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總結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變形材料。變形材料按質量份數計,包括:20份~40份SEEPS、10份~25份白油、10份~30份塑化劑、15份~35份石油樹脂及0.2份~0.3份抗氧劑。上述變形材料,以SEEPS作為基材,以白油、塑化劑、石油樹脂及抗氧劑為輔助材料經過合理配比,可以增加變形材料的自身粘結性能,并降低材料的彈性和強度,從而得到變形溫度較低的變形材料,經過試驗測試數據顯示,上述變形材料的變形溫度在70℃~90℃之間,變形溫度較低,兒童在使用的過程中更安全。
技術研發(fā)人員:楊俊輝;李文星;邱廷模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盛嘉倫橡塑(河源)有限公司
文檔號碼:201611249833
技術研發(fā)日:2016.12.29
技術公布日: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