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定位銷,其包括銷頭、限位板、銷柱;所述銷頭、銷柱分別固定在限位板兩側;其特征在于,所述銷頭包括球冠形的球冠部及圓柱形的圓柱部;
所述球冠部通過圓柱部固定在限位板一側;
所述球冠部底的直徑等于圓柱部的直徑;
所述球冠部的高為球冠部底的半徑的70%到10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圓柱部的高度小于等于待定位零件厚度的60%。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圓柱部的高度為待定位零件厚度的30%到50%。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板為圓柱形;
所述限位板的直徑大于銷頭及銷柱的外徑。
5.根據(jù)權利要求1到4任一項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銷頭兩側加工為兩平行的平面。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銷頭兩側平面之間的厚度為球冠部底的直徑的25%到65%。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定位銷,其特征在于,
所述銷頭兩側平面之間的厚度為球冠部底的直徑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