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汽車生產線輸送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整車下線托舉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工業(yè)的不斷發(fā)展,汽車制造企業(yè)的制造工藝、設備性能也在快速提高。為滿足消費者對汽車日益增長的質量和性能追求,汽車制造企業(yè)越來越注重其生產線的自動化水平,在滿足工藝及質量的前提下,提高生產效率。車身在總裝的底盤線生產裝配完成后,需要將車身從底盤線吊具上轉移至下道工序裝配輸送線體上,車身在設備間進行的轉接輸送尤為重要。
因底盤線吊具承載車身位置均位于車身底部或車身側裙,且底盤線裝配完成后,車身輪胎已裝配完成,底盤線吊具與下道工序裝配輸送線的車身轉接,僅通過將吊具下降至地面車身輪胎承載車身后,吊具直接打開上升來完成;隨著設計開發(fā)車型底盤及側裙離地間隙的縮小,車身輪胎裝配完成,車身放置地面后底盤吊具已無法打開,無法滿足生產及輸送線間車身轉接。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整車下線托舉機構,其可滿足車身在底盤裝配完成后,底盤吊具可以正常打開,從而滿足生產線車身轉接。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該整車下線托舉機構,包括底座,還包括豎直運動的活動組件A和橫向運動的活動組件B,所述底座上設有驅動活動組件A運動的升降驅動結構,活動組件A上設有驅動活動組件B運動的橫向驅動結構,所述活動組件B上設有用于托舉車身的托塊。
進一步的,所述底座上設有豎直的軌道,活動組件A包括用于與軌道相配合的活動導輪A。
所述活動組件A包括滑動設在底座上的活動軌道,活動組件B包括可橫向運動的滑塊和設在滑塊上的活動導輪B,所述活動導輪B與活動軌道相配合,托塊設在滑塊上。
所述升降驅動結構為固定在底座上的電動推桿或液壓缸。
所述橫向驅動結構為電動推桿或液壓缸。
所述活動導軌包括豎軌和橫軌,豎軌的下端與橫軌相連,豎軌與底座之間滑動配合,滑塊與橫軌之間滑動配合。
所述電動推桿或液壓缸的殼體與活動軌道相鉸接,推桿或液壓缸的活塞桿與托塊鉸接相連。
所述升降驅動結構包括推桿,推桿與橫軌相連,橫向驅動結構設在橫軌上。
所述活動導軌為倒“T”字型結構。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
該整車下線托舉機構結構簡單,性能穩(wěn)定,運行過程合理可靠;其可滿足車身在底盤裝配完成后,底盤吊具可以正常打開,從而滿足生產線車身轉接,提高轉接成功率,減少轉接過程中的人工干預,降低工人勞動強度,減少設備停線時間,控制簡便。
附圖說明
下面對本說明書各幅附圖所表達的內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托舉機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托舉機構應用示意圖。
圖中:1.電動推桿A、2.活動組件A、3.電動推桿B、4.活動組件B、5.底座、6.托塊、7.托舉機構A、8.托舉機構B、9.底盤吊具、21.活動導輪A、22.活動軌道、41.活動導輪B、51.軌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和圖2所示,該整車下線托舉機構,包括底座5、豎直運動的活動組件A 2和橫向運動的活動組件B 4,底座上設有驅動活動組件A運動的升降驅動結構,活動組件A上設有驅動活動組件B運動的橫向驅動結構。
底座5上設有豎直的軌道51,活動組件A包括活動軌道22和用于與軌道相配合的活動導輪A 21,活動導輪A設在活動軌道22上,活動軌道22可沿底座上的豎直軌道上下運動。
活動組件B 4包括用于托舉車身的托塊6、可橫向運動的滑塊和設在滑塊上的活動導輪B 41,托塊6固定在滑塊上,活動導輪B與活動軌道相配合,滑塊和活動導輪B均位于活動軌道的下方。
升降驅動結構為固定在底座上的電動推桿或液壓缸;橫向驅動結構為電動推桿或液壓缸。優(yōu)選的,升降驅動結構和橫向驅動結構均為電動推桿,升降驅動結構為電動推桿A 1,橫向驅動結構為電動推桿B 3。電動推桿工作穩(wěn)定、便于控制。
活動導軌22為倒“T”字型結構。具有為,活動導軌包括豎軌和橫軌,豎軌的下端與橫軌相連,豎軌與底座之間滑動配合,滑塊與橫軌之間滑動配合。
電動推桿A 1的殼體固定在底座的上端,電動推桿A下方的推桿與橫軌相連,從而用于驅動活動導軌上下運動。
電動推桿B 3的殼體與橫軌外端相鉸接,電動推桿B的推桿與滑塊相鉸接,電動推桿B傾斜設置,通過電動推桿B驅動滑塊沿橫軌滑動,從而實現(xiàn)滑塊上的托塊伸縮。
兩套整車托舉機構分別為托舉機構A 7和托舉機構B 8,托舉機構A和托舉機構B對稱地設置在車身底盤裝配完成后的車身轉接工位上,通過電氣單元控制,使兩套整車托舉機構具備同時實現(xiàn)相同動作的功能。
兩套整車托舉機構中電動推桿A運行至拉回到位狀態(tài),使活動導輪A在軌道中進行滾動運行,活動組件A沿導軌方向進行直線運動,運動至高到位后停止。
兩套整車托舉機構中電動推桿B運行至伸出到位狀態(tài),使活動導輪B在活動導軌中進行滾動運行,活動組件B沿活動軌道方向進行直線運動,運動至伸出到位后停止。
底盤吊具9承載輪胎裝配完成后的車身,運行至轉接工位上,吊具下降到一定高度,車身側裙與兩套整車托舉機構中托塊6接觸,底盤吊具逐步脫離承載車身,同時整車托舉機構逐步完成承載車身。
當?shù)妆P吊具完全與車身脫離后,底盤吊具打開,并上升,離開轉接位;同時整車托舉機構中電動推桿A開始伸出運行,使活動導輪A在軌道中進行滾動運行,活動組件A沿軌道方向進行直線運動,車身輪胎與下一設備逐步實現(xiàn)接觸及承載車身。
兩套整車托舉機構中電動推桿A運動至低到位停止運行后,電動推桿B開始拉回運行,使活動導輪B在活動軌道中進行滾動運行,活動組件B沿活動軌道方向進行直線運動,運動至拉回到位后停止;此時整車托舉機構完成車身的轉接過程。
隨后進入底盤轉接點的底盤吊具繼續(xù)執(zhí)行下一個上述過程循環(huán)。
可滿足車身底盤離地間隙較小時,底盤線與下一設備之間的轉接,提高轉接成功率,減少轉接過程中的人工干預,降低工人勞動強度,減少設備停線時間。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fā)明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jīng)改進將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