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門窗,特別涉及一種推拉窗及其車輛。
背景技術:
1、現有的推拉窗產品,其玻璃主要采用鋼化玻璃或中空玻璃。其中,對于采用鋼化玻璃的推拉窗產品,其降噪能力較差;而對于采用中空玻璃的推拉窗產品,其降噪性能也不能滿足用戶日益提升的需求。整體上,現有技術中,采用上述玻璃所制作的推拉窗產品降噪能力無法滿足對降噪性能要求較高的場景需求。
2、在一個場景下,例如在汽車設計結構中,尤其是司機窗,對降噪性能的要求較高,若司機窗的降噪效果差,則會直接影響駕駛員開車狀態(tài)。而現有的鋼化玻璃或中空玻璃無法滿足目前一些對玻璃降噪性能較高的場景。
3、為此,有必要提出一種推拉窗及其車輛,解決上述至少一個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針對現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種推拉窗及其車輛,能較佳地提升推拉窗的降噪性能,從而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2、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具體技術方案是:
3、一種推拉窗,所述推拉窗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呈周向封閉的圍框結構;外片玻璃和內片玻璃,所述外片玻璃和所述內片玻璃安裝在所述框架中,所述內片玻璃和所述外片玻璃至少之一能在所述框架中滑動;能在所述框架中滑動的所述內片玻璃和/或所述外片玻璃為夾層玻璃;所述夾層玻璃包括依次疊置的外玻璃板、中間層和內玻璃板;所述夾層玻璃的邊緣還設置有防護機構。
4、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夾層玻璃的邊緣包括:相對的頂邊和底邊,以及與所述頂邊和所述底邊相接的側邊;所述防護機構包括:用于包覆所述側邊的包邊部。
5、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包邊部通過粘接方式固定在所述夾層玻璃的側部,所述包邊部包括下述中的任意一種或其組合:金屬包邊部、注塑包邊部和橡膠包邊部。
6、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推拉窗還包括窗鎖機構,所述窗鎖機構通過所述包邊部連接在所述夾層玻璃上。
7、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窗鎖機構包括鎖緊主體和連接件,所述鎖緊主體包括鎖緊墊塊,所述鎖緊墊塊與所述包邊部通過所述連接件連接。
8、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夾層玻璃在靠近所述包邊部的位置設置有預定尺寸的粘接層,部分所述鎖緊墊塊連接在所述粘接層上,部分所述鎖緊墊塊延伸至所述包邊部處,所述鎖緊墊塊和所述包邊部重疊位置設置有用于和所述連接件配合的開孔。
9、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具有相對的頂柱和底柱,以及連接所述頂柱和所述底柱的側柱;所述推拉窗還包括:用于對所述夾層玻璃與所述框架之間進行密封的密封機構,所述框架的頂柱設置有頂部安裝槽,所述側柱設置有側部安裝槽,所述密封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頂部安裝槽與所述夾層玻璃的頂邊之間的頂部密封件、設置在所述側部安裝槽與所述夾層玻璃的側邊之間的側部密封件。
10、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還包括中柱,所述密封機構還包括:中柱密封組件,
11、所述中柱密封組件設置在所述外片玻璃和所述內片玻璃對接的位置,用于當所述推拉窗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密封所述外片玻璃和所述內片玻璃之間的間隙。
12、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中柱密封組件包括:中柱密封件和人字形密封件,
13、所述頂柱設置有第一中柱安裝孔,所述底柱設置有第二中柱安裝孔,所述中柱和所述中柱密封件的兩端分別穿設在所述第一中柱安裝孔和所述第二中柱安裝孔內;
14、所述中柱在第二方向上分別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中柱密封件的兩個第一密封安裝部,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內片玻璃或所述外片玻璃的厚度方向一致;
15、所述中柱在沿著第一方向的至少一側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人字形密封件的第二密封安裝部。
16、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具有相對的頂柱和底柱,以及連接所述頂柱和所述底柱的側柱;所述底柱設置有用于引導所述夾層玻璃移動的下導向機構;所述夾層玻璃能在所述下導向機構作用下沿著所述底柱的延伸方向滑動,所述底柱的延伸方向為第一方向。
17、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下導向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底柱上的卡合條,所述卡合條沿著所述第一方向縱長延伸,所述卡合條的頂部呈圓弧狀;
18、所述防護機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夾層玻璃的底邊且能與所述下導向機構配合的導向組件,所述導向組件包括:導槽連接件和端頭滑塊;
19、所述導槽連接件沿著所述第一方向縱長延伸,所述導槽連接件的上端形成有用于和所述夾層玻璃配合的頂部安裝槽,所述導槽連接件的下端形成有底部安裝槽;
20、所述端頭滑塊通過可拆卸的方式設置在所述導槽連接件的底部安裝槽內;所述端頭滑塊的下端設置有與所述卡合條的頂部相卡合的圓弧槽;
21、所述端頭滑塊能相對所述卡合條沿著所述第一方向移動。
22、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端頭滑塊的下端在所述圓弧槽的位置形成有卡勾,所述卡勾與所述卡合條的頂部之間為間隙配合,所述卡勾與所述卡合條的頂部之間在沿著高度方向的活動間隙在0.5毫米以內。
23、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具底柱,所述底柱上形成有中空的腔體,所述腔體上設置有將水導向所述腔體的回流部和用于將水導出所述腔體的排水孔,所述回流部、所述腔體和所述排水孔相連通形成排水通路。
24、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腔體具有與外部接觸的外表面,所述排水孔設置在所述外表面上,所述推拉窗還包括罩設在所述排水孔外的蓋體,所述蓋體與所述底柱配合形成有止逆流道,從所述排水孔排出的水流經所述止逆流道向背離所述排水孔的方向向外導出。
25、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蓋體的內表面設置有多組止擋結構,多組所述止擋結構沿著高度方向間隔錯位排布,所述止擋結構包括傾斜設置的密封擋條,相鄰兩個密封擋條之間形成有排水口,所述排水口正對位于其下方的密封擋條。
