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汽車座椅調角器,特別涉及一種能進行更細微的角度調節(jié)的汽車座椅調角器。
背景技術:
機動車座椅,典型地如具有靠背的汽車座椅,包括靠背、座椅本體。所述靠背可樞轉地安裝在座椅本體上,以使得靠背能繞著橫向水平延伸的軸線樞轉。座椅本體安裝在縱向滑動導軌上,縱向滑動導軌與車架固定安裝。此外,通常還具有操作手柄,以方便操作者控制靠背的傾斜角。
為了實現汽車座椅靠背的角度調節(jié),需要在汽車座椅上安裝調角器。通常調角器具有一對齒板和一齒盤,通過傳動部件(例如操作手柄)作用于活動塊,使得活動塊作用于齒板,通過齒板與齒盤的嚙合鎖定而固定靠背。
如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CN104709122A公開了一種“汽車座椅調角器”,其特征是小齒片3的厚度方向為厚薄二級階梯結構,厚薄級差形成凹槽34,其薄壁上有掛耳孔32,凸輪板41還具有徑向延伸的突出部位,在該突出部位上設有掛耳412;在鎖止狀態(tài)下,凸輪板抵觸在小齒片的底邊33上;在解鎖行程中,掛耳412在掛耳孔32內貼著孔壁移動,帶動小齒片向中心軸42方向位移,使小齒片的齒牙與齒圈處于分離狀態(tài)。盡管該調角器結構具有零部件少、體積小等優(yōu)點,但其在使用過程中還是存在以下缺點:第一定位凸臺12作為焊接凸臺處在滑動槽131的中間,與連接板焊接時極易使滑動槽131產生熱變形,從而影響小齒片3在其中間活動的順暢,使用的可靠性不夠好;凸輪為三角形。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CN204895199U公開了一種汽車座椅調角器的凸輪裝置,它是汽車座椅調角器中的一個部件。包括中空的凸輪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凸輪體上設有四個內凸點和外凸點,該內凸點和外凸點分設在凸輪體的兩面;還設置有與凸輪體相連接的帶有中心孔的連動片,該連動片開有四個異形槽和小孔。由于設置有連動片,它能將凸輪體和調角器中的齒塊更好地連接起來,整個調角器通過一個齒盤既能達到半齒和全齒的功能。
但上述方案中由于需要使用多個彈簧,安裝時耗費的工時較多,而且在長期使用中容易產生故障。此外,上述方案中沒有涉及如何對座椅靠背進行微調。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CN205239202U公開了一種汽車座椅調角器及汽車,汽車座椅調角器包括:手柄和中心軸,其中手柄上開有通孔,通孔的內壁上設有花鍵齒凹槽,花鍵齒凹槽以對稱的方式分布于通孔的內壁上,通孔的內壁上還設有第一限位結構;中心軸上設有與述花鍵齒凹槽相配合的花鍵齒,花鍵齒以對稱的方式分布于所述中心軸的外表面上,中心軸的外表面上還設置有與第一限位結構配合的第二限位結構;手柄通過通孔與中心軸卡接。但是該方案中手柄只是使用花鍵與中心軸卡接,操作時并不能對精細調節(jié)角度和粗調節(jié)角度進行區(qū)分。
因此,本領域中仍然需求一種安全可靠,并且能達到精細調節(jié)角度的調角器。
技術實現要素:
由此出發(fā),本發(fā)明的一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具有微調手柄的汽車座椅的角度調節(jié)器。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微調操作手柄汽車座椅調角器,包括小齒片、驅動軸、操作手柄、傳動齒輪、受力齒輪、中空的凸輪和齒蓋,所述凸輪包括第一凸輪和第二凸輪,所述小齒片包括三個第一小齒片和三個第二小齒片;其中所述第一凸輪包括三個第一驅動臂,所述第一驅動臂在樞轉時帶動所述第一小齒片向著軸心方向滑動,所述第二凸輪包括三個第二驅動臂,所述第二驅動臂在樞轉時帶動所述第二小齒片向著軸心方向滑動;所述受力齒輪設置于驅動軸的端部,所述傳動齒輪將來自于所述操作手柄的驅動力傳遞至所述受力齒輪,使得所述驅動軸能產生順時針方向