸泡步驟中進行接觸;以及隨后
ii)使所述物體經受一個或多個洗滌循環(huán),例如在包括用于餐具洗滌的洗滌劑的組合物中。
30.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所述用于餐具洗滌的洗滌劑不包含酯化合物。
31.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使所述物體經受溫度>60℃、100%rh。
32.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塑料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聚丙烯、丙烯酸共混物、聚碳酸酯、三聚氰胺及其任何組合。
3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塑料是聚碳酸酯或三聚氰胺。
3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塑料是聚碳酸酯。
3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用于自動器皿洗滌/機器器皿洗滌。
3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i)施加機械作用以便從所述物體上釋放污物和污漬;以及
ii)沖洗和干燥該物體。
3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是馬克杯。
38.一種或多種酶用于延長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的物體的使用壽命的用途,例如選自下組的物體,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廚房用具、烹飪用具、餐飲用具和餐具。
39.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用途,該用途包括使所述物體經受浸泡步驟。
40.根據權利要求38或3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物體是全部或部分由聚碳酸酯和/或三聚氰胺制成的。
41.一種或多種酶用于從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的物體上去除惡臭的用途,例如選自下組的物體,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廚房用具、烹飪用具、餐飲用具、餐具。
42.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用途,該用途包括使所述物體經受浸泡步驟。
43.根據權利要求41或4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物體是全部或部分由聚碳酸酯和/或三聚氰胺制成的。
44.一種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
I)一種或多種酶,例如,如在權利要求8至17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酶;和
II)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一種或多種化學制品,例如,如在權利要求18-24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化學制品。
45.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組合物,該組合物是液體組合物、粉末或顆粒。
46.一種制備如在權利要求44至45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將一種或多種酶,例如,如在權利要求8-17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酶與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化學制品,例如,如在權利要求18-24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化學制品結合。
47.一種多組件的試劑盒,該多組件的試劑盒包括:
I)一種或多種酶,例如,如在權利要求8至17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酶;和
II)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一種或多種化學制品,例如,如在權利要求18-24中任一項中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洗滌劑和/或化學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