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與下蓋6密封的第三密封圈11。
[0043]所述下蓋上設置有凸臺,所述第三凹槽設置在所述凸臺上,所述第三凹槽內(nèi)設置有貫穿所述下蓋6的第三通氣孔67,所述第三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二定位柱68,所述第二定位柱68與所述第三通氣孔67同心設置,所述凸臺外套設有放氣座16,所述放氣座16內(nèi)設置有開口內(nèi)下的空腔,所述放氣座16的頂部設置有放氣孔161,所述放氣座16的空腔內(nèi)設置有放氣活塞14,所述放氣活塞14與所述下蓋6之間設置有第二彈簧13,所述第二彈簧13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二定位柱68上,另一端套設在所述放氣活塞14的底部。所述放氣活塞14為豎截面為T形,包括豎直部和橫直部,其豎直部插入所述放氣孔161內(nèi)用于密封所述放氣孔161,其橫直部與所述放氣座16的內(nèi)壁之間設置有第五密封圈15,所述放氣座16的頂部設置有用于按壓所述放氣活塞14的豎直部端面的放氣按鈕19。
[0044]所述上蓋18上設置有用于所述限壓閥7貫穿的第一通孔181、用于所述抽氣座17貫穿的第二通孔182和用于所述放氣按鈕19貫穿的第三通孔183,所述上蓋18的內(nèi)壁上設置有安裝凹槽,所述下蓋6的外壁上設置有與所述安裝凹槽配合的安裝凸緣,所述安裝凹槽與所述安裝凸緣配合卡緊安裝。
[0045]所述內(nèi)蓋4設置在所述下蓋6的下方,所述下蓋6向下伸出有內(nèi)蓋安裝壁,所述安裝壁將所述第一通氣孔63和第二通氣孔66包圍在內(nèi),所述內(nèi)蓋4設置有一開口向上的空腔,所述內(nèi)蓋的內(nèi)壁與所述安裝壁緊密配合安裝,所述內(nèi)蓋4與所述安裝壁之間設置有第二密封圈5。所述下蓋6上設置有貫穿所述第一凹槽61的透氣孔610,所述透氣孔610處于所述安裝壁外,所述內(nèi)蓋4與下蓋6之間形成連通第一通氣孔63和第二通氣孔66的流通通道41。
[0046]所述下蓋6的下方還設置有過濾環(huán)2,所述過濾環(huán)包括21底板、與所述底板21連接并形成上開口容納腔的側板22 ;所述側板22的外壁上設置有若干第一過濾槽23和第二過濾槽24,所述第一過濾槽23和第二過濾槽24并列設置,沿所述過濾環(huán)2的軸線方向貫穿所述過濾環(huán)2的側板22,所述第一過濾槽23的深度比第二過濾槽24的深度深。
[0047]所述下蓋6向下伸出有與所述過濾環(huán)2的側板22配合的伸出緣,所述伸出緣的內(nèi)壁上設置有若干與所述第一過濾槽23配合的凸起肋;所述過濾環(huán)2與所述伸出緣之間設置有狹窄的排氣通道。部分的第一過濾槽23與凸起肋配合,部分的第一過濾槽23為排氣通道。所述過濾環(huán)2的頂部也設置有過濾凹槽,方便空氣沿第一凹槽23流動。
[0048]所述下蓋6與所述容器1對應的表面設置有密封凹槽,所述密封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一密封圈3,用于密封所述下蓋6與容器1,確保容器的密封可靠性。
[0049]本實用新型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保鮮盒的工作原理是:
[0050]采用抽氣設備在抽氣座17處抽取保鮮盒內(nèi)的空氣,圖3中的虛線為空氣排出通道,空氣經(jīng)過濾環(huán)與下蓋之間的狹窄的抽氣通道、再通過下蓋的通孔,進入下蓋與上蓋之間,此時限壓閥10在第一彈簧的作用下向上升起,打開第一通氣孔,空氣經(jīng)第一通氣孔進入下蓋與內(nèi)蓋形成的流通通道41,再通過第二通氣孔排出,當保鮮盒內(nèi)的空氣排出后,保鮮盒內(nèi)的壓力減少,限壓閥在空氣壓力的作用下向下沉,封閉第一通氣孔,使得保鮮盒內(nèi)的空氣不能被抽出,完成整個抽氣的過程。若需要打開蓋體,可以通過按壓放氣按鈕,使得空氣經(jīng)第三通氣孔進入保鮮盒,解答保鮮盒內(nèi)的真空狀況,方便用戶打開蓋體。
[0051]限壓閥相對于上蓋的伸出位置可以讓用戶直觀地察看容器內(nèi)的真空狀況,使用方便,而且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過濾環(huán),防止空氣中的灰塵進入抽氣通道,確保了密封的可靠性,以及密封的持久性。
[005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限壓閥來自動關閉抽氣通道,避免了用戶過濾抽取容器內(nèi)的空氣,導致容器破裂的問題。
[0053]本實施例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保鮮盒的其它結構參見現(xiàn)有技術。
[0054]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故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nèi)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包括容器、與容器密封配合的蓋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包括相互配合形成空氣通道的內(nèi)蓋和下蓋,所述下蓋上設置有用于密封或開啟所述空氣通道的限壓閥;所述空氣通道一端與所述容器連通,其另一端通過抽氣結構與大氣連通; 所述下蓋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限壓閥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一通氣孔,所述第一通氣孔向上的端部設置有一傾斜的沉頭孔;所述第一凹槽上設置有用于卡緊所述限壓閥的卡緊部; 所述限壓閥的底部伸出有用于密封所述第一通氣孔的密封部,所述密封部的末端設置有與所述沉頭孔配合的傾斜面;所述下蓋與所述限壓閥之間設置第一彈性部件; 所述下蓋上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抽氣結構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二通氣孔。