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童車滾動機構轉向控制機構,尤其涉及一種利用單向按壓或踩踏一按鍵即可達到控制目的的童車轉向裝置。
背景技術:
在推動嬰兒手推車時,為使推動省力和順暢,通常在童車的前輪管或后輪管(手推桿可轉換推動方向)加裝可轉向的滾動機構,更進一步的是在所述滾動機構加裝鎖定裝置,使得所述滾動機構得以選擇滾動機構可自由的旋轉以及可以定位成單一方向轉動。
現(xiàn)有傳統(tǒng)的童車轉向裝置,主要是通過所述踏桿加以控制,而所述踏桿主要是樞接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上,且位于兩輪之間,而一般的輪子的直徑均大于轉向裝置本體,因此當操作者想要控制所述滾動機構的轉動方向時,除必須移動到滾動機構前進行操作外,還必須將手或腳伸入兩輪之間進行操作,相當?shù)牟环奖?;另外,當操作者在操作所述踏桿向上從而解除定位狀態(tài)時,必須用腳向上鉤起,這容易損及操作者的鞋面。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童車轉向裝置,所述機構使操作者通過單向按壓或踩踏就可控制滾動機構定向或自由轉向,從而操作簡便,且不損傷操作者鞋面。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的童車轉向裝置安裝于童車骨架上用以鎖定或釋放童車滾動機構的前進方向,所述童車轉向裝置包括:安裝于所述童車骨架的下端的轉向裝置本體,所述轉向裝置本體具有相互平行設置的第一容置槽及第二容置槽;滾動機構,其包括連接座及車輪,所述連接座設有定位槽,且上端樞接于第一容置槽,下端樞接于所述車輪;及安裝于所述滾動機構內(nèi)的鎖定裝置,用于鎖定或釋放所述滾動機構與所述轉向裝置本體之間的轉動;所述鎖定裝置包括按鍵、驅動控制組、定位銷以及彈性元件,其中所述按鍵安裝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的上端,而所述驅動控制組安裝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的第二容置槽內(nèi),所述定位銷設置于所述驅動控制組的下方,當所述按鍵受到按壓向下移動時,所述驅動控制組驅使所述定位銷與所述滾動機構的定位槽保持卡制,從而使所述滾動機構保持為定向狀態(tài),當所述按鍵再受到按壓向下移動時,所述定位銷受所述彈性元件抵頂而脫離所述定位槽,從而使得所述滾動機構呈自由轉向狀態(tài)。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利用按鍵、驅動控制組以及定位銷控制滾動機構轉向定位或使?jié)L動機構自由轉向,使安裝于滾動機構上方的按鍵第一次受到驅動向下移動時,通過所述驅動控制組驅動定位銷卡制所述滾動機構,從而使得所述滾動機構呈定向狀態(tài);當操作者第二次再壓動按鍵時,所述定位銷脫離所述轉向裝置本體,使得所述滾動機構呈自由轉向狀態(tài)。通過上述的設計,操作者可在滾動機構上方直接踩踏按鍵而控制滾動機構定向或轉向,從而達到操作簡單的目的;同時,由于操作者操作時,均是在上方使所述按鍵向下移動,這樣就可以避免損害操作者的鞋面。
為使本發(fā)明更加容易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童車轉向裝置的立體組合圖。
圖2為本發(fā)明童車轉向裝置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發(fā)明童車轉向裝置的驅動控制組的動作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童車轉向裝置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
首先請參閱圖1-3所示,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童車轉向裝置包括一轉向裝置本體2、一滾動機構3、一鎖定裝置5及一卡制機構4。所述滾動機構定向機構安裝于童車骨架的腳管100下端,可用于鎖定滾動機構3的前進方向,并能解除所述鎖定,使所述滾動機構3自由轉動改變前進方向。
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是與所述腳管100兩側連接,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具有第一容置槽21,用于樞接所述滾動機構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滾動機構3包括一連接座31及一連接軸32,其中所述連接座31樞接所述車輪33,所述連接座31上設置有一定位槽311,所述連接軸32是垂直于所述連接座31延伸或連接,通過所述連接軸32頂端的溝槽321及卡制機構4,使所述滾動機構3可拆式的與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組合。所述卡制機構4是與所述第一容置槽21垂直設置,包括一驅動按鍵41、一卡制片42以及彈性元件43,當所述連接軸32插入所述第一容置槽21時,所述卡制片42與所述連接軸32的溝槽321卡制,從而使得滾動機構3受限于所述卡制片42旋轉,但無法從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脫離,當操作者想要取下所述滾動機構3時,按壓所述驅動按鍵41,使所述卡制片42解除對所述連接軸32的溝槽321的限制,從而使得所述滾動機構3可以脫離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
