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的實施方式涉及涂覆在保護顯示面板的視窗的上部上以防止視窗被損壞的涂層單元及具有該涂層單元的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對于顯示面板(以下稱為面板),諸如液晶顯示器(LCD)、等離子體顯示面板(PDP)或發(fā)光二極管(LED),在面板的前表面(其輸出圖像)中安裝視窗以保護面板及隱藏面板的邊緣。
視窗可以由為透明材料的玻璃或陶瓷形成,以及具有光學透明性的性質(zhì)。
由于視窗由玻璃或陶瓷材料形成,當從外部對視窗施加沖擊時,視窗可能容易損壞,因此可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涂覆層以防止視窗被損壞。
由于涂覆在視窗上部上的涂覆層是用戶直接接觸的部分,因此涂覆層可以被涂覆成具有高硬度以防止視窗由于刮擦而被劃傷。
由于具有高硬度的涂覆層被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其可以防止在視窗上產(chǎn)生劃痕,但是可能存在這樣的問題,即,當沖擊被垂直施加于視窗的上部時,視窗容易被損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技術問題
因此,本公開的一方面是提供這樣的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通過允許將包括具有高硬度的涂覆層和具有低硬度的涂覆層的涂層單元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而允許視窗具有防劃傷和抗沖擊保護。
技術方案
根據(jù)本公開的一方面,電子裝置包括顯示模塊、視窗以及涂層單元,其中,視窗設置在顯示模塊的上部上以保護顯示模塊,涂層單元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以具有防止視窗被損壞的硬度,其中該涂層單元包括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的第一涂覆層和涂覆在第一涂覆層的上部上以具有高硬度來防止視窗被劃傷的第二涂覆層,其中第一涂覆層被涂覆成具有比第二涂覆層相對較低的硬度以吸收施加到視窗的沖擊。
可以通過使用類金剛石碳(DLC)涂層、金屬氧化物涂層和陶瓷涂層中的一種的涂覆方法來涂覆涂層單元。
第一涂覆層可以具有1GPa至10GPa的硬度和比第二涂覆層相對較大的厚度。
第二涂覆層可以具有10GPa或以上的硬度和比第一涂覆層相對較小的厚度。
涂層單元可以設置為使得包括第一涂覆層和第二涂覆層的多個涂覆層被堆疊。
視窗可以由為透明材料的玻璃和陶瓷中的一種形成。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電子裝置包括顯示模塊、視窗以及涂層單元,其中,視窗附接在顯示模塊的上部上以保護顯示模塊,涂層單元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以防止視窗被損壞以及涂層單元設置有硬度不同的多個涂覆層,其中在該多個涂覆層之中,具有相對較低硬度的涂覆層鄰近于視窗涂覆。
可以通過使用類金剛石碳(DLC)涂層、金屬氧化物涂層和陶瓷涂層中的一種的涂覆方法來涂覆涂層單元。
涂層單元可以包括鄰近于視窗涂覆的第一涂覆層和涂覆在第一涂覆層的上部上的第二涂覆層。
第一涂覆層可以具有1GPa至10GPa的硬度和比第二涂覆層相對較大的厚度以吸收施加到視窗的沖擊。
第二涂覆層可以具有10GPa或以上的硬度和比第一涂覆層相對較小的厚度以防止視窗被劃傷。
涂層單元可以設置為使得包括第一涂覆層和第二涂覆層的多個涂覆層被堆疊。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涂層單元涂覆在保護顯示模塊的視窗的上部上以防止視窗被損壞,該涂層單元包括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的第一涂覆層和涂覆在第一涂覆層的上部上以具有高硬度來防止視窗被劃傷的第二涂覆層,其中第一涂覆層被涂覆為具有比第二涂覆層相對較低的硬度以吸收施加到視窗的沖擊。
通過使用類金剛石碳(DLC)涂層、金屬氧化物涂層和陶瓷涂層中的一種的涂覆方法來涂覆第一涂覆層和第二涂覆層。
第一涂覆層可以具有1GPa至10GPa的硬度和比第二涂覆層相對較大的厚度。
第二涂覆層可以具有10GPa或以上的硬度和比第一涂覆層相對較小的厚度。
發(fā)明效果
根據(jù)本公開的一方面,可以通過允許將包括具有高硬度的涂覆層和具有低硬度的涂覆層的涂層單元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來提供具有防劃傷和抗沖擊保護的視窗。
附圖說明
通過以下結合附圖對實施方式的描述,本公開的這些和/或其它方面將變得清楚并更容易理解,在附圖中:
圖1是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前側的立體圖;
圖2是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后側的立體圖;
圖3是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分解立體圖;
圖4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顯示模塊的視圖;
圖5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粘合層和外涂覆層的情況的橫截面圖;
圖6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的橫截面圖;
圖7是示意性地示出當對圖6中示出的視窗施加沖擊時涂層單元吸收沖擊的情況的截面圖;
