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要求2014年10月7日遞交的美國臨時申請62/061,047號以及2014年10月23日遞交的中國專利申請201410573748.0號的優(yōu)先權,兩者的完整內容通過援引加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公開總體上涉及車輛,以及更具體地涉及可轉換到不同的配置以適應兒童生長的兒童車輛。
背景技術:
已知的是提供可改變以適應兒童生長的車輛。例如,一種這樣的車輛為騎乘式車輛,其包括把手,當兒童太年幼以至于不能獨自踩腳蹬(pedal)騎行車輛時,成人可以握住該把手來推動兒童前進。該車輛包括踏腳板(footrest),該踏腳板可降低以便兒童把自己的腳置于其上。然而一旦兒童足夠大以及有能力踩腳蹬騎行車輛時,可通過卸載把手并收回踏腳板來重新配置該車輛以允許兒童踩腳蹬騎行車輛。
盡管這種車輛對于特定年齡的兒童有些用處,但是對于可由三輪車過渡到兩輪車的更大年齡組的兒童而言需要一種簡單的解決方案。針對成人腳踏運輸領域內的這種轉換存在一些所提出的車輛,但是對于這些車輛而言進行這種轉換看起來通常是繁瑣的,以及通常而言,這種轉換簡單地涉及輪和支撐結構的移除或安裝。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在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方式在兩輪車模式和三輪車模式之間轉換的結構。為了實現(xiàn)該目的,提供一種車輛, 所述車輛包括框架、前輪和后部組合件。前輪可旋轉地安裝到框架。后部組合件包括第一后輪支撐件和第二后輪支撐件。每個輪支撐件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后部組合件還包括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第一后輪支撐件和第二后輪支撐件。后部組合件可定位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基本上緊鄰于彼此,而在第二位置,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彼此間隔開。
在第二方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方式在兩輪車模式和三輪車模式之間轉換的結構。為了實現(xiàn)該目的,提供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具有帶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框架,在框架第一端處的第一端輪,和在框架第二端處的第二端組合件,其中第二端組合件包括左側第二端輪支撐件和右側第二端輪支撐件。每個輪支撐件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第二端組合件還包括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左側第二端輪支撐件和右側第二端輪支撐件。第二端組合件可定位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基本上緊鄰于彼此,而在第二位置,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彼此間隔開。在一些所顯示和描述的實施例中,在三輪車模式和兩輪車模式之間的轉換是相對容易的,不需要工具并且能夠快速進行。
在第三方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方式在兩輪車模式和三輪車模式之間轉換的結構。為了實現(xiàn)該目的,提供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框架和后部組合件,該框架和后部組合件一起被包括在結構組合件內;可旋轉地安裝到結構組合件的前輪;以及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相對于結構組合件可旋轉地安裝。所述結構組合件可定位在其中車輛是兩輪車的第一位置,以及其中車輛是三輪車的位置。在一些所顯示和描述的實施例中,在三輪車模式和兩輪車模式之間的轉換是相對容易的,不需要工具并且能夠快速進行。
