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持設備、移動支持方法和驅動支持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移動支持設備、移動支持方法和包括移動支持功能的驅動支持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已知混合動力車輛作為具有多個驅動模式的車輛,其并行地使用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旌蟿恿囕v具有第一模式(HV模式)和第二模式(EV模式)作為多個驅動模式,其中,第一模式中僅使用內燃機或者同時使用內燃機和馬達,第二模式中停止內燃機而僅使用馬達。包括安裝在混合動力車輛中的導航系統(tǒng)的移動支持設備基于地圖信息或道路交通信息等來計算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駛路線,并且執(zhí)行對選擇以下驅動模式的支持,在行駛路線被劃分成的分段中應用所述驅動模式。例如,日本專利申請公開第2009-12605號(JP 2009-12605A)描述了具有移動支持功能的車輛的控制器的示例。
[0003]然而,在JP2009-12605A中描述的車輛的控制器中,考慮到在整個行駛路線期間的能耗平衡來設定行駛路線的每個分段的驅動模式,以使得在目的地處作為二次電池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接近下限。然而,在整個行駛路線的能量平衡中,包括在向下斜坡中收集再生能量。出于此原因,當期望通過收集再生能量而使電池的剩余量增加并且設置以EV模式行進時,電池的剩余量直到能夠收集再生能量的分段之前的分段可能達到下限值,并且因此難以在隨后的分段中以EV模式行進。
[0004]該問題在具有不同能量平衡的多個驅動模式的車輛中分配驅動模式的設備或者方法中是常見的。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提供針對每個分段分配合適的驅動模式的移動支持設備、移動支持方法和具有移動支持功能的驅動支持系統(tǒng)。
[0006]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涉及移動支持設備,其支持具有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的車輛從當前位置移動至目的地。該移動支持設備包括設立單元,當設置了在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駛路線被劃分而成的每個分段中運行的運行負載時,該設立單元針對每個分段設立以下模式中的任何驅動模式:EV模式,在所述EV模式中,使用電池的馬達用作驅動源;以及HV模式,在所述HV模式中,至少內燃機用作驅動源,所述設立單元使用如下方面來設立驅動模式,在所述方面中,當電池的剩余量低于剩余量閾值并且根據(jù)運行負載的信息所獲得的再生能量高于或等于再生閾值時,針對包括具有當前位置的當前分段和當前分段之后的分段中的至少任何一個的分段來優(yōu)先設立HV模式,其中,所述剩余量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確定值,所述再生閾值是用于從電池的剩余量的恢復的確定值。
[0007]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涉及移動支持方法,其支持包括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的車輛從當前位置移動至目的地。該移動支持方法包括:針對每個分段設立以下模式中的任何一個驅動模式:EV模式,其包括將使用電池的馬達作為驅動源;以及HV模式,其包括至少將內燃機作為驅動源,同時在采用EV模式作為驅動模式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中行進時設置運行負載;以及使用如下方面來設立驅動模式,在所述方面中,當電池的剩余量低于剩余量閾值并且根據(jù)運行負載的信息所獲得的再生能量高于或等于再生閾值時,針對包括具有當前位置的當前分段和當前分段之后的分段中的至少任何一個的分段優(yōu)先設立HV模式,其中,所述剩余量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確定值,所述再生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恢復的確定值。
[0008]在移動支持設備中,設立單元可以在到目的地的距離長于或等于預定距離的條件下執(zhí)行驅動模式的設立。在移動支持方法中,可以在到目的地的距離長于或等于預定距離的條件下設立驅動模式。
[0009]在移動支持設備中,設立單元可以將來自行駛路線上更靠近當前位置的分段中的每一個的能耗依次加起來,在總能耗高于預定閾值的分段中設置比分段中的每一個的運行負載更高的虛擬運行負載,可以針對在行駛路線上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之中包括虛擬運行負載的運行負載比較低的分段的驅動模式來設立EV模式,并且可以針對其它分段的驅動模式來設立HV模式。
[0010]在移動支持設備中,設立單元可以從行駛路線上更靠近當前位置的分段將虛擬運行負載依次設定為低。
[0011]本發(fā)明的第三方面涉及移動支持設備,其支持包括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的車輛從當前位置移動至目的地。移動支持設備包括設立單元,在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駛路線被劃分而成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中,該設立單元針對每個分段設立以下模式中的任何一個驅動模式:EV模式,其包括將使用電池的馬達作為驅動源;以及HV模式,其包括至少將內燃機作為驅動源,同時在采用EV模式作為驅動模式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中行進時設置運行負載。設立單元使用如下方面來設立驅動模式,在所述方面中,當電池的剩余量低于剩余量閾值并且根據(jù)運行負載的信息所獲得的再生能量高于或等于再生閾值時,針對獲得再生能量的分段之前的分段優(yōu)先設立HV模式,其中,所述剩余量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確定值,所述再生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恢復的確定值。
