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涉及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特別是一種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
背景技術:
空氣凈化器又稱“空氣清潔器”、空氣清新機、凈化器,是指能夠吸附、分解或轉(zhuǎn)化各種空氣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氣清潔度的產(chǎn)品,主要分為家用、商用、工業(yè)、樓宇。空氣凈化器進風口和出風口分別用于進風和出風,但一般為開放式的,在不使用時,灰塵從進風口和出風口進入空氣凈化器內(nèi)會污染內(nèi)部,而且長時間下來會使出風口積累很多細菌。
對于上述的問題,人們已經(jīng)意識到了不足,并加了改進,如中國專利庫公開的一種新型空氣凈化器[申請?zhí)枺?01520687811.3;授權公告號:CN 204902034 U]包括桿狀固定桿,固定桿頂端連接有圓柱形空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外壁上設有進風口和出風口,空氣凈化器外壁頂端設有環(huán)形擋沿,還包括包覆在空氣凈化器外側的波紋伸縮管,伸縮管頂端與所述的擋沿連接,伸縮管底端連接有擋板,所述的擋板上設有穿孔,且所述的固定桿穿過穿孔并連接有固定座,所述的伸縮管具有用于折疊且依次相鄰設置的環(huán)形凸紋和環(huán)形凹紋,所述的凸紋直徑大于所述的凹紋直徑,且所述的凹紋上設有通風孔,且能朝固定座拉伸并展開伸縮管,并露出所述的通風孔,也能反向固定座壓縮并折疊伸縮管,并封閉所述的通風孔。
上述的凈化器通過設置伸縮管來封閉通風孔,這樣便能防止在不工作時進風口和出風口進塵。但上述的凈化器還是存在一個問題:伸縮管是完全通過人力實現(xiàn)伸縮運動的,影響整個空氣凈化器的操作便捷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使用方便的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包括底座和固定在底座上的桶體,桶體頂部敞開、底部封閉,且該桶體內(nèi)固定有空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包括具有進口和出口的殼體,殼體的外壁和桶體的內(nèi)壁貼靠并形成密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桶體的側壁沿該桶體的徑向貫穿有呈條狀的進氣孔和出氣孔,且進氣孔和出氣孔的一端分別與進口和出口連通,所述的桶體外套有密封桶,該密封桶頂部封閉且底部敞開,所述的底座上還固定有支架,支架上固定有電磁鐵,且電磁鐵的鐵芯與密封桶相連,且電磁鐵能夠驅(qū)動密封桶上下平移以同時控制進氣孔和出氣孔的另一端與外界的連通或隔斷,所述的電磁鐵和空氣凈化器均由外部電源驅(qū)動,并通過開關來同時控制電磁鐵和空氣凈化器與外部電源的通斷。
電磁鐵通電時,其鐵芯克服內(nèi)部彈簧的彈力做回縮運動;電磁鐵失電時,在彈簧彈力作用下鐵芯做伸出運動;加工時,桶體底部設有供空氣凈化器的電源線伸出的通孔。
使用時,開關閉合,其中,電磁鐵得電以驅(qū)動密封桶上移使進氣孔和出氣孔同時與外界連通;空氣凈化器工作,以將外部空氣經(jīng)過進氣孔和進口抽入到殼體內(nèi)部進行凈化,然后經(jīng)過凈化后的空氣通過出口和出氣孔排出。不使用時,關閉開關,空氣凈化器停止工作,且密封桶在電磁鐵內(nèi)部的彈簧的作用下復位以同時將進氣孔和出氣孔與外界隔開。
在本凈化裝置未工作時,由于密封桶會將進氣孔和出氣孔位于桶體外側壁上的端口封閉,這樣便可有效隔絕外界灰塵聚集在進氣孔和出氣孔內(nèi)影響凈化裝置的凈化效果。
密封桶的運動是通過電磁鐵來驅(qū)動的,且電磁鐵和空氣凈化器是由同一外部電源驅(qū)動并由同一開關來同時控制通斷,使操作者只需操作開關便可本實現(xiàn)本凈化裝置的全部功能,從而極大地提高了本凈化裝置的操作方便性。
在上述的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中,所述的進氣孔和出氣孔處于同一高度,所述的密封桶包括密封圈和用于與電磁鐵的鐵芯相連的支撐桶,支撐桶套在桶體上且支撐桶的內(nèi)側壁和桶體的外側壁之間具有呈環(huán)狀的間隙,所述的支撐桶的內(nèi)側壁上設有環(huán)形凹槽,密封圈位于環(huán)形凹槽內(nèi),且該密封圈的內(nèi)周面與桶體的外側壁相抵。
即密封桶通過密封圈來隔斷進氣孔和出氣孔與外界的連通,具體操作如下:當電磁鐵得電時,密封圈位于進氣孔上方,此時,進氣孔和出氣孔便與外界連通;當電磁鐵失電時,密封圈位于進氣孔下方,此時,進氣孔和出氣孔便與外界隔開。通過設置支撐桶的內(nèi)側壁和桶體的外側壁之間具有間隙,以減少密封桶和桶體之間的摩擦,來延長密封桶和桶體的壽命,從而延長本凈化裝置的壽命。