在第三方面中,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后部組合件包括第一后輪支撐件和第二后輪支撐件。輪支撐件的每一個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第一后輪支撐件和第二后輪支撐件。后部組合件可定位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第一后輪和第二 后輪基本上緊鄰于彼此以作為單個后輪操作,而在第二位置,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彼此間隔開。
在上述第一方面、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的每一個中,可選地第一后輪支撐件和第二后輪支撐件的每一個具有前端和后端,其中所述前端可樞轉地安裝到框架,所述后端支撐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中的一個。
在上述第一方面、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的每一個中,可選地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的每一個具有自由端,且具有表面輪廓。當后部組合件處于第一位置時,自由端朝向彼此以及表面輪廓以基本上無間斷的方式朝向彼此側向延伸??蛇x地所述表面輪廓使得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基本上僅在相應的自由端處接觸地面。
在上述第一方面、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的每一個中,可選地一組腳蹬可操作地連接到前輪。
在關于第一方面、第二方面和第三方面所顯示的一些實施例中,在三輪車和兩輪車模式之間的轉換是相對容易的,不需要工具且能夠快速地進行。
在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方式在三輪車模式和踏板車模式之間轉換的結構。為了實現(xiàn)該目的,提供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框架和后部組合件,該框架和后部組合件一起被包括在結構組合件內;可旋轉地安裝到結構組合件的前輪;以及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相對于結構組合件可旋轉地安裝。所述結構組合件可定位在其中車輛是三輪車的位置,以及其中車輛是踏板車(scooter)的位置。為了允許在三輪車模式、兩輪車模式和踏板車模式之間轉換,單一裝置能夠為使用者提供兩種不同的車輛需求。
在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方式在三輪車模式、兩輪車模式和踏板車模式之間轉換的結構。為了實現(xiàn)該目的,提供一種車輛,該車輛包括框架和后部組合件,該框架和后部組合件一起被包括在結構組合件內;可旋轉地安裝到結構組合件的前輪;以及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第一后輪和第二后輪相對于結構組合件可旋轉地安裝。所述結構組合件可定位在其中車輛是兩輪車的第一位置、其中所述車輛是 三輪車的第二位置,和其中車輛是踏板車的第三位置。通過允許在三輪車模式、兩輪車模式和踏板車模式之間的這種轉換,單一裝置能夠為使用者提供三種不同的車輛需求。
附圖說明
參照附圖將更容易地理解本公開的上述和其它方面,在附圖中:
圖1是處于第一位置的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透視圖;
圖2是處于過渡位置的圖1中所示車輛的透視圖;
圖3是處于第二位置的圖1中所示車輛的透視圖;
圖4是適于圖1中所示車輛的后輪的輪鎖定機構的剖視透視圖;
圖5是圖1中所示車輛的后部組合件一部分的透視圖;
圖6是圖1中所示車輛的后部組合件的一部分的另一透視圖;
圖7和圖8是適于圖1中所示車輛的后部組合件的輪支撐件鎖定機構的透視圖;
圖9和圖10是適于圖1中所示車輛的后部組合件的替代性輪支撐件鎖定機構的透視圖;
圖11是示出在選擇的位置中的車輛后輪的放大正視圖;
圖12a是車輛處在其中車輛是兩輪車的第一位置的另一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12b是圖12a所示車輛處在其中車輛是三輪車的第二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12c是圖12a所示車輛處在其中車輛是踏板車的第三位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13a示出圖12a至圖12c所示車輛的后輪當處在圖13a所示位置時的俯視圖;
圖13b和圖13c是用于支撐圖12a至圖12c所示車輛的后輪的輪支撐件的分解視圖;
