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污水凈化裝置,具體是一種高效污水凈化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yè)的發(fā)展,我們再發(fā)展初期,沒有重視工業(yè)對環(huán)境的污染,導致工業(yè)廢水和城市的一些生活污水排放到河流中,河流的自身凈化能力有限,對于越來越多的污水排入,不能及時的分解和處理掉,導致河流變?yōu)槌羲?,臭水河的河水有毒,且散發(fā)的惡臭氣體對環(huán)境又造成了二次污染;所以人們對如何能夠高效、低成本的凈化生活污水和工業(yè)用水已經越來越重視,這對于擺脫目前全社會面臨的尷尬局面,保護水環(huán)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
現有的污水凈化裝置由于水進入箱體沒有能夠和凈化泥充分接觸,導致污水中的有害物質不能被充分吸收,凈化不徹底,改善不了現有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另外,現有的污水凈化裝置對河道污水處理方法普遍存在處理效果差,運行費用高,抗沖擊能力低、不能實現同步脫氮除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凈化后的水質穩(wěn)定的高效污水凈化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效污水凈化裝置,包括物化處理箱、生物處理箱、進水口、加藥口、過濾裝置、好氧池和缺氧池;在所述物化處理箱上方左側設有進水口,在物化處理箱右側中部設有管道,管道連通物化處理箱和生物處理箱;在所述物化處理箱內部設有擋板一和擋板二,擋板一和擋板二將物化處理箱分割成三個處理區(qū),從左至右依次為第一處理區(qū)、第二處理區(qū)和第三處理區(qū),同時,在擋板一上部開設有開口一,在擋板二上部開設有開口二;在所述第一處理區(qū)上方設有加藥口,且加藥口設置在進水口右側;在所述第二處理區(qū)中,物化處理箱內部上方左側設有上擋水板,物化處理箱內部下方右側設有下擋水板,且在第二處理區(qū)內設有凈化泥,上擋水板和下擋水板下半部分都設置在凈化泥內,同時,在上擋水板下部設有兩個通孔;在所述第三處理區(qū)內設置有兩個過濾裝置,過濾裝置為ABS過濾網;在所述生物處理箱內部中間位置設有擋板三,擋板三下部設有開口三,擋板三將生物處理箱分成好氧處理區(qū)和缺氧處理區(qū),其中,好氧處理區(qū)設置在缺氧處理區(qū)的左側,好氧處理區(qū)內部設有兩個好氧池,缺氧處理區(qū)內部設有兩個缺氧池,缺氧池內設有浮萍和狐尾藻,且在好氧池和缺氧池內都填充有富集微生物的填料;在所述生物處理箱左側中部連接有管道,同時,在生物處理箱上部左側設有風機,風機與好氧處理區(qū)連通,在生物處理箱上部右側設有箱體,箱體前部左側上方設有水質顯示器,箱體前部左側下方設有控制面板,箱體前部右側設有LED報警燈。
進一步的,在所述管道中間位置設有污水閥門。
進一步的,在所述生物處理箱右側設有水質檢測裝置,水質檢測裝置右側連接有出水管。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使用時,污水經進水口進入到第一處理區(qū),同時,工作人員經加藥口向第一處理區(qū)內加入絮凝劑,污水與絮凝劑發(fā)生反應,對污水進行初步處理;經過第一處理區(qū)的凈化通過開口一進入到第二處理區(qū),在上擋水板的阻擋下進入凈化泥內,一部分污水穿過凈化泥到達上擋水板和下擋水板之間的物化處理箱內,另一部分污水穿過通孔到達上擋水板和下擋水板之間的物化處理箱內,然后再次重復上述動作,污水與凈化泥能夠充分接觸,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可以被充分吸收;污水經過第二處理區(qū)凈化后經開口二進入到第三處理區(qū),過濾裝置除去掉污水中的雜質和微小顆粒,經第三處理區(qū)處理后的污水經管道進入到生物處理箱;經物化處理箱凈化的污水通過管道進入到好氧處理區(qū),好氧處理區(qū)內的微生物對污水進行處理,然后通過開口三進入到缺氧處理區(qū),污水進一步得到凈化,除去污水中的有機碳、氮和磷,而且生物凈化避免了傳統的化學凈化,有利于環(huán)境的保護,最后,凈化后的水經出水管排出。