[0012]本發(fā)明的第四方面涉及移動支持方法,其支持包括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的車輛從當前位置移動至目的地。移動支持方法包括:在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駛路線被劃分而成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中,針對每個分段設立以下模式中的任何一個驅動模式:EV模式,其包括將使用電池的馬達作為驅動源;以及HV模式,其包括至少將內燃機作為驅動源,同時在采用EV模式作為驅動模式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中行進時設置運行負載;以及使用如下方面來設立驅動模式,在所述方面中,當電池的剩余量低于剩余量閾值并且根據(jù)運行負載的信息所獲得的再生能量高于或等于再生閾值時,針對獲得再生能量的分段之前的分段優(yōu)先設立HV模式,其中,所述剩余量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確定值,所述再生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恢復的確定值。
[0013]本發(fā)明的第五方面涉及驅動支持系統(tǒng),其基于選自多個不同的驅動模式中的一個驅動模式來支持車輛的驅動,針對包括內燃機和馬達作為驅動源的車輛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車路線被劃分而成的每個分段來設立所述多個不同的驅動模式。驅動支持系統(tǒng)包括移動支持設備,其針對在行駛路線上的分段中的每一個來設立從所述多個驅動模式中所選擇的一個驅動模式。移動支持設備包括設立單元,當設置了針對在從當前位置至目的地的行駛路線被劃分而成的每一個分段中運行的運行負載時,該設立單元針對每個分段設立以下模式中的任何驅動模式:EV模式,在所述EV模式中,使用電池的馬達用作驅動源;以及HV模式,在所述HV模式中,至少內燃機用作驅動源,設立單元使用如下方面來設立驅動模式,在所述方面中,當電池的剩余量低于剩余量閾值并且根據(jù)運行負載的信息所獲得的再生能量高于或等于再生閾值時,針對包括具有當前位置的當前分段和當前分段之后的分段中的至少任何一個的分段優(yōu)先設立HV模式,其中,所述剩余量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確定值,所述再生閾值是電池的剩余量的恢復的確定值。
[0014]根據(jù)上述方面,即使在相對于包括多個驅動模式的車輛期望在行駛路線中收集再生能量時,也可以當針對分段中的每一個分配合適的驅動模式時支持車輛的驅動。
【附圖說明】
[0015]以下將參考附圖來描述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特點、優(yōu)點和技術以及工業(yè)意義,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素,并且在附圖中:
[0016]圖1是圖示了根據(jù)實施方式的移動支持設備的示意性配置的方框圖;
[0017]圖2A和圖2B是圖示了根據(jù)實施方式相對于通過移動支持設備的驅動模式的設置過程的處理程序的流程圖;
[0018]圖3是圖示了在其中由根據(jù)實施方式的移動支持設備來設置驅動模式行駛路線的示意圖;
[0019]圖4是圖示了采用EV模式在行駛路線上每個分段的能耗的示例的示意圖;
[0020]圖5是圖示了將行駛路線上分段中的每個以運行負載從最低至最高的次序進行排序的不意圖;
[0021]圖6是圖示了在改變驅動模式的方案之前通過從具有最低運行負載的分段將能耗依次加起來所獲得的值的示意圖;
[0022]圖7是圖示了在改變驅動模式的方案之前分段中的每一個的驅動模式的示例的示意圖;
[0023]圖8是圖示了在改變驅動模式的方案之后通過從具有最低運行負載的分段將能耗依次加起來所獲得的值的示意圖;以及
[0024]圖9是圖示了在改變驅動模式的規(guī)劃之后分段中的每個的驅動模式、能耗和電池的剩余量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將參考圖1至圖9來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移動支持設備、移動支持方法和驅動支持系統(tǒng)。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移動支持設備、移動支持方法和驅動支持系統(tǒng)應用于具有電動馬達和內燃機作為驅動源的混合動力車輛,電動馬達使用電池(諸如二次電池)作為驅動源,內燃機使用汽油或者其它燃料作為驅動源。
[0026]如圖1所示,車輛100例如設置有全球定位系統(tǒng)(GPS)101、車載照相機102、毫米波雷達103、加速傳感器104和車速傳感器105作為用于檢測車輛100的運行狀態(tài)的裝置。GPS101、車載照相機102、毫米波雷達103、加速傳感器104和車速傳感器105連接在車載控制器120上,車載控制器120經由車載網絡(諸如控制器局域網絡(CAN))來控制車輛的各種功能。車載控制器120是所謂的電子控制單元(ECU),并且包括具有計算裝置和存儲裝置的微型計算機。車載控制器120可以通過使計算裝置對存儲在存儲裝置中的程序或參數(shù)進行計算來執(zhí)行各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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