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化妝品磨粉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化妝品原料磨粉裝置。
背景技術:
化妝品是指以涂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以達到修正人體氣味的產品。
化妝品粉質原料主要用于粉末化妝品、爽身粉、香粉等原料,故而在使用前需要將化妝品原料進行磨粉操作,傳統(tǒng)技術的化妝品磨粉設備主要是由磨壓腔和磨壓棒組成,其通過磨壓棒配合磨壓腔實現(xiàn)對化妝品磨粉操作,其雖然可以實現(xiàn)磨粉操作,但是其費時費力,而且磨粉效率較低,同時在磨壓時會產生較多的熱量,而這些熱量由于化妝品粉末的積聚而不容易散發(fā),容易影響化妝品的質量,適用性受到限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設置合理且可有效提高磨粉效率的化妝品原料磨粉裝置,旨在解決傳統(tǒng)技術中磨粉效率低的技術不足。
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化妝品原料磨粉裝置,包括支架,固定在所述支架頂部的粉碎倉和與所述粉碎倉相配合的倉蓋,所述倉蓋與所述粉碎倉螺紋連接,在所述倉蓋上有進料通道,在所述粉碎倉的底壁上有粉末導出通道,在所述粉碎倉的內中部固定的隔板,所述隔板將粉碎倉分隔成切碎腔和磨壓腔,所述隔板上設上下通透的導料孔,在所述磨壓腔內固定的磨壓底盤和磨壓轉盤,所述磨壓轉盤的底面貼壓在磨壓底盤的頂面上,在所述倉蓋的頂部固定的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的主軸穿過倉蓋伸入切碎腔內,在所述切碎腔內設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底端穿過隔板并固定連接在磨壓轉盤的頂面中心,在所述轉動軸上固定的切碎刀具,在磨壓轉盤上有進料口,在所述磨壓底盤與磨壓腔的內壁之間設有下粉間隙。
在所述磨壓轉盤的底面和磨壓底盤的頂面均設有自中心向邊緣延伸的磨壓條形槽。
所述切碎刀具包括頂部刀具和底部刀具,所述頂部刀具和底部刀具的中心固定在轉動軸上且在頂部刀具與底部刀具之間固定的攪拌筋桿,所述攪拌筋桿的頂端固定在頂部刀具上且底端固定在底部刀具上,在所述攪拌筋桿的表面有螺紋凹槽。
所述隔板的頂面為傾斜面,所述導料孔設置在傾斜面的傾斜低面位置。
本實用新型具有積極的效果: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設置合理,其將化妝品原材料先進行切碎再通過磨壓,不但可以提高磨粉的效率,而且分階段加工可以大大釋放磨粉時產生的熱量,從而有利于保持化妝品粉末的質量,解決了傳統(tǒng)技術中磨粉效率低的技術不足,使用穩(wěn)定性好且適用性強。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jù)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圖1顯示了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見圖1,一種化妝品原料磨粉裝置,包括支架1,固定在所述支架1頂部的粉碎倉2和與所述粉碎倉2相配合的倉蓋3,所述倉蓋3與所述粉碎倉2螺紋連接,在所述倉蓋3上有進料通道4,在所述粉碎倉2的底壁上有粉末導出通道5,在所述粉碎倉2的內中部固定的隔板6,所述隔板6將粉碎倉2分隔成切碎腔7和磨壓腔8,所述隔板6上設上下通透的導料孔9,在所述磨壓腔8內固定的磨壓底盤10和磨壓轉盤11,所述磨壓轉盤11的底面貼壓在磨壓底盤10的頂面上,在所述倉蓋3的頂部固定的旋轉電機12,所述旋轉電機12的主軸穿過倉蓋3伸入切碎腔7內,在所述切碎腔7內設有轉動軸13,所述轉動軸13的底端穿過隔板6并固定連接在磨壓轉盤11的頂面中心,在所述轉動軸13上固定的切碎刀具14,在磨壓轉盤11上有進料口15,從切碎腔內的原材料從進料口進入磨壓轉盤與磨壓底盤之間的空間內實現(xiàn)磨壓,在所述磨壓底盤10與磨壓腔8的內壁之間設有下粉間隙16。本實施例中,旋轉電機為市場上常規(guī)的電機結構,只需要按照對應的說明進行連接使用即可,本實施例中磨壓底盤和磨壓轉盤可以為石頭制成,也可以采用金屬材料制成。
在所述磨壓轉盤的底面和磨壓底盤的頂面均設有自中心向邊緣延伸的磨壓條形槽17。為了保證磨粉的粒度,磨壓條形槽的深度為2-5mm。
所述切碎刀具14包括頂部刀具141和底部刀具142,所述頂部刀具和底部刀具的中心固定在轉動軸上且在頂部刀具與底部刀具之間固定的攪拌筋桿143,所述攪拌筋桿的頂端固定在頂部刀具上且底端固定在底部刀具上,在所述攪拌筋桿的表面有螺紋凹槽144。
所述隔板的頂面為傾斜面,所述導料孔設置在傾斜面的傾斜低面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設置合理,其將化妝品原材料先進行切碎再通過磨壓,不但可以提高磨粉的效率,而且分階段加工可以大大釋放磨粉時產生的熱量,從而有利于保持化妝品粉末的質量,解決了傳統(tǒng)技術中磨粉效率低的技術不足,使用穩(wěn)定性好且適用性強。
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