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充氣式千斤頂。
背景技術:
千斤頂是一種起重高度小于1m的最簡單的起重設備,用鋼性頂舉件作為工作裝置,通過頂部托座或底部托爪在行程內(nèi)頂升重物的輕小起重設備,分機械式和液壓式兩種,千斤頂主要用于廠礦、交通運輸?shù)炔块T作為車輛修理及其它起重、支撐等工作,其結構輕巧堅固、靈活可靠,一人即可攜帶和操作。千斤頂作為一種使用范圍廣泛的工具,采用了最優(yōu)質(zhì)的材料鑄造,保證了千斤頂?shù)馁|(zhì)量和使用壽命,但是現(xiàn)有的設備存在了很大的不足滿足不了人們需求,比如現(xiàn)有的設備沒有設置燈帶,可在夜晚意外需要修車的時候不能起到照明的效果,而且托盤中間沒有設置壓力計,不可在顯示器上即時顯示當前托盤所承受的壓力,不能及時提醒用戶禁止工作,不能防止氣囊因為承受壓力過大而造成破裂爆炸等事故,現(xiàn)有的設備沒有安裝固定座同支撐盤,不能確保氣囊在充氣途中不會傾斜或者滾動,且沒有設置腳踏板,不可以將立柱升起,當氣囊意外破裂時支撐住車身,不能避免車身意外損壞變形,且不能從各個位置將車身抬起安全性能差,適用性不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氣式千斤頂,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不能起到照明的效果,不能避免車身意外損壞變形,安全性能差,適用性不高等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充氣式千斤頂,包括燈帶、支撐柱、把手、套環(huán)、蜂鳴器、固定座和軟膜,所述燈帶上方設置有壓力計,所述壓力計下方安裝有托盤,所述支撐柱下方連接有連桿,所述把手左側設置有把手桿,所述把手桿左側連接有底盤,所述蜂鳴器左側設置有顯示器,所述顯示器左側安裝有腳踏板,所述腳踏板左側設置有單向閥,所述單向閥左側安裝有通氣管,所述固定座上方連接有氣囊,所述軟膜下方設置有支撐柱。
優(yōu)選的,所述把手桿通過套環(huán)為可伸縮裝置。
優(yōu)選的,所述壓力計與顯示器電性輸入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柱設置有兩個,且均勻分布在氣囊兩側。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柱上升到最高點時與托盤之間相差2cm。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充氣式千斤頂設有燈帶,可在夜晚意外需要修車的時候起到照明的效果,托盤中間設置有壓力計,可在顯示器上即時顯示當前托盤所承受的壓力,當壓力過大時蜂鳴器就會提醒用戶,防止氣囊因為承受壓力過大而造成破裂爆炸等事故,固定座同支撐盤一起可確保氣囊在充氣途中不會傾斜或者滾動,腳踏板可以將立柱升起,可在氣囊意外破裂時支撐住車身,避免車身意外損壞變形,安全性能好,把手桿可將千斤頂推入車底內(nèi)部,可從各個位置將車身抬起,適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燈帶,2、壓力計,3、托盤,4、支撐柱,5、把手,6、套環(huán),7、把手桿,8、蜂鳴器,9、底盤,10、顯示器,11、連桿,12、腳踏板,13、單向閥,14、通氣管,15、固定座,16、氣囊,17、軟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充氣式千斤頂,包括燈帶1、支撐柱、把手5、套環(huán)6、蜂鳴器8、固定座15和軟膜17,燈帶1上方設置有壓力計2,壓力計2與顯示器10電性輸入連接,壓力計2下方安裝有托盤3,支撐柱4上升到最高點時與托盤3之間相差2cm,支撐柱4下方連接有連桿11,支撐柱4設置有兩個,且均勻分布在氣囊16兩側,把手5左側設置有把手桿7,把手桿7通過套環(huán)6為可伸縮裝置,把手桿7左側連接有底盤9,蜂鳴器8左側設置有顯示器10,顯示器10左側安裝有腳踏板12,腳踏板12左側設置有單向閥13,單向閥13左側安裝有通氣管14,固定座15上方連接有氣囊16,軟膜17下方設置有支撐柱4。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充氣式千斤頂時,手持把手5,拉開套環(huán)6,通過把手桿7將托盤3放入車底,接著將通氣管14與汽車尾氣管接通,空氣從通氣管14經(jīng)過單向閥13進入氣囊16,隨即氣囊16將托盤3頂起,壓力計2開始顯示當前承受的壓力,當壓力過大的時候蜂鳴器8就發(fā)出警報,接著踩下腳踏板12,通過連桿11將支撐柱4升起防止氣囊16爆裂,這就是該充氣式千斤頂?shù)墓ぷ髟怼?/p>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