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動機、離合器和手動變速器,所述離合器設置在所述發(fā)動機與所述手動變速器之間;
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設置成用于驅動所述離合器進行離合動作;
操縱機構,所述操縱機構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設置有多個換擋桿滑腔和多個滑塊滑腔;
多個換擋桿,所述換擋桿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殼體內并且每個所述換擋桿可在對應的所述換擋桿滑腔內滑動;
多個液壓滑塊,每個所述液壓滑塊固定在所述換擋桿上,并且每個所述液壓滑塊可在對應的所述滑塊滑腔內滑動;
液壓驅動裝置,所述液壓驅動裝置設置成用于驅動所述液壓滑塊滑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形成有進油通道和回油通道;
每個所述液壓滑塊將對應的所述滑塊滑腔隔離成進油腔和回油腔,所述進油腔與所述進油通道選擇性地連通,所述回油腔與所述回油通道選擇性地連通;
液壓油泵,所述液壓油泵分別與所述進油通道和所述回油通道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油腔與所述進油通道之間設置有進油電子閥門,所述回油腔與所述回油通道之間設置有回油電子閥門。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換擋桿沿所述殼體的縱向間隔布置,所述進油通道沿所述縱向延伸,并且所述進油通道為所述多個進油腔共用,所述回油通道沿所述縱向延伸,并且所述回油通道為所述多個回油腔共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滑腔內設置有兩個間隔開的限位塊,所述液壓滑塊位于兩個所述限位塊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滑塊滑腔對應的所述進油電子閥門和所述回油電子閥門聯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換擋桿滑腔沿所述殼體的縱向間隔開布置,每個所述換擋桿滑腔均具有在所述殼體的橫向上相對設置的兩個子滑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縱向上,相鄰的兩個所述子滑腔之間由隔離凸臺間隔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與所述離合器之間還設置有蝸輪蝸桿傳動裝置和離合器驅動缸。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相對且間隔開設置的第一接觸式電極開關、第二接觸式電極開關;
相對且間隔開設置的磁性件、電磁感應件,所述磁性件與所述第一接觸式電極開關相連;
彈性裝置,所述彈性裝置彈性地設置在所述磁性件與所述電磁感應件之間;
控制開關,所述控制開關將所述電磁感應件連接至電源,且在所述控制開關處于閉合狀態(tài)時,所述電磁感應件通過磁性作用吸附所述磁性件,以使所述磁性件帶動所述第一接觸式電極開關向靠近所述第二接觸式電極開關的方向運動直至所述第一接觸式電極開關與所述第二接觸式電極開關接觸形成電連接,從而導通所述驅動電機的驅動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