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環(huán)衛(wèi)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道路清潔車。
背景技術:
以洗掃車為代表的道路清潔車主要行駛在城市道路和街區(qū),且經(jīng)常在早晨工作,在美化環(huán)境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帶來噪聲污染。道路清潔車的主要噪聲來源包括發(fā)動機進排氣系統(tǒng)噪聲和氣力輸送系統(tǒng)噪聲。
在道路清潔車作業(yè)時,作為氣力輸送系統(tǒng)工作部件的風機高速運轉,產(chǎn)生結構噪聲和氣動噪聲。風機產(chǎn)生的噪聲主要有四個部分,依次為進風口和出風口的氣動噪聲,機殼和管路等結構輻射噪聲,電動機的電磁噪聲以及風機振動引起基礎的結構噪聲,其中以風機的進風口和出風口的氣動噪聲最強。
為了降低道路清潔車的風機產(chǎn)生的氣動噪聲,現(xiàn)有技術提出了在風機的出風口處安裝消聲器的解決方案。消聲器能夠降低風機的氣動噪聲,從而降低道路清潔車作業(yè)時的噪聲。授權公告號為CN103046504B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道路清掃車專用風機,該專用風機即在風機出風口處設置了消聲器。
如圖1所示,該專用風機包括風機機殼5、設置在風機機殼內5的葉輪、設置在風機機殼5上的風機進風口1、進風口風管12、消聲器6、主軸7、用于支撐主軸的軸承座8、軸承9和用于支撐整個風機的支架11。主軸7的一端與葉輪相連,另一端通過皮帶輪10由道路清掃車的發(fā)動機驅動,風機整體通過支架11固定在道路清掃車廂中,進風口風管12位于車廂底部,其一端與風機進風口1相連,另一端與道路清掃車的吸盤連接。消聲器6的一端安裝于風機機殼5的出風口處,另一端穿過車廂頂部通向大氣。風機的葉輪由葉輪前盤2、葉輪葉片3、葉輪后盤4組成,葉輪葉片3為前向式葉片,葉輪前盤2呈錐形結構,與葉輪前盤2相對應的風機進風口1呈錐形結構。
在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過程中,設計人員發(fā)現(xiàn)該專利在風機出風口安裝消聲器,雖然能有效降低風機的氣動噪聲,但仍存在如下不足之處:
由于該消聲器是一個獨立的封閉結構,從風機出風口隨高速氣流帶出的泥水甚至灰塵久而久之粘附在消聲器的內壁上,會影響消聲器的消聲效果,可靠性差,同時清洗維護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道路清潔車,旨在使消聲結構在實現(xiàn)消聲功能的基礎上易于內部維護和清洗。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道路清潔車,包括車架、垃圾箱、風機和消聲結構,所述垃圾箱設置于所述車架的上方,所述消聲結構包括外殼和設置于所述外殼內部并與所述風機的進風口或出風口連通的消聲腔,所述消聲腔具有與大氣連通的開口,其中,所述外殼包括第一外殼結構和第二外殼結構,所述第一外殼結構設置于所述垃圾箱的箱體底板上,所述第二外殼結構設置于所述車架上,所述箱體底板在升起狀態(tài)和下落狀態(tài)可切換地設置,所述第一外殼結構與所述箱體底板同步升起和下落,在所述第一外殼結構升起時,所述消聲腔處于打開狀態(tài),在所述第一外殼結構下落時,所述消聲腔處于關閉狀態(tài)。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外殼結構為相對于所述箱體底板上凹的底部敞開的上凹結構。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外殼結構為頂部敞開的下凹結構。
優(yōu)選地,所述消聲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外殼內側的吸聲層和/或隔聲層。
優(yōu)選地,所述吸聲層由防塵材料和/或防水材料制成;和/或,所述隔聲層由防塵材料和/或防水材料制成。
優(yōu)選地,所述消聲結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吸聲層和/或隔聲層與所述消聲腔之間的微穿孔板護面結構。
優(yōu)選地,所述微穿孔板護面結構與所述外殼可拆卸地連接。