的樞轉運動,所述操作手柄的端部接合有主動齒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小齒片上設置有第一外齒,所述第一外齒能與所述齒蓋上的齒輪齒嚙合;所述第二小齒片上設置有第二外齒,所述第二外齒能與所述齒蓋上的齒輪齒嚙合;所述第一小齒片和所述第二小齒片間隔設置,所述第二外齒是相對于所述第一外齒帶有角度偏移的齒;所述第二凸輪套在所述驅動軸上,以使得所述第二凸輪能被驅動軸轉動;所述驅動軸上設置有至少沿著周邊向外凸出設置有三個驅動塊,所述第二凸輪內對應的所述驅動軸的周邊設置有凹入的三個驅動槽;所述驅動塊配合地設置在所述驅動槽內;所述驅動槽和所述驅動塊的之間存在著角間隙,使得在所述驅動軸轉動的整個行程內,至少在一段行程內,所述驅動軸不驅動所述第二凸輪;所述受力齒輪的半徑大于主動齒輪的半徑,所述主動齒輪的半徑大于所述傳動齒輪的半徑。
優(yōu)選的,所述齒輪齒包括N個以360/N度的角度均勻分隔開的齒,其中N為6。
優(yōu)選的,所述第二外齒與所述第一外齒不能同時被所述齒輪齒嚙合。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當驅動軸轉動足夠大的角度時,第一小齒片和第二小齒片均向軸心滑動,脫離與齒輪齒的嚙合,此時汽車座椅的靠背可以被調節(jié)。
當驅動軸完全不作用時,由于彈簧力的作用,第一凸輪和第二凸輪驅動第一小齒片和第二小齒片向著齒輪齒靠近,從而相互嚙合而鎖定。
在驅動軸被操作者轉動一個微小的角度時,第一小齒片受第一凸輪的驅動而脫離與齒輪齒的嚙合,但是由于驅動槽與驅動塊的之間存在著角間隙,此時,第二凸輪并未受到驅動軸的作用,并且由于第二小齒片的第二外齒相對于第一小齒片的第一外齒是帶有角度偏移的齒,此時第二外齒也沒有與齒輪齒嚙合,因此允許操作者對于汽車座椅的靠背角度進行更細微的調整。
在微調時,靠背通過轉動微小的角度后,使得第二小齒片與齒輪齒嚙合牢固,之后釋放操作手柄,第一小齒片向靠近齒輪齒的方向滑動,但并不與齒輪齒嚙合。
當操作轉動較大的角度時,第一凸輪和第二凸輪分別驅動第一小齒片和第二小齒片,使得第一小齒片和第二小齒片向軸心滑動,脫離與齒輪齒的嚙合,此時汽車座椅的靠背可以被調節(jié)。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在打開狀態(tài)的平面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驅動軸與手柄的配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說明,但并不將本發(fā)明局限于這些具體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認識到,本發(fā)明涵蓋了權利要求書范圍內所可能包括的所有備選方案、改進方案和等效方案。
如本發(fā)明背景技術部分描述的,汽車座椅調角器包括齒蓋1,該齒蓋1為圓盤形狀,在齒蓋1的軸向中間開設有軸孔,在齒蓋1的內側設置定位凸臺101。該定位凸臺101的數量為兩組,其數量為至少兩個,優(yōu)選的定位凸臺的數量為6個。該定位凸臺101在齒蓋的軸孔的周邊均勻分布。
本發(fā)明的汽車座椅調角器的相關內容可參照背景技術部分描述的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CN104709122A、中國實用新型專利CN204895199U進行設置,在此不再贅述。
下面具體描述本發(fā)明對于定位凸臺101、小齒片3、以及凸輪4的改進。
如圖1所示,齒蓋1的周向內邊緣設置有齒輪齒102,所述齒輪齒102包括N個以360/N度的角度均勻分隔開的齒。其中在本實施方式中N優(yōu)選為6,對應于小齒片3的數量。
相鄰2個定位凸臺101之間形成滑動槽(未圖示)滑動槽內可以設置小齒片3。特別地,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中的小齒片3分為不同的兩組。其中第一小齒片31上設置有第一外齒311(圖中未示出外齒的形狀),該第一外齒311能與齒蓋1上的齒輪齒102嚙合。