圖14a至圖14g是示出使車輛在圖12a所示位置和圖12b所示位置 之間移動的輪支撐件運動的示意圖;
圖15a和圖15b是示出用于將車輛框架保持在所選擇位置的鎖定結構的運動的剖視俯視圖;
圖15c是示出車輛和圖15a和圖15b所示鎖定機構的執(zhí)行器的透視圖;
圖16a和圖16b是示出車輛在圖12c所示位置和圖12a或圖12b所示位置中的一個之間運動期間的中間位置的示意圖;以及
圖17是示出帶有附加可選元件的圖12b所示車輛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其示出車輛10。車輛10可在配置成兩輪車(圖1)的第一形式(也稱為第一位置)和配置成三輪車(圖3)的第二形式(也稱為第二位置)之間轉換。圖2示出在圖1和圖3所示位置之間的過渡位置。因此,車輛10可配置成適于由兒童使用,諸如在約3歲至約6歲年齡段內的兒童,這些兒童可最初使用為三輪車形式的車輛10,然后這些兒童可長大到使用為兩輪車形式的車輛10。在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從一種形式到另一種形式的轉換可在不使用工具的情況下進行,并且相對簡單。
車輛10可包括框架12、前輪14和后部組合件16??蚣?2可具有用于保持前輪14和后部組合件16的任何合適形式。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框架12可包括主要部分18、立管19、車把手20和前叉22,其中前輪14可旋轉地安裝到前叉。前叉22可樞轉地安裝到框架12的主要部分18以便允許由騎行者使得車輛10轉向。車座23也示出為安裝到框架12,并且可在高度上可調。
后部組合件16可包括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其中每一個支撐件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12。后部組合件16可進一步包括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其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后部組合件16可定位在圖1中所示的第一位置和圖3中所示的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基本上緊鄰于彼此,而在第二位置,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彼此間隔開。
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的每一個具有由相應的后輪支撐件24或26支撐的安裝端32,和不由相應的后輪支撐件24或26支撐的自由端34。如圖1和圖3中可見,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時,自由端34彼此面對,而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二位置時背離彼此。如圖1中可見,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時,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僅支撐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的外側。
應進一步指出的是,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的每一個具有選擇的表面輪廓36(圖1)。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時,表面輪廓36以基本上無間斷的方式朝向彼此側向延伸,以使兩個后輪28和30一起協(xié)作來用作單個后輪,并且外觀上基本上是單個后輪。
在所示實施例中,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的表面輪廓36使得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基本上僅在相應的自由端處接觸地面(圖11中以G示出)。換言之,基本上只要每個表面輪廓36一遠離相關輪28或30的自由端34延伸(即,朝向安裝端32延伸),表面輪廓36就向上遠離輪28或30置于其上的地面G延伸。其結果是,車輛10與典型的兩輪車相比具有類似程度的側向穩(wěn)定性。
