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生物質顆粒燃料制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
背景技術:
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又是一個經濟迅速發(fā)展的國家,21世紀將面臨著經濟增長和環(huán)境保護的雙重壓力。因此改變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開發(fā)利用生物質能等可再生的清潔能源資源對建立可持續(xù)的能源系統,促進國民經濟發(fā)展和環(huán)境保護具有重大意義。
開發(fā)利用生物質能對中國農村更具特殊意義,中國80%人口生活在農村,秸稈和薪柴等生物質能是農村的主要生活燃料;盡管煤炭等商品能源在農村的使用迅速增加,但生物質能仍占有重要地位。1998年農村生活用能總量3.65億噸標煤,其中秸稈和薪柴為2.07億噸標煤,占56.7%。因此發(fā)展生物質能技術,為農村地區(qū)提供生活和生產用能,是幫助這些地區(qū)脫貧致富,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提供了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
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生物質聚酯18-24份、松木鋸末10-30份、秸稈粉末20-30份、落葉松木屑40-50份、榆樹木屑12-18份、玉米芯9-14份、煤粉10-20份、黃泥7-15份、柳樹木屑6-14份、楊樹木屑10-18份、添加劑6-9份、固硫劑5-10份、草炭30-45份、煤粉40-65份。
所述落葉松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2-34%。
所述秸稈粉末由小麥秸稈、玉米秸稈、高粱秸稈和水稻秸稈按重量比4:5:3:4混合后粉碎而成。
所述榆樹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4-28%。
所述制得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尺寸為直徑6-10毫米,長度為的25-40毫米的圓柱型顆粒。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制得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含水率低,木質素含量高,與常規(guī)的用秸稈壓縮成型的生物質燃料顆粒相比,本發(fā)明的生物質燃料燃燒值高,燃燒時間長,燃燒后并無有害氣體、酸性氣體的排放,同時加入煤粉和水,燃料的燃點大大降低,易點燃;加入黃泥支撐物,透氣性得到提高,熱能利用率得到提高。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生物質聚酯18份、松木鋸末10份、秸稈粉末20份、落葉松木屑40份、榆樹木屑12份、玉米芯9份、煤粉10份、黃泥7份、柳樹木屑6份、楊樹木屑10份、添加劑6份、固硫劑5份、草炭30份、煤粉40份。
所述落葉松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2-34%。
所述秸稈粉末由小麥秸稈、玉米秸稈、高粱秸稈和水稻秸稈按重量比4:5:3:4混合后粉碎而成。
所述榆樹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4-28%。
所述制得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尺寸為直徑6-10毫米,長度為的25-40毫米的圓柱型顆粒。
實施例2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生物質聚酯24份、松木鋸末30份、秸稈粉末30份、落葉松木屑50份、榆樹木屑18份、玉米芯14份、煤粉20份、黃泥15份、柳樹木屑14份、楊樹木屑18份、添加劑9份、固硫劑10份、草炭45份、煤粉65份。
所述落葉松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2-34%。
所述秸稈粉末由小麥秸稈、玉米秸稈、高粱秸稈和水稻秸稈按重量比4:5:3:4混合后粉碎而成。
所述榆樹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4-28%。
所述制得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尺寸為直徑6-10毫米,長度為的25-40毫米的圓柱型顆粒。
實施例3一種燃燒值高透氣性好的生物質顆粒燃料,由下列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生物質聚酯23份、松木鋸末25份、秸稈粉末24份、落葉松木屑45份、榆樹木屑16份、玉米芯12份、煤粉16份、黃泥12份、柳樹木屑9份、楊樹木屑14份、添加劑8份、固硫劑8份、草炭39份、煤粉54份。
所述落葉松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2-34%。
所述秸稈粉末由小麥秸稈、玉米秸稈、高粱秸稈和水稻秸稈按重量比4:5:3:4混合后粉碎而成。
所述榆樹木屑中木質素含量為24-28%。
所述制得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尺寸為直徑6-10毫米,長度為的25-40毫米的圓柱型顆粒。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所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所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