在上述的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中,所述的密封圈包括呈環(huán)狀的支撐部和設于支撐部內(nèi)且呈環(huán)狀的密封部,所述的密封部的截面呈三角形,且密封部的內(nèi)側壁與桶體的外側壁相抵。
采用上述的結構,在確保桶體和密封桶之間形成可靠密封的前提下,又可降低密封圈與桶體之間的摩擦,來減少將密封圈裝入到環(huán)形凹槽內(nèi)時所需要施加的作用力,從而減少密封圈所受到的預緊力,繼而降低密封圈在移動過程中的磨損,來延長密封圈的壽命。
在上述的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中,所述的密封桶的頂部具有向外凸出且呈筒狀的連接部,所述的電磁鐵的鐵芯的下端插在連接部內(nèi),且鐵芯通過螺紋結構與連接部可拆卸固定。
采用上述的結構,既方便了電磁鐵與密封桶的連接,又能將密封桶單獨拆卸對密封圈進行更換,從而提高更換密封圈的方便性。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具有以下優(yōu)點:
1、在本凈化裝置未工作時,由于密封桶會將進氣孔和出氣孔位于桶體外側壁上的端口封閉,這樣便可有效隔絕外界灰塵聚集在進氣孔和出氣孔內(nèi)影響凈化裝置的凈化效果。
、密封桶的運動是通過電磁鐵來驅(qū)動的,且電磁鐵和空氣凈化器是由同一外部電源驅(qū)動并由同一開關來同時控制通斷,使操作者只需操作開關便可本實現(xiàn)本凈化裝置的全部功能,從而極大地提高了本凈化裝置的操作方便性。
、密封桶由支撐筒和設于支撐筒內(nèi)部的密封圈組成,其中,支撐桶的內(nèi)側壁和桶體的外側壁之間具有間隙,以減少密封桶和桶體之間的摩擦;其次,密封圈通過截面呈三角形的密封部與桶體外側壁接觸,這樣便可減少密封圈的磨損,從而有效減少桶體和密封桶在工作過程中的磨損,來延長本凈化裝置的壽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處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桶體;2a、進氣孔;2b、出氣孔;3、空氣凈化器;3a、殼體;3a1、進口;3a2、出口;4、支架;5、電磁鐵;6、開關;7、連接桿;8、密封桶;8a、連接部;8b、密封圈;8b1、支撐部;8b2、密封部;8c、支撐桶;9、外部電源。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改良結構的空氣凈化裝置由底座1、桶體2、空氣凈化器3、支架4、電磁鐵5、開關6、密封桶8等組成。其中,空氣凈化器3是市面上出售的普通產(chǎn)品,其由具有進口3a1和出口3a2的殼體3a和位于殼體3a內(nèi)的凈化組件(未圖示)組成。
具體來說,桶體2通過一根連接桿7固定在底座1上,且該桶體2頂部敞開、底部封閉;空氣凈化器3固定在桶體2內(nèi),且桶體2的底部具有供空氣凈化器3的電源線伸出的通孔。
殼體3a的外壁和桶體2的內(nèi)壁相匹配且兩者貼靠并形成密封。如圖1所示,桶體2的側壁沿該桶體2的徑向貫穿有呈條狀的進氣孔2a和出氣孔2b,且進氣孔2a和出氣孔2b處于同一高度。其中,進氣孔2a一端與進口3a1連通,出氣孔2b一端與出口3a2連通。
密封桶8套在桶體2上,且該密封桶8頂部封閉、底部敞開。底座1上還固定有支架4,支架4上固定有電磁鐵5,且電磁鐵5的鐵芯與密封桶8相連,此時,電磁鐵5能夠驅(qū)動密封桶8上下平移以同時控制進氣孔2a和出氣孔2b的另一端與外界的連通或隔斷。具體來說,密封桶8的頂部具有向外凸出且呈筒狀的連接部8a,電磁鐵5的鐵芯的下端插在連接部8a內(nèi),且鐵芯通過螺紋結構與連接部8a可拆卸固定。密封桶8包括密封圈8b和用于與電磁鐵5的鐵芯相連的支撐桶8c。其中,支撐桶8c套在桶體2上且支撐桶8c的內(nèi)側壁和桶體2的外側壁之間具有呈環(huán)狀的間隙。支撐桶8c的內(nèi)側壁上設有環(huán)形凹槽,密封圈8b位于環(huán)形凹槽內(nèi),且該密封圈8b的內(nèi)周面與桶體2的外側壁相抵。進一步說明,如圖2所示,密封圈8b包括呈環(huán)狀的支撐部8b1和設于支撐部8b1內(nèi)且呈環(huán)狀的密封部8b2,密封部8b2和支撐部8b1為一體式結構,密封部8b2的截面呈三角形,且其內(nèi)側壁與桶體2的外側壁相抵,以減少密封圈8b和桶體2之間的摩擦。
如圖1所示,電磁鐵5和空氣凈化器3均由外部電源9驅(qū)動,并通過開關6來同時控制電磁鐵5和空氣凈化器3與外部電源9的通斷。
使用時,開關6閉合,其中,電磁鐵5得電以驅(qū)動密封桶8上移使進氣孔2a和出氣孔2b同時與外界連通;空氣凈化器3工作,以將外部空氣經(jīng)過進氣孔2a和進口3a1抽入到殼體3a內(nèi)部進行凈化,然后經(jīng)過凈化后的空氣通過出口3a2和出氣孔2b排出。不使用時,關閉開關6,空氣凈化器3停止工作,且密封桶8在電磁鐵5內(nèi)部的彈簧的作用下復位以同時將進氣孔2a和出氣孔2b與外界隔開。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