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時,為了允許自由端34面對彼此,每個后輪28和30可樞轉地連接到相應的后輪支撐件24或26,以便圍繞大致垂直的輪樞轉軸線A樞轉運動,從而允許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在相對于后輪支撐件24和26的內側位置(圖1和圖2)和相對于后輪支撐件24和26的外側位置(圖3)之間樞轉。
參照圖4,提供鎖定機構38以便將處于任何位置的每個后輪28和30鎖定。鎖定機構38包括手動旋鈕40,其接合位于后輪28或30上的第一鉸鏈部分44上的第一臺肩部42。(圖4中示出適于輪30的鎖定機構38。然而,適于輪28的鎖定機構38可與適于輪30的鎖定機構基本上相同)。手動旋鈕40具有在一端處的第一螺紋部分46,其與夾持構件49的第二螺紋部分48配合。夾持構件49接合位于后輪支撐件24或26的后端上的第二鉸鏈部分52上的第二臺肩部50。(圖4中示出輪支撐件26)。手動旋鈕40的擰緊導致鉸鏈部分44和52夾持到一起,以便圍繞樞轉軸線A將后輪 28或30摩擦地鎖定在位。手動旋鈕40的旋松將鉸鏈部分44和52松開,從而允許輪28或30樞轉到新的位置。
參照圖1,后輪支撐件24和26分別具有可樞轉地安裝到框架12的前端54,而后端56支撐第一后輪28和第二后輪30中的一個,如上所述。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圖1)時,后輪支撐件24和26樞轉到其中后輪支撐件24和26鄰近于彼此的鄰近位置。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二位置(圖3)時,后輪支撐件24和26樞轉到其中后輪支撐件24和26彼此間隔開的間隔開位置。
參照圖5,對于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而言可選地可以分別包括齒輪齒58和60,這些齒輪齒嚙合到一起,使得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同步地結合到一起,以便在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之間同步運動。在圖5中,選定的元件從框架移除,以便更清楚地示出齒輪齒58和60。參照圖5和圖6,可提供車輪支撐件偏置結構62,以便將第一后輪支撐件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26在選定的方向上偏置,諸如朝向彼此偏置。在示出的實施例中,偏置結構62包括第一螺旋扭轉彈簧64和第二螺旋扭轉彈簧66,該彈簧64和66在框架(如在圖6中可見)和相應的支撐件24和26之間起作用以便迫使支撐件24和26朝向鄰近位置移動。
參照圖7和圖8,車輛10還可包括輪支撐件鎖定機構68,其配置成將后輪支撐件24和26鎖定在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應當指出的是,框架12的元件已經從圖7和圖8中省略以便更清楚地示出鎖定機構68的組件。鎖定機構68可包括滑動件70,其可在圖7中所示的鎖定位置和圖8中所示的解鎖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滑動件70上的凸片72接合后輪支撐件24和26的第一槽74,以防止后輪支撐件24和26從它們所處的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移動到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中的另一位置。換言之,凸片72與第一槽74的接合將后輪支撐件24和26鎖定在位。在解鎖位置,滑動件70上的凸片72離開槽74(圖8),從而允許后輪支撐件24和26在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之間樞轉。在示出的實施例中,后輪支撐件24和26分別具有兩個槽74a和74b,其中當后輪支撐件24或 26處于鄰近位置時,槽74a是由凸片72接合的槽,而當后輪支撐件24或26處于間隔開位置時,槽74b是由凸片72接合的槽。
如圖7中所示,示出滑動件偏置構件76,其可以是在滑動件70和未示出的框架12的一部分之間作用的壓縮彈簧。偏置構件76將滑動件朝向鎖定位置偏置。