優(yōu)選地,沿氣流流動方向,所述消聲腔為等截面消聲腔或變截面消聲腔。
基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道路清潔車,由于消聲腔可以分別設置在車架上和垃圾箱的箱體底板上,箱體底板在升起狀態(tài)和下落狀態(tài)可切換地設置,第一外殼結構與箱體底板同步升起和下落,在第一外殼結構升起時,消聲腔處于打開狀態(tài),在第一外殼結構下落時,消聲腔處于關閉狀態(tài)。因此,可以方便地打開消聲腔,便于消聲結構的內部結構的清洗與維護,從而可以使消聲結構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下工作,利于保證消聲結構的消聲效果。
通過以下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性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其優(yōu)點將會變得清楚。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現(xiàn)有技術的道路清掃車專用風機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例的道路清潔車在垃圾箱及其箱體底板處于升起狀態(tài)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的道路清潔車中垃圾箱的箱體底板及外殼的第一外殼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2所示的道路清潔車在垃圾箱及其箱體底板處于下落狀態(tài)的部分結構示意圖。
圖2至圖4中,各附圖標記分別代表:
20-垃圾箱,30-第一外殼結構,40-第二外殼結構,50箱體底板,60-風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shù)字表達式和數(shù)值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在以下描述中,所稱的“前”指的是道路清潔車的前側;“后”指的是與“前”相對的一側,“左”和“右”指的是面對前方時形成的左右方向,“上”和“下”指的是道路清潔車的上方和下方。
圖2至圖4示出了本實施例的道路清潔車的結構。
如圖2至圖4所示,該道路清潔車包括車架(未圖示)、垃圾箱20、風機60和消聲結構。垃圾箱20設置于車架的上方。消聲結構包括外殼和設置于外殼內部的與風機60的進風口或出風口連通的消聲腔。消聲腔具有與大氣連通的開口。外殼包括第一外殼結構30和第二外殼結構40。第一外殼結構30設置于垃圾箱20的箱體底板50上。第二外殼結構40設置于車架上。
垃圾箱20及其箱體底板50在升起狀態(tài)和下落狀態(tài)可切換地設置。第一外殼結構30與箱體底板50同步升起和下落。在第一外殼結構30升起時,消聲腔處于打開狀態(tài)。在第一外殼結構30下落時,消聲腔處于關閉狀態(tài)。該設置可以方便地打開消聲腔,便于消聲結構的內部結構的清洗與維護,因此,可以使消聲結構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下工作,利于保證消聲結構的消聲效果。
進一步地,由于消聲腔可以分別設置在車架上和垃圾箱的箱體底板上,因此,該消聲結構可以充分利用車體與箱體底板之間的空間形成消聲結構。消聲結構的形狀可以根據(jù)車體和箱體底板之間的實際空間而定,可以是規(guī)則或不規(guī)則的結構,具有較強的空間布局適應性。
該消聲結構的消聲腔隨著箱體底板50的升起而打開,不必對消聲結構進行特殊設計,即可方便地打開消聲腔,因此更加便于清洗和維護,利于消聲效果維持持續(xù)穩(wěn)定,可靠性高。
本實施例中,風機60為離心風機,設置于道路清潔車的動力箱與垃圾箱20之間。風機60的出風口接入上述消聲結構。消聲腔的開口位于消聲結構的遠離風機60的出風口的一端。
本實施例中,第一外殼結構30的第一端在消聲腔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與風機60的出風口上端相對地連通,第二端封閉設置;而第二外殼結構40的第一端設置在風機60的出風口下端與風機的出風口相對地連通,第二端為自由端,該自由端形成消聲結構的開口。
在一個未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一外殼結構的第二端可以延伸至垃圾箱末端,并在末端形成消聲結構的至少部分開口。