2.本發(fā)明工作時,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污水閥門控制流向生物處理箱的水量,防止流向生物處理箱的水量超過生物處理箱能夠處理的極限;風機向好氧處理區(qū)內送入空氣,水質檢測裝置實時檢測凈化后的水的水質,檢測的數據在水質顯示器上顯示出來,當檢測的數據不在規(guī)定范圍內時,LED報警燈報警,工作人員通過控制面板控制機器使得凈化后的水水質達到標準。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高效污水凈化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進水口、2-物化處理箱、3-加藥口、4-開口一、5-上擋水板、6-下擋水板、7-開口二、8-過濾裝置、9-污水閥門、10-風機、11-擋板三、12-控制面板、13-水質顯示器、14-LED報警燈、15-箱體、16-生物處理箱、17-缺氧處理區(qū)、18-缺氧池、19-出水管、20-水質檢測裝置、21-開口三、22-好氧池、23-好氧處理區(qū)、24-管道、25-第三處理區(qū)、26-擋板二、27-凈化泥、28-第二處理區(qū)、29-通孔、30-擋板一、31-第一處理區(qū)。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高效污水凈化裝置,包括物化處理箱2、生物處理箱16、進水口1、加藥口3、過濾裝置8、好氧池22和缺氧池18;在所述物化處理箱2上方左側設有進水口1,在物化處理箱2右側中部設有管道24,管道24連通物化處理箱2和生物處理箱16,同時,在管道24中間位置設有污水閥門9,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污水閥門9控制流向生物處理箱16的水量,防止流向生物處理箱16的水量超過生物處理箱16能夠處理的極限,工作時,污水經進水口1進入物化處理箱2,經過物化處理箱2凈化的污水通過管道24流向生物處理箱16;在所述物化處理箱2內部設有擋板一30和擋板二26,擋板一30和擋板二26將物化處理箱2分割成三個處理區(qū),從左至右依次為第一處理區(qū)31、第二處理區(qū)28和第三處理區(qū)25,同時,在擋板一30上部開設有開口一4,在擋板二26上部開設有開口二7,工作時,污水經進水口1進入到第一處理區(qū)31,經過第一處理區(qū)31的凈化通過開口一4進入到第二處理區(qū)28,污水經過第二處理區(qū)28凈化后經開口二7進入到第三處理區(qū)25;在所述第一處理區(qū)31上方設有加藥口3,且加藥口3設置在進水口1右側,工作時,污水通過進水口1進入到第一處理區(qū)31,同時,工作人員經加藥口3向第一處理區(qū)31內加入絮凝劑,污水與絮凝劑發(fā)生反應,對污水進行初步處理;在所述第二處理區(qū)28中,物化處理箱2內部上方左側設有上擋水板5,物化處理箱2內部下方右側設有下擋水板6,且在第二處理區(qū)28內設有凈化泥27,上擋水板5和下擋水板6下半部分都設置在凈化泥27內,同時,在上擋水板5下部設有兩個通孔29,工作時,經過第一處理區(qū)31初步處理后的污水通過開口一4進入到第二處理區(qū)28,在上擋水板5的阻擋下進入凈化泥27內,一部分污水穿過凈化泥27到達上擋水板5和下擋水板6之間的物化處理箱2內,另一部分污水穿過通孔29到達上擋水板5和下擋水板6之間的物化處理箱2內,然后再次重復上述動作,污水與凈化泥27能夠充分接觸,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可以被充分吸收;在所述第三處理區(qū)25內設置有兩個過濾裝置8,過濾裝置8為ABS過濾網,工作時,過濾裝置8除去掉污水中的雜質和微小顆粒,經第三處理區(qū)25處理后的污水經管道24進入到生物處理箱16;在所述生物處理箱16內部中間位置設有擋板三11,擋板三11下部設有開口三21,擋板三11將生物處理箱16分成好氧處理區(qū)23和缺氧處理區(qū)17,其中,好氧處理區(qū)23設置在缺氧處理區(qū)17的左側,好氧處理區(qū)23內部設有兩個好氧池22,缺氧處理區(qū)17內部設有兩個缺氧池18,缺氧池18內設有浮萍和狐尾藻,且在好氧池22和缺氧池18內都填充有富集微生物的填料,工作時,經物化處理箱2凈化的污水通過管道24進入到好氧處理區(qū)23,好氧處理區(qū)23內的微生物對污水進行處理,然后通過開口三21進入到缺氧處理區(qū)17,污水進一步得到凈化,除去污水中的有機碳、氮和磷,而且生物凈化避免了傳統的化學凈化,有利于環(huán)境的保護;在所述生物處理箱16左側中部連接有管道24,生物處理箱16右側設有水質檢測裝置20,水質檢測裝置20右側連接有出水管19,同時,在生物處理箱16上部左側設有風機10,風機10與好氧處理區(qū)23連通,在生物處理箱16上部右側設有箱體15,箱體15前部左側上方設有水質顯示器13,箱體15前部左側下方設有控制面板12,箱體15前部右側設有LED報警燈14,工作時,風機10向好氧處理區(qū)23內送入空氣,水質檢測裝置20實時檢測凈化后的水的水質,檢測的數據在水質顯示器13上顯示出來,當檢測的數據不在規(guī)定范圍內時,LED報警燈14報警,工作人員通過控制面板12控制機器使得凈化后的水水質達到標準。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