參照圖9和圖10,其示出替代性的輪支撐件鎖定機構80。鎖定機構80包括手動旋鈕82(其一部分在這些圖中省略),其具有可與滑動件88上的第二螺紋部分86接合的第一螺紋部分84?;瑒蛹?8包括多個凸片90?;瑒蛹?8可在鎖定位置(圖9)和解鎖位置(圖10)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滑動件88上的凸片90接合后輪支撐件24和26中的槽92(其在圖10中更清楚地示出),以防止后輪支撐件24和26從它們所處的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中的任一位置移動到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中的另一位置。在解鎖位置,滑動件88上的凸片90離開槽92(圖10),從而允許后輪支撐件24和26在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之間樞轉。手動旋鈕82的旋轉驅動滑動件88在鎖定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進行直線運動。因為存在滑動件88上的多個凸片90和框架相關部分中的多個槽92,它們可以在包括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的多個位置彼此接合。
參照圖1,一組腳蹬15可操作地連接到前輪14,以便用于操作車輛10。替代地,車輛10可以沒有腳蹬而是滑步車(running vehicle)。
通過提供所示的結構,在三輪車模式和兩輪車模式之間進行轉換是相對容易的,不需要工具并且可迅速進行。此外,當車輛作為兩輪車操作時,不需要像現(xiàn)有技術的一些所提出的車輛那樣移除和存儲任何組件。
雖然已經示出在后部組合件16的第二位置時,后輪28和30在支撐件24和26的外側,但可以配置支撐件24和26,使得當支撐件24和26被間隔開但后輪28和30在支撐件24和26的內側時,后輪28和30將平行于彼此并且是直的以允許車輛10滾動,由此允許在后部組合件16的第二位置中后輪28和30彼此間隔開,但保持處于支撐件24和26的內側。
雖然已經示出后輪28和30僅通過支撐件24和26支撐在一側,從而當后部組合件16處于第一位置(圖1)時允許輪28和30定位成非常靠 近彼此,但是可選地可能的是提供后輪支撐件,其從兩側支撐后輪28和30并且使得后輪支撐件在間隔開位置和鄰近位置之間移動。可給后輪28和30提供可調節(jié)的一些裝置,以便調節(jié)后輪28和30的取向,以允許它們在支撐件24和26的任一位置中保持筆直(即,向前指向)。
雖然示出支撐件24和26相對于框架12在鄰近位置和間隔開位置之間樞轉,但是將支撐件24和26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12的其它方式是可能的。例如,支撐件24和26可沿著框架12上的側向延伸的條桿側向滑動,以便允許它們在支撐件24和26鄰近于彼此的鄰近位置和支撐件24和26彼此間隔開的間隔開位置之間側向滑動。
雖然上面的本公開涉及車輛的后輪可匯集到一起或間隔開的實施例,但是該構思可更廣泛地適用于任何車輛,其中兩個輪可被匯集到一起或間隔開以便重新配置車輛。在這樣的實施例中,框架可被認為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前輪14可被更廣泛地稱為設置在框架第一端處的第一端輪,以及后部組合件可被更廣泛地稱為設置在框架第二端處的第二端組合件。第二端組合件包括左側第二端輪支撐件和右側第二端輪支撐件(在所示的實施例中,這些分別是輪支撐件24和26)。每個輪支撐件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第二端組合件還包括左側第二端輪(在所示實施例中,其是輪28)和右側第二端輪(在所示實施例中,其是輪30)。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左側第二端輪支撐件和右側第二端輪支撐件。第二端組合件可定位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基本上緊鄰于彼此,以便作為單個第二端輪操作,而在第二位置,左側第二端輪和右側第二端輪彼此間隔開。
參考圖12a至圖16,示出車輛100。車輛100類似于車輛10可在配置成兩輪車(圖12a)的第一形式(也稱為第一位置)和配置成三輪車(圖12b)的第二形式(也稱為第二位置)之間轉換??蛇x地,車輛100還可在第一形式(第一位置)或第二形式(第二位置)中的任一個和其中車輛配置成圖12c所示踏板車的第三形式或第三位置之間轉換。
車輛100可以類似于車輛10,其中車輛100可包括框架112、前輪114和后部組合件116??蚣?12可具有用于保持前輪114和后部組合件116 的任何合適形式。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框架112可包括主要部分118,以及可樞轉地連接到主要部分118的前輪支撐件121。前輪支撐件121包括前輪支撐件主體125,該主體可樞轉地連接到框架112的主要部分118(例如,通過樞轉連接127連接,該樞轉連接由在框架112的主要部分118上并與前輪支撐件主體125中的孔127b接合的短軸127a形成),以圍繞轉向樞轉軸線AS樞轉運動。一對車把手120連接到前輪支撐件主體125。車把手120向下延伸經過支撐件主體125以構成前叉122的臂122a和122b(圖12a)。前輪114由前叉122可旋轉地支撐。
