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廢水處理材料。
背景技術:
化工廢水就是在化工生產中排放出的工藝廢水、冷卻水、廢棄洗滌水、設備及場地沖洗水等廢水。這些廢水如果不經過處理而排放,會造成水體的不同性質和不同程度的污染,從而危害人類的健康,影響工農業(yè)的生產。所以需要一種能夠有效處理化工廢水的材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廢水處理材料。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廢水處理材料,按重量份數計,由以下原料組成:葵醛6~11份、三氧化二鋁5~9份、硫代硫酸鈉2~6份、離子交換樹脂5~9份、氧化鐵1~3份、樟腦5~8份、磷酸氫二銨4~7份、活性炭2~6份、氫氧化鋇6~8份。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能有效中和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對懸浮物具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凈化了水質。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一種廢水處理材料,按重量份數計,由以下原料組成:葵醛6~11份、三氧化二鋁5~9份、硫代硫酸鈉2~6份、離子交換樹脂5~9份、氧化鐵1~3份、樟腦4~7份、磷酸氫二銨4~7份、活性炭2~6份、氫氧化鋇6~8份。
本發(fā)明能有效中和水中的重金屬離子,對懸浮物具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凈化了水質。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