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疊體內(nèi)相應(yīng)容器的內(nèi)容物的期望效果,一個容器101的蓋子104可被加熱,而另一容器101的蓋子104可被冷卻。
[0033]在一些實施例中,如圖8中所示,本發(fā)明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可包括混合攪拌器107?;旌蠑嚢杵?07可以是可壓縮的,以便允許其被壓縮并存儲于任何容器101內(nèi)。
[0034]混合攪拌器107可用于促進存儲容器諸如飲料瓶106內(nèi)的配料混合。例如,混合攪拌器107可通過容器的內(nèi)容物被壓縮并存儲于一個容器101內(nèi)。該系統(tǒng)的容器101然后可互鎖成堆疊體并存儲于飲料瓶106內(nèi)。在之后的時間,容器101可從飲料瓶106取出,并且它們的內(nèi)容物包括混合攪拌器107可被添加到飲料瓶106內(nèi)。如果必要的話,水或另一種液體可被添加到飲料瓶106內(nèi)。最后,可搖動飲料瓶106以便混合內(nèi)容物。飲料瓶106內(nèi)的混合攪拌器107的存在有利于在飲料瓶106內(nèi)混合內(nèi)容物。
[0035]圖9示出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的另一個實施例,其中至少一個蓋子104包括開口部150。如圖所示開口部150可以是大致圓形的,或者可具有其它形狀和/或尺寸。開口部150可便于在不移除蓋子104的情況下從容器101倒出內(nèi)容物(例如粉末狀內(nèi)容物,諸如嬰兒配方奶粉;諸如谷物的粒狀內(nèi)容物;諸如沙拉醬的液體內(nèi)容物等)。在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開口部150的尺寸可定制成適配到嬰兒奶瓶的開口部內(nèi),以便于將嬰兒配方奶粉從容器101倒出到嬰兒奶瓶內(nèi)。
[0036]在這種實施例中,提手105可配置有密封部分151,用于當提手附接到蓋子104時密封固定開口部150。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包括單獨的蓋子(而不是提手或除了提手105之夕卜)以密封固定開口部150。例如,配置成類似于提手105但是沒有提手部分的蓋子可附接到蓋子104。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容器101的底部也可配置成當容器附接到具有開口部150的蓋子104的頂部上時密封固定開口部150。
[0037]例如,如圖10中所示,具有開口部150的蓋子104可用在堆疊體的容器101上。在其中只有提手(或配置成附接到蓋子104的其它蓋子或封閉物)配置有密封部分151的一些實施例中,具有開口部150的蓋子104可用作堆疊體中的最上面的容器。然而,在至少一個容器101在底部上配置有密封部分151的實施例(未示出)中,通過將具有密封部分151的容器101附接到蓋子104的頂部上而密封固定開口部150,具有開口部150的蓋子104可用在不是最上面一層的層內(nèi)的容器101上。以該方式,一個以上具有開口部150的蓋子104可在容器的單個堆疊體內(nèi)使用。
[0038]總之,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包括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中多個容器可利用蓋子互鎖。利用形成在每個蓋子頂部和每個容器底部上的插接安裝座可實現(xiàn)該互鎖,以允許任何蓋子用于任何容器上。提手也可配置有用于將提手連接到任何蓋子的插接安裝座。
[0039]在不脫離其精神或本質(zhì)特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可具體化為其它特定形式。應(yīng)將所述實施例的所有方面僅視為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而非上述說明指示。在權(quán)利要求等同物的意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都將被包括在其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quán)項】
1.一種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包括: 多個容器;以及 多個蓋子,所述容器和蓋子配置成允許任何蓋子用于任何容器上,并且每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成允許容器與每個蓋子的頂部互鎖。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底部和蓋子的頂部配置有用于將容器和蓋子互鎖的插接安裝座。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提手,其配置成附接到任何蓋子以便形成用于攜帶互鎖容器堆疊體的提手。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蓋子包括開口部,以及提手包括密封部分,用于當提手附接到蓋子時密封蓋子中的開口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有密封部分,用于當容器附接到蓋子的頂部時密封蓋子。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每個蓋子包括能夠被加熱或冷卻以便給互鎖容器堆疊體提供加熱或冷卻的組件。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能夠從蓋子移除。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一個或多個附加的蓋子,每個附加的蓋子能夠被加熱或冷卻以便給互鎖容器堆疊體提供加熱或冷卻。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蓋子包括開口部,所述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還包括附加的蓋子,所述附加的蓋子包括密封部分,用于當附加的蓋子附連到所述至少一個蓋子時密封所述至少一個蓋子中的開口部。
10.一種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包括; 多個容器; 多個蓋子,所述容器和蓋子配置成允許任何蓋子用于任何容器上,并且每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成允許容器與每個蓋子的頂部互鎖;以及 提手,其配置成附接到任何蓋子以便形成用于攜帶互鎖容器堆疊體的提手。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底部和蓋子的頂部配置有用于將容器和蓋子互鎖的插接安裝座。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蓋子包括開口部,以及提手包括密封部分,用于當提手附接到蓋子時密封蓋子中的開口部。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有密封部分,用于當容器附接到蓋子的頂部時密封蓋子。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存儲容器,互鎖容器堆疊體適配到所述存儲容器內(nèi)。
15.—種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包括: 多個容器; 多個蓋子,所述容器和蓋子配置成允許任何蓋子用于任何容器上,并且每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成允許容器與每個蓋子的頂部互鎖;以及 提手,其配置成附接到任何蓋子以便形成用于攜帶互鎖容器堆疊體的提手; 其中至少一個蓋子包括開口部,以及提手包括密封部分,用于當提手附接到蓋子時密封蓋子中的開口部。
1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容器的底部配置有密封部分,用于當容器附接到蓋子的頂部時密封包括開口部的蓋子。
1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底部和蓋子的頂部配置有用于將容器和蓋子互鎖的插接安裝座。
1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蓋子包括能夠被加熱或冷卻以便給互鎖容器堆疊體提供加熱或冷卻的組件。
1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8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能夠從蓋子移除。
2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一個或多個附加的蓋子,每個附加的蓋子能夠被加熱或冷卻以便給互鎖容器堆疊體提供加熱或冷卻。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其包括配置成允許任何蓋子用于任何容器上的容器和蓋子。每個容器的底部與每個蓋子的頂部互鎖以允許容器堆疊。還可包括提手,其配置成附接到任何蓋子以便形成用于攜帶互鎖容器堆疊體的提手。該可堆疊容器系統(tǒng)還可包括用于存儲互鎖容器堆疊體的存儲容器,諸如飲料瓶。因此,每個容器可用于存儲配料,所述配料之后在存儲容器內(nèi)混合以便消費。所述蓋子可配置成被加熱或冷卻,以便給容器的內(nèi)容物或總體上給存儲容器提供加熱或冷卻。
【IPC分類】B65D21-032, B65D21-036
【公開號】CN104619598
【申請?zhí)枴緾N201380047053
【發(fā)明人】D·O·邁耶斯, S·M·索楞遜
【申請人】蔚藍跑道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3年1月9日
【公告號】CA2882559A1, EP2892814A1, US9120598, US20140069917, WO201403907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