車座123安裝到框架112,且可在高度上可調。
參照圖12a,一組腳蹬115可操作地連接到前輪114,以便用于操作車輛100。替代地,車輛100可以沒有腳蹬而是滑步車(例如,平衡車(balance bike))。
后部組合件116可以包括后叉131,該后叉與框架112一體,并更具體地與框架112的主要部分112一體。第一后輪支撐件1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126各自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112。后部組合件116還可以包括第一后輪128和第二后輪130,兩者分別可旋轉地安裝到第一后輪支撐件124和第二后輪支撐件126。對于兩輪車形式和三輪車形式之間的轉換,后部組合件116可定位在如圖12a所示的第一位置和如圖12b所示的第二位置,其中在第一位置,第一后輪128和第二后輪130基本上緊鄰于彼此,在第二位置,第一后輪128和第二后輪130彼此間隔開。
為了描述后輪支撐件124和126,參照圖13a,其示出車輛100的后部組合件114在將車輛100用作三輪車的位置上。圖13b至圖13c是第二后輪支撐件126的分解視圖,但是應理解,第一后輪支撐件124可以與第二后輪支撐件126基本上相同。
后輪支撐件126包括樞轉鎖定構件170、滑動環(huán)172和驅動件174。樞轉鎖定構件170包括具有鎖定區(qū)域180和非鎖定區(qū)域182的第一樞軸接收孔178。在鎖定區(qū)域180,孔178具有孔鎖定部件184,該部件配置成可鎖定地接合輪樞軸186的表面,輪樞軸設置在后叉131的每個臂上。在非鎖定區(qū)域182,該孔不旋轉鎖定到輪樞軸186,且因此可以圍繞輪樞軸186 自由旋轉。如圖13c更清楚地示出,輪樞軸186至少具有在第一角位置處的第一樞軸鎖定部件187a,以及在第二角位置處的第二樞軸鎖定部件187b。在所示實施例中,第一樞軸鎖定部件187a和第二樞軸鎖定部件187b的每一個由兩個平坦表面構成,且兩個樞軸鎖定部件187a和187b在輪樞軸186上間隔開180度定位,為輪樞軸186提供基本上為鉆石形的輪廓。當樞軸鎖定部件187a或187b緊密鄰接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中的孔鎖定部件184(例如,圖14a)時,樞轉鎖定構件170分別固定在輪樞軸186上的選擇的第一角位置或第二角位置。
樞轉鎖定構件170可選地由主要部分171和(例如,通過圖13b中示出的機械緊固件188)固定地連接到主要部分171的殼體176構成。殼體176可以在其上具有接合驅動件174的鄰接驅動件鄰接表面190。
滑動環(huán)172具有在其中的第二樞軸接收孔192,用于可樞轉地接收樞軸186。換言之,孔192尺寸適合于允許滑動環(huán)172圍繞樞軸186樞轉?;瑒迎h(huán)172可滑動地連接到樞轉鎖定構件170以沿著第一樞軸接收孔178的縱向軸線運動,以便使得輪樞軸186在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和非鎖定區(qū)域182之間運動。
驅動件174可操作地連接到滑動環(huán)172。在圖13b和圖13c示出的示例中,驅動件174具有螺紋孔194,該螺紋孔接收滑動環(huán)172上的螺紋突出部196。通過在一個或另一個旋轉方向上轉動驅動件174,可以控制滑動環(huán)172從驅動件174突出多遠。在圖14a所示的第一位置,驅動件174將滑動環(huán)172保持在鎖定位置,其中樞轉鎖定構件170被夾持,而樞軸186與在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中的孔鎖定部件184鄰接。其結果是,防止了輪支撐件126圍繞樞軸186的樞轉。驅動件174到圖14b所示第二位置的旋轉將驅動滑動環(huán)172從驅動件174離開選擇的量,使得滑動環(huán)172的主體和驅動件174之間與在第一位置中相比存在較大間隙。其結果是,存在空間來相對于彼此移動樞轉鎖定構件170和樞軸186,以使得樞軸186離開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進入非鎖定區(qū)域182,如圖14c所示。
樞轉鎖定構件170通過鎖定凸緣198和相關的緊固件199保持在樞軸186上,以將凸緣198安裝到叉131的相關臂的端部。
樞轉鎖定構件170包括軸200,該軸可旋轉地支撐輪130。緊固件202將輪130保持在軸200上。
