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行業(yè)的復合打卷機尤其設置一種冷膠打卷機。
背景技術:
在通常的冷膠打卷的過程中,在冷膠復合的工序是連續(xù)不間斷的,復合之后打卷,每卷按定長裁剪后需要立即移出,放置新的紙管進行下一卷的打卷。原先在打卷的過程中,常導致打卷的材料不均勻,造成整卷材料往一邊偏轉,為此需要重新將整卷的材料打開,重新打卷,由于打卷整卷的材料較重,費時費力;為此常常造成整卷材料報廢。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據(jù)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目的實現(xiàn)一種冷膠打卷機,包括支架、滾軸組、驅動裝置;所述的滾軸組為平行設置的兩根滾軸,所述的滾軸組設置在所述的支架的腔體內部;所述的滾軸組的一端伸出所述支架的左側,其特征在于在伸出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的驅動裝置相連接,所述的滾軸為同向滾動。
進一步所述的支架的下端設置四個支撐腳,在所述的支撐腳上各設置一個導向輪。
進一步所述的驅動裝置包括電機、第一鏈輪、第二鏈輪、第三鏈輪、第四鏈輪、鏈條;所述的電機固定在支架的右下方,在所述的電機的一端設置第一個鏈輪;所述的第一鏈輪通過第一鏈條與第一滾軸上的右側的第二鏈輪連接;形成鏈傳動;在所述的第一滾軸上,在所述的第二鏈輪的右側設置第三鏈輪;所述的第三鏈輪通過第二鏈條與設置在第二滾軸上的第四鏈輪連接,形成與第一滾軸相同轉向的鏈傳動。
進一步所述的第一滾軸、第二滾軸的左側,在支架上各設置第一軸承座和第二軸承座;所述的第一軸承座、第二軸承座為調心滾珠軸承座。
進一步第一滾軸的右側、第二鏈輪左邊的支架上設置第三軸承座;第二滾軸的右側,第四鏈輪左邊的支架上設置第四軸承座;所述的第三軸承座以及第四軸承座為滾珠軸承座。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在于,在打卷的過程中,將滾軸組設置成平行的兩根滾軸,兩根滾軸為同向滾動;將滾軸組的一端伸出支架的左側,在伸出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的驅動裝置相連接,使其轉動過程保持一致,這樣解決了在打卷的過程中,避免了打卷的材料不均勻,解決了整卷材料往一邊偏轉的問題,為此避免造成整卷材料報廢。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右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附圖1、附圖2、附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中的冷膠打卷機采用了包括支架1、滾軸組2、驅動裝置3;將滾軸組3設置成為平行設置的兩根滾軸5、6,滾軸組2設置在支架1的腔體內部;滾軸組2的一端伸出支架1的左側,在伸出支架1的一端與驅動裝3置相連接,滾軸5、6為同向滾動。這樣的設計保證了在打卷的過程中,滾軸組3設置成平行的兩根滾軸5、6且同向滾動,不會造成整卷材料往一邊偏轉的問題的發(fā)生。
在附圖1中支架1的下端設置四個支撐腳7,在支撐腳7上各設置一個導向輪8。這樣可以保證冷膠打卷機整體能夠前后的微調,主要是為了保證在材料偏轉的過程中,整體不發(fā)生偏轉,保證其在打卷過程中,能夠是材料不發(fā)生偏轉。
結合附圖1、附圖2、附圖3所示的驅動裝置3包括電機31、鏈條32、鏈輪包括第一鏈輪33、第二鏈輪34、第三鏈輪35、第四鏈輪36;電機31固定在支架1的右下方,在電機31的一端設置第一個鏈輪33;第一鏈輪33通過第一鏈條37與第一滾軸5上的右側的第二鏈輪34連接;形成鏈傳動;在第一滾軸5上,在第二鏈輪34的右側設置第三鏈輪35;第三鏈輪35通過第二鏈條38與設置在第二滾軸6上的第四鏈輪36連接,形成與第一滾軸5相同轉向的鏈傳動。
在結合附圖1、附圖2、附圖3所示的第一滾軸5、第二滾軸6的左側,在支架1上各設置第一軸承座51和第二軸承座61;第一軸承座51、第二軸承座61為調心滾珠軸承座。
在結合附圖1、附圖2、附圖3所示的第一滾軸5的右側、第二鏈輪34左邊的支架上設置第三軸承座52;在第二滾軸6的右側,第四鏈輪36左邊的支架1上設置第四軸承座62;第三軸承座52以及第四軸承座62為滾珠軸承座。
將第一軸承座51、第二軸承座61為調心滾珠軸承座以及第三軸承座52以及第四軸承座62為滾珠軸承座設置為調心滾珠軸承座和不調心的滾珠軸承座,主要是為了解決在打卷過程中,在第一軸承座51、第二軸承座61產生的不同心,通過設置為調心滾珠軸承座,來規(guī)避不同心的問題,規(guī)避了在打卷過程中,材料發(fā)生偏轉的問題。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也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