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電桿的輸送設備,特別涉及輸送電桿的搬運裝置。
背景技術:
原來電桿的搬運工作十分麻煩。因電桿堆放碼層,采用鋼絲繩將單根或多根電桿套捆后,再使用行車進行起吊搬運。到達搬運位置后再解開鋼絲繩扣。這種方法存在打包步驟繁瑣,操作麻煩,對于搬運大量電桿時,就更體現效率低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電力電桿用的搬運吊鉤。
技術方案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力電桿用的搬運吊鉤,包括用于放置產品的支撐部、單邊限位部和吊臂連接部,所述支撐部上設置對應配合單邊限位部另一側邊的限位裝置;所述吊臂連接部包括吊臂、吊鉤梁和用于驅動限位裝置動作的驅動裝置。
平時存放的時候就可以將電桿直接放在支撐部上,等需要搬運時,將行車的連接部件連接吊臂連接部上,就可以直接將電桿搬運走。
進一步的,所述吊臂上開設通孔,所述通孔內設置吊鉤梁,所述驅動裝置包括設置于吊鉤梁上部的控重壓塊,所述控重壓塊的一端與吊臂轉動連接,另一端同時連接拉伸部件和鋼絲繩,所述鋼絲繩再連接到限位裝置上。
進一步的,所述限位裝置包括連接于支撐部上的鉸接桿,連接于鉸接桿上的限位片,所述限位片對應鉸接桿的另一側上連接鋼絲繩。
進一步的,所述鋼絲繩通過一活動片連接于限位片上。
進一步的,所述拉伸部件包括固定連接于吊臂上的定位塊,所述定位塊內穿過驅動桿,所述驅動桿的一端連接控重壓塊,另一端上設置壓縮彈簧和固定塊,通過固定塊和壓縮彈簧限定控重壓塊的受力范圍,從而限定只有整個支撐部上重量到達一定數值時,限位裝置才會開始運作。
進一步的,所述通孔為長條孔,需要保證吊鉤梁在通孔內有上下運動的空間。
進一步的,支撐部、單邊限位部和吊臂連接部為一體連接,呈橫躺的V型。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部是水平設置的,吊臂連接部上設置吊鉤梁的位置位于支撐部的重心位置。
進一步的,所述鋼絲繩位于吊鉤的內部,并通過滑輪導向。
進一步的優(yōu)選,搬運吊鉤可為多個,且并列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吊鉤解決了電桿的搬運問題,使搬運吊裝操作變得簡潔,快速,無需工人再去抬起電桿進行捆綁。
本吊鉤在吊起電桿時,吊鉤梁受到達到了一定的重力,就會啟動限位裝置來防止電桿滾出。搬運時電桿防滑落無需人為操作,減低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吊臂的端部的結構放大圖;
圖3是吊鉤使用狀態(tài)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部,2-單邊限位部,3-吊臂連接部,31-吊臂,311-通孔,32-吊鉤梁,4-限位裝置,41-限位片,42-鉸接桿,43-活動片,5-驅動裝置,51-控重壓塊,52-拉伸部件,521-定位塊,522-驅動桿,523-壓縮彈簧,524-固定塊,6-鋼絲繩,61-滑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3所示,一種電力電桿用的搬運吊鉤,包括一體連成型的用于放置產品的支撐部1、單邊限位部2和吊臂連接部3,三個部件組合成呈橫躺的V型。所述支撐部1是水平設置的,吊臂連接部3上設置吊鉤梁32的位置位于支撐部1的重心位置。
所述支撐部1上設置對應配合單邊限位部2另一側邊的限位裝置4;所述吊臂連接部3包括吊臂31、吊鉤梁32和用于驅動限位裝置4動作的驅動裝置5。所述吊臂31上開設通孔311,所述通孔311內設置吊鉤梁32,所述通孔311為長條孔,需要保證吊鉤梁32在通孔311內有上下運動的空間。所述驅動裝置5包括設置于吊鉤梁32上部的控重壓塊51,所述控重壓塊51的一端與吊臂31轉動連接,另一端同時連接拉伸部件52和鋼絲繩6,所述鋼絲繩6通過一活動片43再連接到限位裝置4上??刂貕簤K51的運動會帶動鋼絲繩6的運動,從而帶動限位裝置4的啟動。而要控重壓塊51運動的條件就是吊鉤梁32給予控重壓塊51的作用力大于拉伸部件52給予控重壓塊51的作用力。
如圖2所示,所述拉伸部件52包括固定連接于吊臂31上的定位塊521,所述定位塊521內穿過驅動桿522,所述驅動桿522的一端連接控重壓塊51,另一端上設置壓縮彈簧523和固定塊524,通過固定塊524和壓縮彈簧523限定控重壓塊51的受力范圍,從而限定只有整個支撐部1上重量到達一定數值時,限位裝置4才會開始運作。也就是達到壓縮彈簧523的形變彈力。
所述限位裝置4包括連接于支撐部1上的鉸接桿42,連接于鉸接桿42上的限位片41,所述限位片41對應鉸接桿42的另一側上連接鋼絲繩6。如圖3所示,一旦達到這個形變力,控重壓塊51就是上移,從而通過鋼絲繩6帶動限位片41向上翹起,而達到防止電桿滾出吊鉤外。
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鋼絲繩6位于吊鉤的內部,并通過滑輪61導向。保證了鋼絲繩6的漲緊力,防止因鋼絲繩6送掉,而不能開啟限位裝置4。
為了進一步的保證吊鉤的安全性,搬運吊鉤可為多個,且并列對稱設置。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