圖14a至圖14g示出圖12b和圖12a所示后部組合件的位置之間的過渡。如上所述,圖14a(其省略了殼體176以便不擋住殼體176內部的組件)示出,鎖定在位的輪130與相對的后輪128間隔開(圖13a),使得例如車輛100可以用作圖12b所示的三輪車。在圖14a所示的位置,樞軸鎖定部件187b與孔鎖定部件184接合。圖14b示出驅動件174的旋轉允許將樞軸186從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釋放。圖14c示出樞軸186進入孔178的非鎖定區(qū)域182的運動。圖14d示出輪支撐件126和輪130開始圍繞樞軸186樞轉。圖14e示出輪支撐件126和輪130圍繞樞軸186進一步樞轉。圖14f示出輪支撐件126和輪130圍繞樞軸186樞轉到預鎖定位置,其中輪支撐件126取向為使得所需鎖定部件(在該情況下為第一樞軸鎖定部件187a)面向孔鎖定部件184。圖14f示出輪128和130兩者已樞轉到相對于第一位置的預鎖定位置。當在圖14f所示的預鎖定位置中時,驅動件174在擰緊方向上的旋轉將驅動輪支撐件126在第一位置鎖定到樞軸186上,其中輪130面向相對的后輪128,如圖14g所示。圖14g示出輪128和130兩者已樞轉和鎖定在第一位置,使得輪128和130面向彼此。
輪130從第一位置(圖12a和圖14g)到第二位置(圖12b和圖14a)的移動基本上需要反轉當輪130從第二位置移動到第一位置時執(zhí)行的運動。換言之,驅動件174可以相對于滑動環(huán)172旋松;樞轉鎖定構件170可以相對于樞軸186移動,以使樞軸186離開孔178的鎖定區(qū)域180并進入孔178的非鎖定區(qū)域182;輪支撐件126和輪130可以圍繞樞軸186樞轉,最終使得輪支撐件和輪130進入圖14b或14c所示的預鎖定位置,其中樞軸186上的第二鎖定部件187b面向孔鎖定部件184;且最后驅動件174可以旋緊,以便將輪支撐件126和輪130鎖定在圖14a所示的第二位置。
下面描述車輛100從圖12a所示位置到圖12c所示位置的轉換。為了執(zhí)行該轉換,框架112可以相對于前輪支撐件圍繞重新配置軸線AR(圖12c)可樞轉,該重新配置軸線AR相對于車輛100的縱向軸線AL橫向(即,側向)延伸。當所有輪114、128和130筆直(即,當前輪114與框架112 共面時),縱向軸線AL在車輛100的行駛方向上延伸。
從圖12a所示的位置,框架112的包括主框架部分118的第一部分和前輪支撐件主體125相對于框架112的第二部分(在該示例中,相對于前叉122和車把手120)圍繞重新配置軸線AR向上樞轉。為了實現(xiàn)該效果,前輪支撐件主體125可以包括第一短軸和第二短軸204,短軸可旋轉地支撐在在第一前叉臂122a和第二前叉臂122b中的叉孔206中。短軸204在圖12a至圖12c以及圖16a和圖16b中示出???06示出在圖12c、16a和16b中。
在一些實施例中,框架112的不同部分可以圍繞軸線AR樞轉。例如,前輪支撐件主體125可以固定地連接到叉構件122a和122b,且因此可以保持靜止并在軸線AR上居中,且框架112的包括主框架部分118和后部組合件116的第一部分可以通過環(huán)可旋轉地支撐在前輪支撐件主體125上,以便允許框架112的該第一部分可圍繞前輪支撐件主體125(并圍繞軸線AR)旋轉。
圍繞軸線AR樞轉的框架112的第一部分的第一中間位置在圖16a中示出。框架112的第一部分可以繼續(xù)樞轉經過該第一中間位置,經過圖16b所示的第二中間位置,并最終到達圖12c所示的位置,以便將車輛重新配置為踏板車。
因此,應理解,框架112的包括主框架部分118的第一部分可樞轉地連接到包括前叉122的第二框架部分,以在車輛朝向和離開第三位置運動期間圍繞重新配置軸線AR樞轉運動。
為了確保第一框架部分和第二框架部分當車輛100在使用中時不會相對于彼此圍繞重新配置軸線AR意外地樞轉,當車輛100在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中,框架部分可以相對于彼此鎖定。為了相對于彼此將框架112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鎖定在至少一個位置,可以使用圖15a、圖15b和圖15c中所示的框架鎖定結構220。鎖定結構220包括執(zhí)行器222、執(zhí)行器偏置構件224和至少一個鎖定構件226,其中該執(zhí)行器可以是如所示的按鈕。在所示示例中,存在兩個鎖定構件226。鎖定構件226各自定位在合適的叉臂122a或122b中的鎖定構件孔228中。在所示示例中,鎖 定構件孔228設置在叉臂122a和122b兩者中。鎖定構件226可在鎖定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位置中,鎖定構件226從鎖定構件孔228延伸并接合位于鎖定構件226兩側的限位表面230,以便防止前輪支撐件主體125相對于第一叉臂122a和第二叉臂122b樞轉。示出了在鎖定構件226一側上的限位表面230。然而,未視出另一側上的限位表面,因為圖15a和圖15b為剖視圖。
