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蝸殼;
蝸舌,所述蝸舌與所述蝸殼限定出出風道,所述出風道具有出風口,所述出風口外分為靠近所述蝸舌的第一出風區(qū)域和靠近所述蝸殼第二出風區(qū)域,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內有第一預定位置,所述第二出風區(qū)域有第二預定位置;
適于遮擋或打開所述出風口導風板;以及
驅動組件,所述驅動組件驅動所述導風板在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和所述第二出風區(qū)域內移動,所述導風板與所述驅動組件可轉動地連接,當所述導風板的旋轉軸線位于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內的第一預定位置時,所述導風板打開所述出風口,所述導風板具有第一狀態(tài),所述導風板適于延長所述出風道的靠近所述蝸舌處的擴壓段;當所述導風板的旋轉軸線位于所述第二出風區(qū)域內的第二預定位置時,所述導風板打開所述出風口,所述導風板具有第二狀態(tài),所述導風板適于延長所述出風道的靠近所述蝸殼處的擴壓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導風板處于所述第一狀態(tài)或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導風板靠近所述出風口的側壁為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出風口的最短距離為H1,所述H1滿足:1mm≤H1≤2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道在所述出風口外的延伸面為延伸面m,當所述導風板處于所述第一狀態(tài)或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導風板靠近所述出風口的側壁為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延伸面m之間的最短距離為H2,所述H2滿足:0mm≤H2≤2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道在所述出風口外的延伸面為延伸面m,當所述導風板處于所述第一狀態(tài)或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導風板靠近所述出風口的側壁為第一側壁,所述導風板上與所述第一側壁相對的側壁為第二側壁,從所述第一側壁到所述第二側壁上相應位置處的平面為平面n,所述平面n與所述延伸面m之間的夾角為α,所述α滿足:0°≤α≤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板的內表面為弧形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導風子板,所述導風子板可轉動地設在所述出風口內,當所述導風板遮擋所述出風口時,所述導風子板位于所述導風板的內側且遮擋部分所述出風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為兩組且分 別設在所述導風板的兩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和所述第二出風區(qū)域之間具有中心面,當所述導風板處于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或第二出風區(qū)域時,所述導風板具有繞其旋轉軸線可擺動的第三狀態(tài),當所述導風板位于所述第三狀態(tài)時,所述導風板在所述中心面附近擺動,且所述導風板的內表面朝向所述第一出風區(qū)域或朝向所述第二出風區(qū)域。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包括:
盒體,所述盒體內設有驅動導軌和限位導軌,所述驅動導軌上設有輪齒;
推桿,所述推桿的一端設有第一驅動電機,所述第一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設有與所述輪齒嚙合的驅動齒輪,所述推桿上設有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與所述限位導軌配合以使所述推桿從位于所述盒體內的初始位置移動至第一位置或第二位置;以及
第二驅動電機,所述第二驅動電機設在所述推桿的另一端,所述第二驅動電機與所述導風板連接以驅動所述導風板轉動,其中,當所述推桿位于所述初始位置時,所述導風板適于遮擋所述出風口,當所述推桿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導風板的旋轉軸線位于所述第一預定位置,當所述推桿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導風板的旋轉軸線位于所述第二預定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導軌沿直線延伸,
所述驅動導軌包括第一段和與所述第一段連通的第二段,所述第一段的延伸方向與所述限位導軌的延伸方向相同且所述第一段位于所述限位導軌的延長線上,所述第一段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段的延伸方向垂直。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導軌和所述驅動導軌均為形成在所述盒體內部的槽體,所述輪齒設在相應的所述槽體的內壁上。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上設有伸出口,所述推桿適于從所述伸出口伸出。
13.一種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具有進風口;以及
根據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空調器的風道組件,所述風道組件設在所述殼體內,且所述風道組件的出風口與所述殼體外部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