接著請參考圖3。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的內(nèi)側設有與所述第一容置槽21平行的第二容置槽22,并于所述第二容置槽22的壁面延伸出數(shù)個止動部221,所述止動部221間則形成導槽22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底端設有一固定底蓋23,所述底蓋23具有一缺槽231。
再請參考圖2-4所示的鎖定裝置5。所述鎖定裝置5安裝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用于控制所述滾動機構3定向或不定向轉動。所述鎖定裝置5包括一按鍵51、一驅動控制組52、一定位銷53以及彈性元件54;其中所述按鍵51安裝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的頂端以驅動驅動控制組52。所述驅動控制組52進一步包括一驅動桿55以及一壓制件56。所述定位銷53可移動的安裝于所述驅動控制組52下端,且貫穿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的底蓋23,而與所述滾動機構3的定位槽311形成卡制或脫離,從而控制所述滾動機構3相對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轉動或不可轉動。兩個所述彈性元件54分別安裝于所述按鍵51與所述驅動控制組52之間以及所述驅動控制組52與所述定位銷53之間。
其中所述驅動桿55安裝于所述第二容置槽22內(nèi),并位于所述按鍵51下方,所述驅動桿55的底端為如棘齒狀般的推動斜面551,所述壓制件56安裝于所述驅動桿55下方,使得所述壓制件56受到所述驅動桿55的驅動而移動,進而推動所述定位銷53的移動。所述壓制件56可移動的安裝于所述第二容置槽22內(nèi)。所述壓制件56的周緣延伸出導塊561,所述導塊561位于所述第二容置槽22壁面的導槽222,并受所述導槽222引導移動,所述導塊561的頂端設置有止擋部562,另外,所述壓制件56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推動斜面551相對的且呈棘齒狀的受推動斜面563。
操作者通過壓制所述按鍵51而推動所述驅動桿55向下移動,此時,所述驅動桿55推動所述壓制件56,所述壓制件56受所述導槽222引導向下移動,并使位于所述壓制件56下方的定位銷53向下移動而與所述滾動機構3的定位槽311形成卡制,從而使得所述滾動機構3相對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為無法轉動的狀態(tài),達到了定向的目的;同時,所述壓制件56的受推動斜面563受所述驅動桿55推動斜面551的驅動而稍轉動一角度,使得所述壓制件56的導塊561與所述導槽222產(chǎn)生錯位,此時,所述止擋部562頂住所述第二容置槽22內(nèi)壁的止動部221下端,這樣就使得所述壓制件56無法回復到原來的位置,使所述壓制件56保持對所述定位銷53產(chǎn)生壓制,從而使所述定位銷53保持對所述滾動機構3的卡制狀態(tài)。
當操作者需要使所述滾動機構3不定向轉動時,同樣的向下按壓所述按鍵51而推動所述驅動桿55向下移動,所述壓制件56的受推動斜面563受驅動桿55推動斜面551的驅動而稍做轉動一角度,使所述壓制件56的導塊561的止動部562脫離所述止動部221而對正所述導槽222,并借助所述彈性元件54使所述壓制件56受所述導槽222的引導而回復到原來的位置,此時,所述定位銷53脫離所述定位槽311,從而使得所述滾動機構3可以以所述連接軸32為軸心相對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轉動。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定位銷53與所述壓制件56之間設置所述彈性元件54(在本實施例中為一壓縮彈簧),除了在操作所述滾動機構3呈不定向轉動時,借助所述彈性元件54的彈性使所述壓制件56回復原位外,還在操作所述滾動機構3定向狀態(tài)時,所述定位槽311未達到與所述定位銷53相對位置時,所述彈性元件54保持推動所述定位銷53,直到轉動至定位時,使所述定位銷53進入所述定位槽311內(nèi)形成卡制。
如上述的裝置,本發(fā)明的按鍵51可設置于所述轉向裝置本體2的頂面。當操作者希望鎖定或釋放所述滾動機構3的前進方向時,可以鞋底尖輕易觸踏所述按鍵51。無論鎖定或釋放所述滾動機構3的前進方向,操作者只需用鞋底下壓所述按鍵51,而無須觸及鞋面,所以本發(fā)明具有操作方便以及不損傷操作者鞋面的效果。
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fā)明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發(fā)明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fā)明所涵蓋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