在解鎖位置(圖15b),執(zhí)行器222已驅動鎖定構件226進入其孔228,使得鎖定構件不在限位表面230之間延伸出來。其結果是,前輪支撐件125相對于前叉122a和122b可樞轉。執(zhí)行器222可以由執(zhí)行器偏置構件224偏置朝向其鎖定位置。鎖定構件226由鎖定構件偏置構件232偏置朝向鎖定位置。
通過在前叉上選擇的位置提供鎖定構件226,則鎖定構件將在選擇的角位置接合前輪支撐件125,以鎖定前輪支撐件125且因此鎖定第一框架部分在這些位置。例如,一個位置可選擇用于當框架112設置為如圖12a所示時。另一個位置可選擇為對應于當框架112設置為如圖12c所示時。
偏置構件232和224可以是任何適合類型的偏置構件,例如螺旋壓縮彈簧。
雖然圖15a和圖15b所示的鎖定結構是有用的,可以使用任何其他合適的鎖定結構,以將車輛100的位置鎖定在其能夠采取的一個或多個位置上。
另外,作為轉換到踏板車的部分,車座123可以從框架112移除且腳蹬115(如果存在)可以從前輪114移除,因為當車輛110用作踏板車時不需要這些部件。
當框架112在圖12c所示位置時,腳踏板210定位成支撐車輛100騎行者的腳。騎行者示出為101并由虛線表示。為了支撐騎行者的腳,腳踏板(foot deck)210大致平行于縱向軸線AL延伸,使得當踏板車處在直立位置時,腳踏板大致水平。腳踏板210離地面的高度可以類似于典型的踏板車(例如,高于地面G約2.5英寸(約6.35厘米)至約4英寸(約10.16厘米)),然而,在合適時可以使用任何其他高度。本文所示和描述的踏板 車也可以稱為腳蹬踏板車(kick scooter)。
當框架112在圖12a所示位置(或圖12b所示位置)時,框架112將車座123保持在地面G上方選擇的高度處,以及車座123位置大致設置為支撐騎行者的臀部。該高度選擇為適合于支撐騎行者的臀部。例如,選擇的高度可以為地面G上方約12英寸(約30.48厘米)(即,從地面到車座表面的頂部為約12英寸(約30.48厘米))。取決于例如期望騎行車輛100的騎行者的年齡,可以使用任何其他合適的高度。
如上文所述以及附圖所示,結構組合件(包括框架112和后部組合件116)可定位在其中車輛是兩輪車的第一位置(圖12a)、其中車輛是三輪車的第二位置(圖12b),以及其中車輛是踏板車的第三位置。
應注意,雖然輪128和130示出為當車輛100在第三位置中時處在彼此面對的位置且緊鄰于彼此,但這不是必須的。換言之,輪128和130當車輛配置為踏板車時可以定位在背離彼此的位置。因此,車輛100可以在圖12b所示第二位置和圖12c所示第三位置之間轉換,使得輪128和130在整個轉換期間背離彼此。
參照圖17,如圖17所示,可以提供附加的可選元件和部件。例如,可以提供家長操縱桿240,其配合在框架112中的孔中,特別是當車輛配置為如圖12b所示的三輪車時。除了家長操縱桿,可以為不踩腳蹬騎行的騎行者提供踏腳板242以支撐騎行者的腳。踏腳板242可以安裝到車座123支桿的底部。另外,還可以提供兒童支撐環(huán)244以在車座123上支撐年幼兒童。兒童支撐環(huán)244可釋放地配合在具有靠背的一種車座123上,且還可以包括扶手,扶手安裝到車把手120中(或框架112的任何其他合適的部分)??梢蕴峁﹥ξ锵?46,該儲物箱可以支撐在家長操縱桿240上??梢蕴峁┱陉柵?48,該遮陽棚可以支撐在家長操縱桿240上。
雖然已描述了車輛100可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形式或位置之間轉換,車輛100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一個方面是其能夠在三輪車形式(如圖14所示)和踏板車形式(如圖16所示)之間轉換。
雖然已描述為車輛100可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形式或位置之間轉換,車輛100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一個方面是其能夠通過圍繞大致橫向于車輛100 的縱向軸線(AL)延伸的重新配置軸線(AR)樞轉運動,在踏板車形式和另一形式之間轉換,另一形式如兩輪車形式或三輪車形式。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的是,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的情況下可對本文所述的實施例進行各種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