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的發(fā)展和社會的進步,現(xiàn)代化的設備已經(jīng)逐漸走進人們的生活,汽車作為一種現(xiàn)代化的代步工具,也已經(jīng)成為當今時代的不可替代品。
汽車A柱為車身提供支撐和一定剛度,位于擋風玻璃兩側,左右視鏡的上方,對汽車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也阻擋了汽車前方的一部分視野,尤其是轉彎時汽車A柱遮擋部分視線造成看不見機動車或行人,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概率較大。
現(xiàn)目前技術而言,一些汽車A柱死角清除裝置利用鏡子的反射原理顯示外景,不能記錄外面狀況,要不然就是在汽車A柱上打孔或減少汽車A柱的寬度,這種設計嚴重影響了汽車A柱的抗沖撞性,使汽車更易受到變形,對駕駛員造成生命威脅。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包括右底座和左底座,所述右底座和左底座通過第一緊固件連接,所述右底座頂部靠近第一緊固件的一側設有顯示器固定柱,所述右底座的側壁上設有第一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的一側設有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和第一伸縮桿鉸接,所述右底座為中空結構,所述右底座的內部設有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二伸縮桿與右底座滑動連接,所述右底座的頂部設有開孔,所述開孔內設有第二緊固件,所述右底座和第二伸縮桿通過第二緊固件連接,所述第二伸縮桿遠離右底座的一側設有限位塊,所述右底座的底部設有右把手,所述左底座和右底座的結構相同,且左底座上的設備和右底座上的設備對稱設置,所述左底座的底部設有左把手,所述右把手和左把手之間通過壓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右底座上的限位塊數(shù)量為兩至四個,所述限位塊的側面均設有防滑層。
優(yōu)選的,所述第二緊固件為緊固旋鈕。
優(yōu)選的,所述右底座、左底座和伸縮桿均為弧形結構。
本實用新型中,使用時,將第二伸縮桿從右底座內拉出,調節(jié)至合適位置,通過第二緊固件固定,握住右把手和左把手,通過限位塊和壓簧的作用力,使設備固定在汽車A柱上,調節(jié)第二伸縮桿和攝像頭,使攝像頭達到最佳觀察位置,外接入顯示器至顯示器固定柱處,使駕駛員能夠觀察到汽車A柱一側被擋住的盲區(qū),消除了汽車A柱的死角,減少了事故發(fā)生率,保障了的駕駛員和行人的人身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的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的側視圖。
圖中:1右底座、2左底座、3第一緊固件、4顯示器固定柱、5第一伸縮桿、6攝像頭、7第二伸縮桿、8第二緊固件、9限位塊、10右把手、11左把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汽車A柱死角消除裝置,包括右底座1和左底座2,所述右底座1和左底座2通過第一緊固件3連接,所述右底座1頂部靠近第一緊固件3的一側設有顯示器固定柱4,所述右底座1的側壁上設有第一伸縮桿5,所述第一伸縮桿5的一側設有攝像頭6,所述攝像頭6和第一伸縮桿5鉸接,所述右底座1為中空結構,所述右底座1的內部設有第二伸縮桿7,所述第二伸縮桿7與右底座1滑動連接,所述右底座1的頂部設有開孔,所述開孔內設有第二緊固件8,所述右底座1和第二伸縮桿7通過第二緊固件8連接,所述第二伸縮桿7遠離右底座1的一側設有限位塊9,所述右底座1的底部設有右把手10,所述左底座2和右底座1的結構相同,且左底座2上的設備和右底座1上的設備對稱設置,所述左底座2的底部設有左把手11,所述右把手10和左把手11之間通過壓簧連接,所述右底座1上的限位塊9數(shù)量為兩至四個,所述限位塊9的側面均設有防滑層,所述第二緊固件8為緊固旋鈕,所述右底座1、左底座2和伸縮桿7均為弧形結構,使用時,將第二伸縮桿7從右底座1內拉出,調節(jié)至合適位置,通過第二緊固件8固定,握住右把手10和左把手11,通過限位塊9和壓簧的作用力,使設備固定在汽車A柱上,調節(jié)第二伸縮桿和攝像頭,使攝像頭達到最佳觀察位置,外接入顯示器至顯示器固定柱4處,使駕駛員能夠觀察到汽車A柱一側被擋住的盲區(qū),消除了汽車A柱的死角,減少了事故發(fā)生率,增加的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第二伸縮桿7從右底座1內拉出,調節(jié)至合適位置,通過第二緊固件8固定,握住右把手10和左把手11,通過限位塊9和壓簧的作用力,使設備固定在汽車A柱上,調節(jié)第二伸縮桿和攝像頭,使攝像頭達到最佳觀察位置。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