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平臺、單元滑塊、動力裝置、傳輸系統(tǒng)、緩沖件、第二平臺、前處理裝置和壓輪結(jié)構;所述動力裝置設在所述第一平臺上;所述單元滑塊設于所述第一平臺的底部的兩側(cè);所述第一平臺的底部通過所述導柱、緩沖件連接所述第二平臺;所述第二平臺的兩端各設一所述前處理裝置;所述壓輪結(jié)構與所述第二平臺連接;所述動力裝置通過所述傳輸系統(tǒng)驅(qū)動煤餅壓平機在軌道艙上移動,在移動的過程中,所述前處理裝置預處理軌道艙內(nèi)的凹凸不平的煤粉,進而所述壓輪結(jié)構將軌道艙內(nèi)的煤粉壓成煤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系統(tǒng)包括齒輪、齒條;軌道艙頂部的兩側(cè)設有水平導軌,用以支撐所述單元滑塊;軌道艙的一側(cè)還設有與所述齒輪嚙合的齒條;所述動力裝置通過所述齒輪、齒條驅(qū)動所述單元滑塊在所述水平導軌上滑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為“工”型結(jié)構,所述緩沖件的豎軸貫穿所述第一平臺和所述第二平臺,并且,所述緩沖件的豎軸套設一彈簧,所述彈簧位于所述第一平臺和所述第二平臺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的底部與所述第二平臺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包括一彈簧,所述彈簧連接所述第一平臺與所述第二平臺。
6.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煤餅壓平機還包括導柱,所述導柱的底部與所述第二平臺固定連接;所述導柱貫穿所述第一平臺并且露出所述第一平臺的頂部一定距離;所述導柱與所述第一平臺過渡配合。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處理裝置包括兩個連接件和一多齒釘耙;兩個連接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平臺的兩側(cè);所述多齒釘耙固定在兩個連接件的另一端之間,且所述多齒釘耙的底部高于所述壓輪結(jié)構的底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餅壓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輪結(jié)構包括壓輪、角接觸球軸承、中心軸和兩個支撐件;所述中心軸與所述角接觸球軸承的內(nèi)圈固定連接,所述壓輪與所述角接觸球軸承固定連接,所述中心軸的兩端分別通過兩個支撐件與所述第二平臺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