此外,小齒片3還包括第二小齒片32,該第二小齒片32與第一小齒片31間隔設置,第二小齒片32上設置有第二外齒321(圖中未示出外齒的形狀),該第二外齒321能與齒蓋1上的齒輪齒102嚙合。
第二外齒321相對于第一外齒311是帶有角度偏移的齒。更具體地說,第二外齒321相對于第一外齒311繞著旋轉軸向成角度地偏移。偏移量優(yōu)選為半齒的偏移。從而在鎖定時,第二外齒321與第一外齒311不能被同時嚙合。
相應地,凸輪4包括第一凸輪41和第二凸輪42。第一凸輪41包括三個第一驅動臂411,所述第一驅動臂411在樞轉時帶動第一小齒片31向著軸心方向滑動。
第二凸輪42包括三個第二驅動臂421,所述第二驅動臂421在樞轉時帶動第二小齒片32向著軸心方向滑動。
第二凸輪42套在驅動軸上,以使得第二凸輪42能被驅動軸轉動。如圖所示,驅動軸上設置有至少沿著周邊向外凸出設置三個驅動塊51,第二凸輪42內對應的周邊設置有凹入的3個驅動槽50。所述驅動塊51正好設置在所述驅動槽50內。并且所述驅動槽50和所述驅動塊51的之間存在著角間隙,使得在驅動軸轉動的整個行程內,至少在一段行程內,驅動軸不驅動所述第二凸輪。
以下,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
當驅動軸轉動足夠大的角度時,第一小齒片31和第二小齒片32均向軸心滑動,脫離與齒輪齒102的嚙合,此時汽車座椅的靠背可以被調節(jié)。
當驅動軸完全不作用時,由于彈簧力的作用,第一凸輪41和第二凸輪42驅動第一小齒片31和第二小齒片32向著齒輪齒102靠近,從而相互嚙合而鎖定。
在驅動軸被操作者轉動一個微小的角度時,第一小齒片31受第一凸輪41的驅動而脫離與齒輪齒102的嚙合,但是由于驅動槽50與驅動塊51的之間存在著角間隙,此時,第二凸輪并未受到驅動軸的作用,并且由于第二小齒片32的第二外齒321相對于第一小齒片31的第一外齒311是帶有角度偏移的齒,此時第二外齒321也沒有與齒輪齒102嚙合,因此允許操作者對于汽車座椅的靠背角度進行更細微的調整。顯然地,該更細微的調整的角度取決于第二外齒321與第一外齒311角度偏移的大小。
顯然地,第一凸輪41和第二凸輪42可以在厚度方向為厚薄相間隔的二級階梯結構,以通過厚薄級差形成避讓轉動時的行程結構。
如圖2所示,驅動軸的末端65設置有受力齒輪64,操作手柄61的末端結合有主動齒輪62,傳動齒輪63將來自于所述操作手柄61的驅動力傳遞至所述受力齒輪64(圖中未示出主動齒輪、傳動齒輪的齒輪齒)。
優(yōu)選的,所述受力齒輪64的半徑大于主動齒輪62的半徑,所述主動齒輪62的半徑大于所述傳動齒輪63的半徑。
由此,當操作手柄61轉動時,經過主動齒輪62、傳動齒輪63,從而受力齒輪64樞轉使得驅動軸樞轉。又由于受力齒輪64的半徑大于主動齒輪62的半徑,所述主動齒輪62的半徑大于所述傳動齒輪63的半徑,因而操作手柄轉動的角度小于驅動軸的轉動角度。從而當操作手柄61轉動較小的角度時,所述驅動軸不驅動所述第二凸輪42,以允許座椅靠背以更精細的角度微調。在微調時,靠背通過轉動微小的角度后,使得第二小齒片32與齒輪齒102嚙合牢固,之后釋放操作手柄61,第一小齒片31向靠近齒輪齒102的方向滑動,但并不與齒輪齒嚙合。
當操作61轉動較大的角度時,第一凸輪41和第二凸輪42分別驅動第一小齒片31和第二小齒片32,使得第一小齒片31和第二小齒片32向軸心滑動,脫離與齒輪齒102的嚙合,此時汽車座椅的靠背可以被調節(jié)。
上述具體實施例只是對本發(fā)明內容的示意性說明,不代表對本發(fā)明內容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的是,本發(fā)明中具體結構可以有很多的變化形式,但其采用技術方案的主要技術特征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似,均應涵蓋于本發(fā)明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