圖8是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下和在視窗的上部上未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下的沖擊測試的結果的曲線圖;
圖9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包括第一涂覆層和第二涂覆層且待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的多個涂覆層被堆疊的情況的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將詳細參考本公開的實施方式,實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全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元件。
為了便于描述,將移動電子裝置作為電子裝置的示例來描述。
圖1是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前側的立體圖,圖2是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后側的立體圖,圖3是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分解立體圖,以及圖4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電子裝置的顯示模塊的視圖。
如圖1至圖4所示,電子裝置1可以具有條形。
然而,電子裝置1的形狀不限于條形,因此多種形狀(例如,滑動型、折疊型、擺動型和旋轉型)可以應用于電子裝置1的形狀。
主體可以包括前殼體10、后殼體20和電池蓋30。多種電子部件可以嵌入在前殼體10和后殼體20之間的空間中。
盡管在附圖中未示出,但是可以在前殼體10和后殼體20之間另外設置至少一個中間殼體。
前殼體10、后殼體20和電池蓋30可以通過使用樹脂的注射成型而形成,或者可以形成為具有金屬材料,例如不銹鋼(STS)、鋁(Al)和鈦(Ti)。
前殼體10可以包括邊框部11、安置部12和開口部13,其中,邊框部11形成邊緣,安置部12中放置稍后描述的視窗60,開口部13允許由稍后描述的顯示模塊50形成的圖像暴露于外部。
輸出聲音的聲音輸出單元14、前相機15以及接口17和用戶輸入之中的第一操作器16可以設置在安置部12上。
盡管附圖示出了安置部12形成在前殼體10中,但安置部12可以獨立于前殼體10形成。
后殼體20可以布置在前殼體10的下側中,以及在后殼體20中,可以布置麥克風23和用戶輸入之中的第二操作器21。
用戶輸入16和21可以操作為接收用于控制電子裝置1的操作的命令的輸入,以及可以設置有多個操作器,包括第一操作器16和第二操作器21。
多個操作器可以采用任何技術,只要具有配置為允許用戶應用觸覺感受來操作的觸覺方式。
由第一操作器16和第二操作器21輸入的內(nèi)容可以被設置為各種。
例如,第一操作器16可以接收例如開始、結束和滾動的命令的輸入,以及第二操作器21可以接收例如調(diào)節(jié)從聲音輸出單元14輸出的聲音的音量或轉換為顯示模塊50的觸摸識別模式的命令的輸入。
顯示模塊50可以與稍后描述的觸摸傳感器70一起形成觸摸屏,并且觸摸屏可以是用戶輸入的示例。
被配置為向電子裝置1供電的電源40可以安裝至電子裝置1的主體,以及電源40可以嵌入在電子裝置1的主體中或可拆卸地安裝于電子裝置1的外部。
天線(未示出)可以安裝至電子裝置1的主體以用于呼叫,以及天線可以附加地設置在電子裝置1的主體上以用于接收廣播信號。
天線設備可以布置在電子裝置1的主體上以實現(xiàn)近場通信(NFC)。
顯示模塊50、視窗60和觸摸傳感器70可以放置在電子裝置1中。
顯示模塊50可以包括顯示面板51、背光單元53和模塊固定主體55。
顯示面板51可以用于將從電子裝置1的控制器(未示出)經(jīng)由柔性印刷電路板(FPCB)57輸入的圖像數(shù)據(jù)轉換為模擬信號并顯示該模擬信號,以及顯示面板51可以由液晶顯示器(LCD)實現(xiàn)。
背光單元53可以安裝在顯示面板51的底部上,以向顯示面板51提供光。
也就是說,顯示面板51可以通過調(diào)整透射光的顏色和數(shù)量來顯示圖像,其中透射光來自背光單元53的入射光。
模塊固定主體55可以固定顯示面板51和背光單元53。放置顯示面板51和背光單元53的容納空間59可以設置在模塊固定主體55中。
后相機56可以設置在顯示模塊50的后表面上。后相機56可以具有實際上與前相機15相對的拍攝方向,以及可具有與前相機15不同的像素。
例如,前相機15可以具有低像素,使得在可視電話期間拍攝用戶的面部以及將圖像傳送到接收器沒有困難,但是后相機56可以具有高像素,因為存在許多這樣的情況:后相機56在拍攝一般對象之后不立即傳送所拍攝的對象。
可以附加地設置與后相機56相鄰的閃光燈57和鏡子58。當用后相機56拍攝物體時,閃光燈57可以將光照射至物體。鏡子58可以由使用者在用后相機56拍攝他或她自己時用于照亮他或她自己的臉。
視窗60可以設置在顯示模塊50的上部上以保護顯示模塊50,以及由具有允許光通過的光學透明性的材料(例如,為透明材料的玻璃或陶瓷)形成。
觸摸傳感器70可以安裝至視窗60以檢測觸摸輸入。觸摸傳感器70可以由具有光學透明性的材料形成,以及可配置為將在視窗60的特定部分中產(chǎn)生的壓力、電壓和電容的變化轉換為電輸入信號。
觸摸傳感器70可以是電容傳感器,但不限于此。
圖5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粘合層和外涂覆層的情況的橫截面圖,圖6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的橫截面圖,圖7是示意性地示出當對圖6中示出的視窗施加沖擊時涂層單元吸收沖擊的情況的截面圖,圖8是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在視窗的上部上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下和在視窗的上部上未涂覆有涂層單元的情況下的沖擊測試的結果的曲線圖,以及圖9是示意性地示出根據(jù)本公開一個實施方式的包括第一涂覆層和第二涂覆層且待涂覆在視窗的上部上的多個涂覆層被堆疊的情況的橫截面圖。
