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攜行車、離心風扇、導煙管組;
攜行車包括底座和設于底座上的儲物間;
離心風扇設置在底座上儲物間以外的區(qū)域,離心風扇具有進氣口和出氣口;
導煙管組包括至少兩個排氣管,第一排氣管連接進氣口,第二排氣管連接出氣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儲物間從底座向上延伸,然后側向延伸至離心風扇上方,儲物間延伸出來的部分通過支架連接底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排氣管一端通過卡扣連接在進氣口上,另一端通過卡扣連接至煙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導煙管組還包括第三排氣管,第三排氣管兩端均設有管道加長連接件,第三排氣管通過管道加長連接件連接進氣口和第一排氣管,或連接第一排氣管和煙源,或連接第二排氣管和出氣口,或連接第二排氣管和室外大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導煙管組包括多個排氣管,各排氣管結構相同,均在一端設有管道加長連接件,另一端設有卡扣。
6.如權利要求3-5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導煙管組的各排氣管均為伸縮管結構。
7.如權利要求3-5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卡扣為具有開口的環(huán)形結構,開口處用螺釘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離心風扇為手搖離心風扇。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底座底部安裝有滾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