參考圖2至圖4。第一外殼結構30為相對于箱體底板50上凹且底部敞開的上凹結構。第二外殼結構40為頂部敞開的下凹結構。
本實施例中,上凹結構與下凹結構正對,形成完整的消聲腔。當然,在其它未圖示的實施例中,上凹結構和下凹結構可以不必正對,只要二者有效連通且在消聲腔關閉狀態(tài)時可以形成有效的消聲腔即可。
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外殼結構并不必須是上凹結構、第二外殼結構也不必須是下凹結構,只要二者合圍能形成消聲腔即可。例如,在第二外殼結構是下凹的情況下,第一外殼結構與箱體底板可以是一體形成的平板結構,甚至也可以是下凹結構,或者考慮到垃圾箱內部結構的布置可以是局部上凹和/或局部下凹的。
為了提高消聲結構的消聲效果,消聲結構還包括設置在外殼內側的吸聲層和/或隔聲層。設置吸聲層和/或隔聲層可以有利于提高消聲降噪效果。
優(yōu)選地,吸聲層由防塵材料和/或防水材料制成;和/或,隔聲層由防塵材料和/或防水材料制成。因此消聲效果可以不受灰塵和水汽影響而保持持續(xù)穩(wěn)定,具有良好的可靠性。
例如,可以采用具有金屬箔飾面的多孔吸聲材料、2D編織的吸聲材料等制作吸聲層,可以采用鋁板等結構致密的板材制作隔聲層。
為了提高消聲效果并對吸聲層或隔聲層形成防護,本實施例的消聲結構還包括設置于吸聲層和/或隔聲層與消聲腔之間的微穿孔板護面結構。
為了便于吸聲層或隔聲層的清洗、更換等維護工作,優(yōu)選地,微穿孔板護面結構與外殼可拆卸地連接。例如,可以采用螺釘連接或卡扣連接的方式將微穿孔板護面結構連接于外殼上。
本實施例中,第一殼體結構形成的空腔截面形狀為方形,第二殼體結構形成的空腔截面形狀為方形,第一殼體結構與第二殼體結構正對,因此,該消聲腔為截面形狀為方形的等截面消聲腔。
在一個未示出的實施例中,沿氣流流動方向,所述消聲腔為等截面消聲腔或變截面消聲腔。等截面消聲腔的截面形狀如圓形、多邊形等不同形狀。變截面消聲腔可以是具有至少一個比上游相鄰截面增大的擴張段的變截面消聲腔;也可以是具有至少一個比上游相鄰截面減小的收縮段的變截面消聲腔。設置變截面消聲腔可以利用消聲腔自身形狀形成抗性消聲結構,實現(xiàn)消聲降噪效果。
如前所述,本實用新型的道路清潔車中,只要能有效消除風機60的噪聲,消聲腔可以為任意形狀,例如為長方體、圓柱體、橢球體、球體、錐臺等規(guī)則形狀,也可以為各種不規(guī)則形狀,還可以為不同的規(guī)則形狀的組合或者為規(guī)則形狀和不規(guī)則形狀的組合。
如圖2所示,當?shù)缆非鍧嵻囃V棺鳂I(yè)時,其垃圾箱20及其箱體底板50可以處于升起狀態(tài),對應地,第一外殼結構30升起,并至少部分遠離第二外殼結構40,消聲腔處于打開狀態(tài),消聲結構的內部結構露出。此時即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對消聲結構的內部結構如吸聲層、隔聲層、微穿孔板護面結構等清洗和維護。
如圖4所示,當?shù)缆非鍧嵻囎鳂I(yè)時,垃圾箱20及其箱體底板50均處于下落狀態(tài),對應地,第一外殼結構30扣合于第二外殼結構40的上方,消聲結構的消聲腔處于關閉狀態(tài)。風機60的出風口接入上述消聲腔,因而作業(yè)時可以起到良好的消聲降噪作用。
根據(jù)以上描述可知,本實用新型以上實施例能夠實現(xiàn)以下技術效果至少之一:
1、消聲結構的消聲腔可以隨垃圾箱20的箱體底板50的升起和降落而實現(xiàn)打開和閉合,在垃圾箱20的箱體底板50升起時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方便的清洗和維護消聲結構的內部結構,使消聲結構具有良好的消聲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
2、風機60的進風口或出風口接入該消聲結構,可以在有效降低風機60出風口的氣動噪聲的同時,盡量減少消聲結構占用的空裝空間;
3、消聲腔可以是規(guī)則或不規(guī)則的結構,根據(jù)風機60出風口位置部件布置實際空間而定,具有較強的空間布局適應性;
4、消聲結構的吸聲層或隔聲層本身具備防塵防水性能,這樣消聲結構的結構可以不受風機60的進風口或出風口的水汽和灰塵的影響,能保持長期的消聲降噪效果。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