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還包括第四提液倍增器41和第四抽油桿42,第四抽油桿42分別與第三提液倍增器31和第四提液倍增器4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四提液倍增器41抽取油液,第四抽油桿42位于第三提液倍增器31和第四提液倍增器41之間,第四抽油桿42具有彎曲形變。增加第四提液倍增器41能夠進一步降低各提液倍增器的尺寸,使得采油機構在彎曲的采油管80的內(nèi)部移動,進一步提高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的適應性。此外,增加第四提液倍增器41能夠進一步滿足油井的大排量舉升的要求。
[0061]參見圖1,在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還包括第五提液倍增器51和第五抽油桿52,第五抽油桿52分別與第四提液倍增器41和第五提液倍增器5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五提液倍增器51抽取油液,第五抽油桿52位于第四提液倍增器41和第五提液倍增器51之間,第五抽油桿52具有彎曲形變。增加第五提液倍增器51能夠進一步降低各提液倍增器的尺寸,使得采油機構在彎曲的采油管80的內(nèi)部移動,進一步提高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的適應性。此外,增加第五提液倍增器51能夠進一步滿足油井的大排量舉升的要求。
[0062]參見圖1,在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還包括第六提液倍增器61和第六抽油桿62,第六抽油桿62分別與第五提液倍增器51和第六提液倍增器6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六提液倍增器61抽取油液,第六抽油桿62位于第五提液倍增器51和第六提液倍增器61之間,第六抽油桿62具有彎曲形變。增加第六提液倍增器61能夠進一步降低各提液倍增器的尺寸,使得采油機構在彎曲的采油管80的內(nèi)部移動,進一步提高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的適應性。此外,增加第六提液倍增器61能夠進一步滿足油井的大排量舉升的要求。
[0063]參見圖1,在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還包括第七提液倍增器71和第七抽油桿72,第七抽油桿72分別與第六提液倍增器61和第七提液倍增器7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七提液倍增器71抽取油液,第七抽油桿72位于第六提液倍增器61和第七提液倍增器71之間,第七抽油桿72具有彎曲形變。增加第七提液倍增器71能夠進一步降低各提液倍增器的尺寸,使得采油機構在彎曲的采油管80的內(nèi)部移動,進一步提高本實施例的采油機構的適應性。此外,增加第七提液倍增器71能夠進一步滿足油井的大排量舉升的要求。
[0064]參見圖1,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提液倍增器11包括提液倍增器軸承13、提液倍增器卡瓦14和提液倍增器密封圈15。提液倍增器卡瓦14設置在提液倍增器軸承13的內(nèi)部。提液倍增器密封圈15套設在提液倍增器卡瓦14上。上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便于抽取油液。其他提液倍增器與第一提液倍增器11的結構相同,同樣包括提液倍增器軸承、提液倍增器卡瓦和提液倍增器密封圈,提液倍增器卡瓦設置在提液倍增器軸承的內(nèi)部,提液倍增器密封圈套設在提液倍增器卡瓦上。
[0065]參見圖2和圖3,在本實施例中,可以使用圖2和圖3所示的第一提液倍增器,第一提液倍增器包括游動套1、上限位扶正器2、下限位座3、軸4、游動套主體5、密封環(huán)6、鎖緊套7、弧形件8、彈簧9、凹槽16、隔離段17、上流油通道18和下流油通道19,各部件的安裝方式按照現(xiàn)有的提液倍增器進行組裝。
[0066]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采油系統(tǒng),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采油系統(tǒng)包括采油管80和上述實施例的采油機構,采油管80具有吸油端81和排油端,采油管80具有豎直延伸段和水平延伸段,吸油端81位于水平延伸段。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第二提液倍增器21均位于采油管80的內(nèi)部。本實施例的采油系統(tǒng)的適應性更強。
[0067]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吸油端81上設置有底閥90。底閥90能夠避免抽取的油液流回油井。
[0068]本實施例的采油系統(tǒng)為雙水平井SAGD采油系統(tǒng)。采用上述結構,便于開采特超稠油。
[0069]SAGD是國際開發(fā)超稠油的一項前沿技術。其理論最初是基于注水采鹽原理,即注入淡水將鹽層中固體鹽溶解,濃度大的鹽溶液由于其密度大而向下流動,而密度相對較小的水溶液浮在上面,通過持續(xù)向鹽層上部注水,將鹽層下部連續(xù)的高濃度鹽溶液采出。將這一原理應用于注蒸汽熱采過程中,就產(chǎn)生了重力泄油的概念。SAGD就是蒸汽驅(qū)開采方式,即向注汽井連續(xù)注入高溫、高干度蒸汽,首先發(fā)育蒸汽腔,在加熱油層并保持一定的油層壓力(補充地層能量),將原油驅(qū)至周圍生產(chǎn)井中,然后采出。
[0070]SAGD 簡稱蒸汽輔助重力泄油(Steam Assisted Gravity Drainage,簡稱 SAGD)是一種將蒸汽從位于油藏底部附近的水平生產(chǎn)井上方的一口直井或一口水平井注入油藏,被加熱的原油和蒸汽冷凝液從油藏底部的水平井產(chǎn)出的采油方法,具有高的采油能力、高油汽比、較高的最終采收率及降低井間干擾,避免過早井間竄通的優(yōu)點。