26、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底柱設置有用于引導所述夾層玻璃移動的下導向機構;所述底柱上還設置有擋板,所述防護機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夾層玻璃的底邊且能與所述下導向機構配合的導向組件,所述導向組件包括:導槽連接件;所述導槽連接件沿著第一方向縱長延伸,所述導槽連接件與所述擋板之間設置有導槽密封件。
27、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導槽連接件面對所述擋板的一側設置有側部安裝槽;所述導槽密封件設置在所述側部安裝槽內,所述導槽密封件與所述擋板過盈配合。
28、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外片玻璃和所述內片玻璃均能在所述框架中沿著所述第一方向滑動,所述框架包括側柱,所述側柱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側柱和第二側柱,所述框架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側柱和所述第二側柱之間的中柱;
29、所述擋板包括沿著所述第一方向縱長延伸且間隔設置的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擋板的一端靠近所述第一側柱,另一端靠近所述中柱;所述第二擋板的一端靠近所述第二側柱,另一端靠近所述中柱;當所述推拉窗處于關窗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擋板通過所述導槽密封件與所述外片玻璃的導槽連接件相正對,所述第二擋板通過所述導槽密封件與所述內片玻璃的導槽連接件相正對。
30、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下導向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底柱上的卡合條,所述卡合條包括用于和所述外片玻璃相配合的外卡合條、用于和所述內片玻璃相配合的內卡合條;所述內卡合條、所述擋板和所述外卡合條沿著自內向外的方向間隔,形成有第一凹槽、第二凹槽和第三凹槽;
31、所述回流部包括:位于所述底柱且至少部分能被所述第一側柱遮擋的第一回流孔和第二回流孔,所述第一回流孔用于將所述第一凹槽與所述腔體連通,所述第二回流孔用于將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腔體連通。
32、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回流孔和所述第二回流孔為一體化設置在所述腔體的上表面的連通孔,所述連通孔被圍設在所述第一側柱和所述內卡合條之間的圍擋結構中。
33、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回流部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凹槽的底壁上且靠近所述第二側柱設置的第三回流孔,所述第三回流孔被圍設在所述導槽密封件、所述擋板和所述外卡合條之間的圍擋結構中。
34、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回流部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壁上的第四回流孔。
35、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在沿著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四回流孔和所述第三回流孔與所述排水孔錯位排布。
36、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在沿著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四回流孔至所述排水孔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三回流孔至所述排水孔的距離。
37、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外卡合條上,在靠近所述第三凹槽底壁的位置設置有積水孔。
38、一種車輛,包括車身鈑金和上述任一項所述的推拉窗,所述車身鈑金設有推拉窗安裝口,所述推拉窗安裝在所述推拉窗安裝口處。
39、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顯著有益效果:
40、本技術實施方式中所提供的推拉窗,其克服了夾層玻璃的技術壁壘,采用降噪性能較佳的夾層玻璃作為推拉窗的玻璃,能夠提升推拉窗的降噪性能,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此外,當采用夾層玻璃后,通過在夾層玻璃的外圍設置防護機構,能夠對夾層玻璃進行有效防護,降低其發(fā)生裂片的風險。
41、其中,通過對夾層玻璃的側邊設置包邊部,不僅能夠對夾層玻璃進行有效防護,提升夾層玻璃使用時的可靠性,降低其發(fā)生裂片的風險,同時巧妙地利用該包邊部實現了夾層玻璃窗鎖機構的設置,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夾層玻璃無法打孔,無法設置窗鎖機構的技術障礙。
42、其中,通過對框架與夾層玻璃之間配合結構的改進,使得夾層玻璃在沿著高度方向的活動間隙在0.5毫米以內,從而能夠有效減少夾層玻璃在高度方向上的晃動量,有效降低推拉窗可能產生的噪音。此外,當夾層玻璃在高度方向上的晃動量降低至0.5毫米以內時,夾層玻璃的運動行程被有效縮短,也有利于對該夾層玻璃進行保護,防止其以較大的行程往復撞擊時發(fā)生開裂。
43、此外,本技術實施方式中,通過對推拉窗中密封機構和排水通路的優(yōu)化改進,能夠在進一步提升推拉窗密封性的同時,還能夠實現在高壓清洗場景下,進行有效排水和防止水在風壓作用下發(fā)生倒灌時,倒灌水向車內飛濺。整體上,本技術實施方式中所提供的推拉窗在進行高壓清洗時,抗高壓清洗能力達到6mpa以上。
44、參照后文的說明和附圖,詳細公開了本發(fā)明的特定實施方式,指明了本發(fā)明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應該理解,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在范圍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條款的范圍內,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包括許多改變、修改和等同。針對一種實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類似的方式在一個或更多個其它實施方式中使用,與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組合,或替代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