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nèi)蓋設置在所述下蓋下方,所述內(nèi)蓋與所述下蓋之間形成連通所述第一通氣孔與第二通氣孔的流通通道,所述下蓋上設置有連通容器與所述第一凹槽的透氣孔。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氣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二通氣孔內(nèi)的抽氣活塞、設置在所述抽氣活塞上的膠座、以及設置在所述膠座上的抽氣座,所述膠座的底部與所述抽氣活塞的頂部相配合,所述膠座上設置有若干排氣孔,所述抽氣座上設置有與所述排氣孔相通的抽氣孔,所述抽氣座卡設在所述第二凹槽內(nèi)。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解除保鮮盒內(nèi)真空狀態(tài)的排氣結構。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上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排氣結構的凸臺,所述凸臺上設置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三通氣孔; 所述排氣結構包括套設在所述凸臺上的放氣座、放氣活塞、設置在所述放氣座頂部并用于按壓所述放氣活塞的放氣按鈕,所述放氣座形成一開口向下的空腔,所述放氣座的頂部設置有放氣孔; 所述放氣活塞設置在所述放氣座的空腔內(nèi),所述放氣活塞密封所述放氣孔,所述放氣活塞與所述第三凹槽底部之間設置有使得所述放氣活塞密封所述放氣孔的第二彈性部件。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的下方還設置有過濾環(huán),所述過濾環(huán)包括底板、與所述底板連接并形成上開口容納腔的側板;所述側板的外壁上設置有若干第一過濾槽; 所述下蓋向下伸出有與所述過濾環(huán)的側板配合的伸出緣,所述伸出緣的內(nèi)壁上設置有若干與所述第一過濾槽配合的凸起肋;所述過濾環(huán)與所述伸出緣之間設置有排氣通道。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上與所述第一通氣孔同心設置有一第一定位柱;所述第一彈性部件為第一彈簧,所述彈簧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一定位柱上,其另一端套設在所述密封部上; 所述下蓋上與所述第三通氣孔同心設置有第二定位柱,所述第二彈性部件為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二定位柱上,其另一端套設在所述放氣活塞上。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還包括與所述下蓋配合的上蓋,所述上蓋上設置有使所述限壓閥貫穿的第一通孔、使所述抽氣座貫穿的第二通孔、以及使所述放氣按鈕貫穿的第三通孔。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上設置有與所述容器密封的第一密封圈; 所述內(nèi)蓋上設置有與所述上蓋密封的第二密封圈; 所述抽氣座上設置有與所述上蓋密封的第三密封圈; 所述放氣活塞上設置有密封所述放氣孔的第四密封圈; 所述放氣座上設置有與下蓋密封的第五密封圈。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緊部為設置在所述上蓋上并與所述第一通氣孔同心的卡緊凹槽,所述限壓閥上設置有與所述卡緊凹槽配合的卡緊凸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有限壓閥的真空密封保鮮盒,包括容器、蓋體,所述蓋體包括相互配合形成空氣通道的內(nèi)蓋和下蓋,所述下蓋上設置有限壓閥;所述空氣通道一端與所述容器連通,其另一端通過抽氣結構與大氣連通;所述下蓋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一通氣孔,所述第一通氣孔向上的端部設置有一傾斜的沉頭孔;所述第一凹槽上設置有卡緊部;所述限壓閥的底部伸出有密封部,所述密封部的末端設置有與所述沉頭孔配合的傾斜面;所述下蓋與所述限壓閥之間設置第一彈性部件;所述下蓋上設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內(nèi)設置有第二通氣孔。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限壓閥自動關閉抽氣通道,避免了用戶過濾抽取容器內(nèi)的空氣,導致容器破裂的問題。
【IPC分類】B65D51/16, B65D81/20
【公開號】CN20499902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576456
【發(fā)明人】胡志和, 鄭新寨
【申請人】東莞市盈爾電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