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貨車廂體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貨車主要廂式貨車其骨架結構多為承重矩形管附加瓦楞板,這種結構中的瓦楞板的內凹結構在貨物較多較雜的情況下不利于貨物的裝卸;且由于材料空間特性占用車廂內容積?,F(xiàn)今貨車廂體之下多以防撞欄桿出現(xiàn),未達到空間的充分利用。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以解決現(xiàn)有的貨車廂體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包括:全承載內廂以及設置于所述全承載內廂下方的下掛行李艙;所述全承載內廂包括左側圍、右側圍、前圍、底架和頂棚;所述底架設置有橫梁,所述左側圍和右側圍設置有立柱,所述頂棚設置有貫穿梁,所述橫梁、所述立柱與所述貫穿梁構成一個封閉的承重框;所述全承載內廂外部設置有外蒙皮,所述全承載內廂內部設置有內蒙皮,所述外蒙皮與所述內蒙皮間經發(fā)泡處理填充隔熱阻燃材料;所述下掛行李艙包括前行李艙和后行李艙,所述下掛行李艙的骨架起始于所述底架的橫梁,并向下延伸與所左側圍和右側圍下端骨架的延伸端構成框架;所述下掛行李艙外部設置有鍍鋅板蒙皮,所述下掛行李艙外部設置有防撞梁。
優(yōu)選地,所述全承載內廂和所述下掛行李艙外圍設置有密封膠條。
優(yōu)選地,所述全承載內廂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的內側壁及頂棚設置有內照明燈,所述全承載內廂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的內底面設置有耐磨地板革。
本發(fā)明所具有的優(yōu)點與效果是:
本發(fā)明的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包括:全承載內廂以及設置于全承載內廂下方的下掛行李艙;全承載內廂包括左側圍、右側圍、前圍、底架和頂棚;底架設置有橫梁,左側圍和右側圍設置有立柱,頂棚設置有貫穿梁,橫梁、立柱與貫穿梁構成一個封閉的承重框;全承載內廂外部設置有外蒙皮,全承載內廂內部設置有內蒙皮,外蒙皮與內蒙皮間經發(fā)泡處理填充隔熱阻燃材料;下掛行李艙包括前行李艙和后行李艙,下掛行李艙的骨架起始于底架的橫梁,并向下延伸與所左側圍和右側圍下端骨架的延伸端構成框架;下掛行李艙外部設置有鍍鋅板蒙皮,下掛行李艙外部設置有防撞梁;外形美觀,結構簡單便于安裝,無死角內飾照明燈更便于工作人員與廂內對入廂貨物進行整理,內飾ABS板與耐磨地板革的使用,更加有助于保護貨物免受硬性沖擊。行李艙的出現(xiàn)也增加了工作人員對貨物碼放的選擇。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
圖1為本發(fā)明的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的主視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的仰視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的左視示意圖;
圖4為圖1中A區(qū)域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中:1-前圍、2-頂棚、3-內照明燈、4-右側圍、5-左側圍、6-外蒙皮、7-內蒙皮、8-耐磨地板革、9-底架、10-騎馬螺栓、11-行李艙門、12-密封膠條、100-全承載內廂、200-下掛行李艙、203-防撞梁。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4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包括:全承載內廂100以及設置于所述全承載內廂100下方的下掛行李艙200;所述全承載內廂100包括左側圍5、右側圍4、前圍1、底架9和頂棚2;所述底架9設置有橫梁,所述左側圍5和右側圍4設置有立柱,所述頂棚2設置有貫穿梁,所述橫梁、所述立柱與所述貫穿梁構成一個封閉的承重框;所述全承載內廂100外部設置有外蒙皮6,所述全承載內廂100內部設置有內蒙皮7,所述外蒙皮6與所述內蒙皮7間經發(fā)泡處理填充隔熱阻燃材料;所述下掛行李艙包括前行李艙和后行李艙,所述下掛行李艙200的骨架起始于所述底架9的橫梁,并向下延伸與所左側圍5和右側圍4下端骨架的延伸端構成框架;所述下掛行李艙200外部設置有鍍鋅板蒙皮,所述下掛行李艙200外部設置有防撞梁203。所述全承載內廂100和所述下掛行李艙200外圍設置有密封膠條12。所述全承載內廂100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200的內側壁及頂棚設置有內照明燈3,所述全承載內廂100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200的內底面設置有耐磨地板革8。行李艙門11為全鋁材料以減輕整體質量降低油耗。行李艙選擇整體上裝結構,便于用戶選擇。整個廂體選用騎馬螺栓10與拉盤聯(lián)合固定方式。拉盤的存在限制廂體前后自由度,其余由騎馬螺栓限制。更好的保證廂體的穩(wěn)定性。所述全承載內廂3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的內側壁及頂棚設置有ABS板和燈具,所述全承載內廂3以及所述下掛行李艙的內底面設置有耐磨地板革。本發(fā)明的攜行李艙式全承載貨車廂體,整體外形美觀,結構簡單便于安裝,無死角內飾照明燈更便于工作人員與廂內對入廂貨物進行整理,內飾ABS板與耐磨地板革的使用,更加有助于保護貨物免受硬性沖擊。行李艙的出現(xiàn)也增加了工作人員對貨物碼放的選擇
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實施例只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