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化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生產設備尾料回收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目前,車間的生產投料采用的是真空吸料方式,使用的真空設備為水環(huán)式真空泵,將生產原料真空吸入反應釜中,通過攪拌進行充分均勻中和反應,為保證生產過程攪拌均勻,需開攪拌器的同時,在設備上部開真空閥抽真空,設備下部開底閥抽進空氣,通過空氣的上升帶動下部物料到上部,進行較長時間的循環(huán),達到攪拌均勻,同時保障物料反應的均勻穩(wěn)定,由于采用真空底部進氣方式,會存在一少部分物料會隨著空氣從上部真空管帶出,進入到污水溝,經地下管網送入污水處理站,進行污水處理。
另一方面,氣相帶出的物料難溶于水,也增大的車間及污水站的污水池的清淤泥量,加大人工勞動量,也影響生產的持續(xù)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中存在的生產上物耗的增大,以及污水處理負荷的增多等問題,提出一種生產設備尾料回收系統(tǒng),該回收系統(tǒng)優(yōu)化產品的生產工藝,保障企業(yè)節(jié)能降耗增效工作,能較好提升生產的節(jié)能降耗力度,同時提高產品效益,減少企業(yè)固廢污水處理負荷,優(yōu)化了生產現(xiàn)場操作環(huán)境,也減少了人力成本,保障生產成本的持續(xù)穩(wěn)定性。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方案得以解決的:一種生產設備尾料回收系統(tǒng),包括反應釜,反應釜下方設有底閥,上方設有真空管線,側面設有進料閥,真空管線上設有第一閥門,所述反應釜上方的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物料接收罐,真空物料接收罐上方的真空管線處設有第二閥門,真空接收罐下方設有出料閥,真空接收罐上方還設有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泵,該真空管線上位于真空接收罐以及真空泵上方處分別設有第三閥門和第四閥門,真空泵通過管線連接至反應釜的進料閥,所述反應釜上方還設有一處惰性氣體接入管 線,管線上設有第六閥門。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如下:通過增設一真空物料接收罐,將反應釜設備上部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物料接收罐,再經真空物料接收罐連接至真空泵,真空物料接收罐底部設出料閥,隨反應釜氣相帶出的物料沉淀在真空接收罐中,真空接收罐的氣相隨真空泵抽出,接收罐中沉淀物料通過加壓從底閥中發(fā)出,通過真空抽入反應釜中,達到循環(huán)使用的效果。在反應釜設備上需增設惰性氣體接入管線,通過閥門控制,調節(jié)釜內壓力,做為真空接收罐中物料的排出動力,該回收系統(tǒng)優(yōu)化產品的生產工藝,保障企業(yè)節(jié)能降耗增效工作,能較好提升生產的節(jié)能降耗力度,同時提高產品效益,減少企業(yè)固廢污水處理負荷,優(yōu)化了生產現(xiàn)場操作環(huán)境,也減少了人力成本,保障生產成本的持續(xù)穩(wěn)定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圖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及其附圖進一步敘述本實用新型,但本實用新型不受實施例的限制。
實施例1:見圖1所示,一種生產設備尾料回收系統(tǒng),包括反應釜8,反應釜下方設有底閥9抽進空氣,上方設有真空管線,側面設有進料閥7,真空管線上設有第一閥門1,所述反應釜上方的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物料接收罐10,真空物料接收罐上方的真空管線處設有第二閥門2,真空接收罐下方設有出料閥5,真空接收罐上方還設有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泵11,該真空管線上位于真空接收罐以及真空泵上方處分別設有第三閥門3和第四閥門4,真空泵通過管線連接至反應釜的進料閥7,所述反應釜上方還設有一處惰性氣體接入管線,管線上設有第六閥門6。
上述生產設備尾料回收系統(tǒng)的原理為:通過增設一真空物料接收罐,將反應釜設備上部真空管線連接至真空物料接收罐,再經真空物料接收罐連接至真空泵,真空物料接收罐底部設出料閥,隨反應釜氣相帶出的物料沉淀在真空接 收罐中,真空接收罐的氣相隨真空泵抽出,接收罐中沉淀物料通過加壓從底閥中發(fā)出,通過真空抽入反應釜中,達到循環(huán)使用的效果。在反應釜設備上需增設惰性氣體接入管線,通過閥門控制,調節(jié)釜內壓力,做為真空接收罐中物料的排出動力。其中物料接收罐于反應釜上部氣相連接,配雙閥門控制連接(第一和第二閥門),目的控制氣相引入接收罐,其中第一閥門為常開閥門,第二閥門控制氣相引入接收罐;真空物料接收罐氣相再與真空泵連接,配雙閥門連接(第三和第四閥門)目的控制真空接入;真空物料接收罐底部設出料閥5閥門目的控制出料用;反應釜上增設惰性氣體接入管線,通過閥門6控制,目的調節(jié)壓力,做出料動力;反應釜進料閥7目的原料及回收料進入閥。
最后,應當指出,以上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較有代表性的例子。顯然,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不限于上述實例,還可以有許多變形。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從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內容直接導出或聯(lián)想到的所有變形,均應認為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