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橫向展開寬度W大體為W = L+2X (H+C)-2X4Xdo假設集裝箱專用耐候鋼卷的幅寬為V,若V等于或稍大于nXW(n為整數(shù))時,可將鋼卷開卷時的余料浪費降至最低或做到?jīng)]有余料浪費。其中,所述垂直部I與所述垂直部II的高度H與木地板的厚度相匹配對應,木地板的厚度為現(xiàn)有集裝箱木地板的厚度,為了保護木地板,H的范圍為26-40mm,分隔縱梁的厚度d不超過6.0mm,為了配合木地板榫口的尺寸要求并滿足分隔縱梁與木地板搭接的密封性要求,所述延伸部I與所述延伸部II的橫向?qū)挾菴的范圍最好為25-40_ ;在滿足板厚要求的前體下,為了迎合鋼廠的集裝箱專用耐候鋼卷幅寬要求及考慮到目前箱長的實際開卷能力,V的取值范圍最好在1000-1500mm。在前述的基礎上,在考慮工廠的分隔縱梁生產(chǎn)能力、地板試驗的強度、節(jié)省木材的百分比和開卷機最優(yōu)開卷能力的前提下,通過大量的試驗,對V、W、η的最優(yōu)配比作出選擇,可得出分隔縱梁的展開尺寸W優(yōu)選為190-250_,從而可得出水平部223的橫向?qū)挾萀優(yōu)選為110-160mm。根據(jù)以上的優(yōu)選范圍,考慮到鋼卷的利用率與成材率,分隔縱梁的水平部的橫向?qū)挾扰c木地板寬度的分配,保留適當?shù)拇蚰z工藝間隙及地板試驗的成功率,可進一步得出以下最優(yōu)選數(shù)值:
[0035]所述水平部223的橫向?qū)挾萀最優(yōu)為154mm ;
[0036]所述分隔縱梁的厚度d最優(yōu)為4mm ;
[0037]幅寬V最優(yōu)為1180mm ;
[0038]所述條木地板的橫向?qū)挾瓤蔀?50-270mm,最優(yōu)為258mm ;
[0039]所述分隔縱梁為5條,所述條木地板為6條。
[0040]在目前的工業(yè)現(xiàn)狀中,以上數(shù)值是最優(yōu)選擇。上述的最優(yōu)選數(shù)值可使得鋼卷的利用率與成材率較高,從而降低了鋼卷開卷時的余料浪費,且分隔縱梁的強度也較高,分隔縱梁與木地板配合所形成的地板的強度高。
[0041]請參閱圖4,為了使木地板21能夠?qū)⒎指艨v梁22更牢固地壓在底橫梁4上,每一條木地板與同一底橫梁連接的螺釘均為2-5根,最優(yōu)為3根,且最外側(cè)的螺釘與木地板邊緣的距離m為35-60mm,所述多個螺釘沿木地板的橫截面的中心軸線對稱地分布。其中,分隔縱梁的延伸部1、延伸部II與木地板的榫槽相匹配,配合處填充密封膠密封。
[0042]進一步地,請參閱圖1,所述條木地板21由若干地板段211、212組成,為了增強地板段端部與底橫梁4連接的牢固度,相鄰地板段211、212的接觸端位于同一底橫梁4的頂面,相鄰地板段211、212的接觸端均通過螺釘與該底橫梁4固定連接。所述條木地板21也可為長條狀地板。
[0043]進一步地,請參閱圖1、5,所述底架還包括叉槽,所述叉槽與所述底側(cè)梁I連接,所述分隔縱梁22與所述前后端梁、所述叉槽搭接的空隙處設置有用于封堵的橡膠堵頭5。通過設置橡膠堵頭5可提高底架的密封性,滿足海關的要求。
[0044]進一步地,所述條木地板可以選擇木地板、竹木地板、竹地板、OSB地板、復合型地板或塑木地板的其中一種或幾種。條木地板有多種選擇,而不僅僅局限于價格較高的木地板,可降低底架的成本,進而降低集裝箱的成本。
[0045]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集裝箱,該集裝箱包括上述的集裝箱底架,此外還包括圍繞著集裝箱底架設置的側(cè)壁板,集裝箱底架和側(cè)壁板共同圍成了用于容置貨物的容置空間。根據(jù)需要該集裝箱可以設置上頂板,以形成封閉式集裝箱,也可以不設置上頂板,以形成開頂式集裝箱。由于該集裝箱中的側(cè)壁板和/或上頂板的結(jié)構(gòu)與現(xiàn)有技術中的結(jié)構(gòu)并無不同,故在此不再用附圖和實施例進行說明。
[004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分隔縱梁自由鋪設在所述底橫梁上,免去了將分隔縱梁焊接固定在底橫梁上的步驟,可節(jié)省由于焊接操作而耗費的人力和時間,且方便分隔縱梁和條木地板的配裝,從而提高了安裝效率。本實用新型的集裝箱底架采用鋼木混合地板可提高底架的強度,降低維修費用,在滿足鋼廠幅寬與母線改動較小的情況下降低了木地板的使用量。
[0047]以上公開的僅為本申請的幾個具體實施例,但本申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思之的變化,都應落在本申請的保護范圍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集裝箱底架,其包括底側(cè)梁、前后端梁、底橫梁以及鋪設于底橫梁上的若干條木地板和若干分隔縱梁,所述條木地板和所述分隔縱梁相互間隔設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自由鋪設在所述底橫梁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包括依次連接的延伸部1、垂直部1、水平部、垂直部II和延伸部II,所述分隔縱梁的橫截面為歐米伽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部的橫向?qū)挾葹?10-160mmo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部的橫向?qū)挾葹?54mm。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部I與所述垂直部II的高度相同,均為26_40mm。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I與所述延伸部II的橫向?qū)挾认嗤?,均?5_40mm。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的厚度不超過6.0mm。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的厚度為4-4.5mm。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的橫向展開寬度為190_250mm。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條木地板的橫向?qū)挾葹?50-270mmo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條木地板的橫向?qū)挾葹?58mm。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縱梁為5條,所述條木地板為6條。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每一條木地板與同一底橫梁連接的螺釘均為2-5根。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每一條木地板與同一底橫梁連接的螺釘均為3根。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條木地板由若干地板段組成,相鄰地板段的接觸端位于同一底橫梁的頂面,相鄰地板段的接觸端均通過螺釘與該底橫梁固定連接。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還包括叉槽,所述叉槽與所述底側(cè)梁連接,所述分隔縱梁與所述前后端梁、所述叉槽搭接的空隙處設置有用于封堵的橡膠堵頭。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條木地板選自木地板、竹木地板、竹地板、OSB地板、復合型地板或塑木地板的其中一種或幾種。
18.一種集裝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集裝箱底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集裝箱的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集裝箱底架及具有該底架的集裝箱。本實用新型的集裝箱底架包括底側(cè)梁、前后端梁、底橫梁以及鋪設于底橫梁上的若干條木地板和若干分隔縱梁,所述條木地板和所述分隔縱梁相互間隔設置,所述分隔縱梁自由鋪設在所述底橫梁上。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分隔縱梁自由鋪設在所述底橫梁上,免去了將分隔縱梁焊接固定在底橫梁上的步驟,可節(jié)省由于焊接操作而耗費的人力和時間,且方便分隔縱梁和條木地板的配裝,從而提高了安裝效率。
【IPC分類】B65D90-20
【公開號】CN204453429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16936
【發(fā)明人】劉彥斌, 許雙龍
【申請人】勝獅貨柜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