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污水處理設備,具體是一種封閉式水力篩。
背景技術:
目前,格柵是污水處理常用的設備,斜板水力篩以其造價低和無能源消耗而被廣泛用于水處理工藝流程之中,但是存在水積水嚴重,積累的渣物很容易將孔堵住,導致跑水現(xiàn)象,與此同時,還嚴重縮小水處理能力,降低水處理效率,并且常規(guī)水力篩出渣含水率高、依靠人工清理,自動化程度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封閉式水力篩,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封閉式水力篩,包括本體、網(wǎng)篩和擠壓輥;所述本體設置有支撐座、進污口、溢污口、廢渣滑道、廢渣收集口、污水滑道、排水口和蓋板;所述支撐座設置為四個,分別設置在本體底部四角;所述進污口設置在本體左上角;所述溢污口設置在進污口右方;所述廢渣滑道設置在本體左下角,左面向下傾斜;所述廢渣收集口設置在廢渣滑道下方,后面高,前面低;所述污水滑道設置在廢渣滑道右方,右端向下傾斜;所述排水口設置在本體右下角;所述蓋板設置在溢污口與廢渣收集口之間;所述網(wǎng)篩設置在溢污口與廢渣滑道之間,為弧面型,并設置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設置為三個,分別設置在網(wǎng)篩的上中下三個位置;所述擠壓輥設置在網(wǎng)篩底部,通過軸承與本體連接,并設置有轉軸、電動機和減速器;所述轉軸設置在擠壓輥兩端,卡在軸承內(nèi);所述電動機通過減速器與擠壓輥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撐座底部設置有四個安裝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擠壓輥表面設置有斜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的安裝孔方便將支撐座固定在地面上,保證結構的穩(wěn)定性;所述溢污口能將污水均勻的導至網(wǎng)篩上,避免污水直接流入,只有局部網(wǎng)篩起作用,分離效果差;所述蓋板能夠防止外界雜物進入裝置內(nèi)對裝置照成損害,并將污水的異味掩蓋起來,避免散出后影響周圍群眾;所述支撐桿能加固網(wǎng)篩的結構,防止廢渣過重將網(wǎng)篩壓變形;所述擠壓滾能將具有吸水能力的海綿類廢渣通過擠壓將污水擠出,使分離更加徹底;所述斜紋能使擠壓更加徹底。
附圖說明
圖1為封閉式水力篩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封閉式水力篩的截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封閉式水力篩中擠壓輥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安裝孔,2-支撐座,3-廢渣收集口,4-電動機,5-蓋板,6-網(wǎng)篩,7-本體,8-擠壓輥,9-轉軸,10-污水滑道,11-廢渣滑道,12-軸承,13-支撐桿,14-溢污口,15-進污口,16-排水口,17-斜紋,18-減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3,一種封閉式水力篩,包括本體7、網(wǎng)篩6和擠壓輥8;所述本體7設置有支撐座2、進污口15、溢污口14、廢渣滑道11、廢渣收集口3、污水滑道10、排水口16和蓋板5;所述支撐座2設置為四個,分別設置在本體7底部四角,方便本體7的放置,設置有安裝孔1;所述安裝孔1設置為四個,均勻分布在支撐座2底部,方便將支撐座2固定在地面上,保證結構的穩(wěn)定性;所述進污口15設置在本體7左上角,污水由此進入;所述溢污口14設置在進污口15右方,能將污水均勻的導至網(wǎng)篩6上,避免污水直接流入,只有局部網(wǎng)篩6起作用,分離效果差;所述廢渣滑道11設置在本體7左下角,左面向下傾斜,方便廢渣的滑落;所述廢渣收集口3設置在廢渣滑道11下方,后面高,前面低,方便廢渣的滑落,便于收集;所述污水滑道10設置在廢渣滑道11右方,右端向下傾斜,方便將污水導向排水口16處;所述排水口16設置在本體7右下角,方便將分離后的污水排出;所述蓋板5設置在溢污口14與廢渣收集口3之間,能夠防止外界雜物進入裝置內(nèi)對裝置照成損害,并將污水的異味掩蓋起來,避免散出影響周圍群眾;所述網(wǎng)篩6設置在溢污口14與廢渣滑道11之間,為弧面型,能將污水內(nèi)的廢渣與廢水分離開來,方便收集處理,并設置有支撐桿13;所述支撐桿13設置為三個,分別設置在網(wǎng)篩6的上中下三個位置,加固網(wǎng)篩6的結構,防止廢渣過重將網(wǎng)篩6壓變形;所述擠壓輥8設置在網(wǎng)篩6底部,通過軸承12與本體7連接,能將具有吸水能力的海綿類廢渣通過擠壓將污水擠出,使分離更加徹底,并設置有轉軸9、電動機4、減速器18和斜紋17;所述轉軸9設置在擠壓輥8兩端,卡在軸承12內(nèi);所述電動機4通過減速器18與擠壓輥8連接,為擠壓輥8的轉動提供動力;所述斜紋17設置在擠壓輥8表面,能使擠壓更加徹底。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nèi),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