[007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提液倍增器(11); 第一抽油桿(12),具有相對設置的連接端和操作端,所述連接端與所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一提液倍增器(11)抽取油液,所述第一抽油桿(12)具有彎曲形變; 第二提液倍增器(21); 第二抽油桿(22),分別與所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所述第二提液倍增器(2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二提液倍增器(21)抽取油液,所述第二抽油桿(22)位于所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所述第二提液倍增器(21)之間,所述第二抽油桿(22)具有彎曲形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提液倍增器(31); 第三抽油桿(32),分別與所述第二提液倍增器(21)和所述第三提液倍增器(3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三提液倍增器(31)抽取油液,所述第三抽油桿(32)位于所述第二提液倍增器(21)和所述第三提液倍增器(31)之間,所述第三抽油桿(32)具有彎曲形變。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四提液倍增器(41); 第四抽油桿(42),分別與所述第三提液倍增器(31)和所述第四提液倍增器(4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四提液倍增器(41)抽取油液,所述第四抽油桿(42)位于所述第三提液倍增器(31)和所述第四提液倍增器(41)之間,所述第四抽油桿(42)具有彎曲形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五提液倍增器(51); 第五抽油桿(52),分別與所述第四提液倍增器(41)和所述第五提液倍增器(5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五提液倍增器(51)抽取油液,所述第五抽油桿(52)位于所述第四提液倍增器(41)和所述第五提液倍增器(51)之間,所述第五抽油桿(52)具有彎曲形變。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六提液倍增器(61); 第六抽油桿(62),分別與所述第五提液倍增器(51)和所述第六提液倍增器¢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六提液倍增器¢1)抽取油液,所述第六抽油桿¢2)位于所述第五提液倍增器(51)和所述第六提液倍增器¢1)之間,所述第六抽油桿¢2)具有彎曲形變。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油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包括: 提液倍增器軸承(13); 提液倍增器卡瓦(14),設置在所述提液倍增器軸承(13)的內(nèi)部; 提液倍增器密封圈(15),套設在所述提液倍增器卡瓦(14)上。
7.一種采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油管(80),具有吸油端(81)和排油端; 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采油機構,所述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所述第二提液倍增器(21)均位于所述采油管(80)的內(nèi)部。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采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油管(80)具有豎直延伸段和水平延伸段,所述吸油端(81)位于所述水平延伸段。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采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油端(81)上設置有底閥(90) ο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采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油系統(tǒng)為雙水平井SAGD采油系統(tǒng)。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采油機構及具有其的采油系統(tǒng)。其中,采油機構,包括:第一提液倍增器(11);第一抽油桿(12),具有相對設置的連接端和操作端,連接端與第一提液倍增器(1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一提液倍增器(11)抽取油液,第一抽油桿(12)具有彎曲形變;第二提液倍增器(21);第二抽油桿(22),分別與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第二提液倍增器(21)固定連接并且驅(qū)動該第二提液倍增器(21)抽取油液,第二抽油桿(22)位于第一提液倍增器(11)和第二提液倍增器(21)之間,第二抽油桿(22)具有彎曲形變。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適應性更強。
【IPC分類】E21B43-00
【公開號】CN204344084
【申請?zhí)枴緾N201420681533
【發(fā)明人】霍進, 樊玉新, 魏新春, 叢培臻, 桑林翔, 黃景龍, 梅德平, 劉斌, 周曉義, 劉崇勇, 王美成
【申請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