如圖5所示,涂層單元100、粘合層130和外涂覆層140可以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
涂層單元100可以包括第一涂覆層110和第二涂覆層120。粘合層130可以涂覆在第一涂覆層110和視窗60之間,以提高第一涂覆層110和視窗60的粘合力??梢栽诘诙扛矊?20的上部上涂覆外涂覆層140,諸如,用于防止指紋的抗指紋層或用于防止光反射的抗反射層。
如圖6所示,涂層單元100可以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以防止視窗60被損壞。
涂層單元10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硬度,以及可以包括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的第一涂覆層110和涂覆在第一涂覆層110的上部上的第二涂覆層120。
可以通過使用諸如類金剛石碳(DLC)涂層、金屬氧化物(metal oxide)涂層和陶瓷(ceramic)涂層的涂覆方法來涂覆涂層單元100,以允許涂層單元100具有硬度。
根據(jù)一個實施方式,為了便于描述,涂層單元100將被描述為通過使用DLC涂層來涂覆。
DLC涂層是由電加速等離子體中的碳離子或活性烴分子引起它們與基板碰撞而產(chǎn)生的基于無定形碳的新材料和薄膜狀材料。DLC涂覆層具有與金剛石類似的物理性質(zhì),例如硬度、耐腐蝕性和耐磨性。
第一涂覆層110可以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以與視窗60相鄰,以及可配置為具有1GPa至10GPa的硬度。
第一涂覆層110可以具有比第二涂覆層120相對較低的硬度,因此,如圖7所示,當在垂直方向上對視窗60施加沖擊時,涂層單元100可以通過吸收沖擊而防止視窗60被損壞。
第一涂覆層110可以具有比第二涂覆層120相對較低的硬度以及比第二涂覆層120相對較大的厚度,以有效地吸收施加到視窗60的沖擊。
第二涂覆層120可以涂覆在第一涂覆層110的上部上,以及可配置為具有10GPa或以上的硬度。
第二涂覆層120可以具有比第一涂覆層110相對較高的硬度,以及可配置為防止視窗60被劃傷。
由于第二涂覆層120具有高硬度,因此它可以防止當沖擊施加到視窗60的側表面時在視窗60中產(chǎn)生劃痕,其中沖擊強到足以在視窗60上產(chǎn)生劃痕。
由于包括第一涂覆層110和第二涂覆層120的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其中涂層單元100被配置成防止視窗60因施加到視窗的沖擊而被損壞,當強到足以在視窗60上產(chǎn)生劃痕的沖擊被施加到視窗60的側表面時,第二涂覆層120可以防止在視窗60中產(chǎn)生劃痕,以及第一涂覆層110可以在沖擊沿垂直方向施加到視窗60時通過吸收沖擊而防止損壞視窗60。
圖8是示出以下情況下沖擊測試的結果的曲線圖:涂層單元100未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涂層單元100包括具有高硬度的單層且該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以及涂層單元100包括具有高硬度的第二涂覆層120和具有比第二涂覆層120相對較低硬度的第一涂覆層110且該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
如圖8所示,在同一物體垂直降落在視窗60的上部上的情形下進行測試。在視窗60是其上未涂覆涂層單元100的一般視窗60的情形下,當物體從大約15.1cm的高度降落時,視窗60被損壞。在涂層單元100包括具有高硬度的單層且該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的情形下,當物體從大約16.1cm的高度降落時,視窗60被損壞。在涂層單元100包括具有高硬度的第二涂覆層120和具有比第二涂覆層120相對較低硬度的第一涂覆層110且該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的情形下,當物體從大約25.3cm的高度降落時,視窗60被損壞。
如結果中所示,當包括第一涂覆層110和第二涂覆層120的涂層單元100被涂覆在視窗60的上部上時,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視窗60被垂直施加到視窗60的沖擊引起損壞,以及由于具有高硬度的第二涂覆層120布置在第一涂覆層110的上部上,可有效地防止在視窗60中產(chǎn)生劃痕。
如圖9所示,涂層單元100可以設置為使得包括第一涂覆層110和第二涂覆層120的多個涂覆層110和涂覆層120被堆疊。當多個涂覆層110和涂覆層120被堆疊時,涂層單元100的整體高度可以與由單個第一涂覆層110和單個第二涂覆層120配置成的涂層單元100的整體高度相似。
盡管附圖示出了涂覆層110和涂覆層120以兩層層疊的情況,但是不限于此。
雖然已示出和描述了本公開的一些實施方式,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脫離本公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改變,本公開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