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清管清淤裝置,具體為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屬于管道清理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供水管道是工業(yè)和市政工程常用的設施,管道運行一定時間后,會產(chǎn)生淤積,為此需要定期清理,否則會影響管道運行的效果,在現(xiàn)有技術中,管道的清理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特別是地下管道的清理更是麻煩,一般只能采取旋轉刷頭配合大水流沖刷的方式來進行清理,配套的設備復雜,費時費力,而且清理效果還常常難以保證,由于清理不徹底,經(jīng)常清理不久后又造成淤積,顯然現(xiàn)有技術有進一步改進的必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上述目的: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至少包括主體、軸承、水管接頭以及水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由動力段、軸承連接段以及清理段組成,且所述動力段、軸承連接段以及所述清理段從右至左依次分布,所述軸承與所述軸承連接段連接,所述軸承左端固定連接有水管接頭,且所述水管接頭左端連接有水管,所述水管、水管接頭以及所述軸承連通。
優(yōu)選的,所述動力段右端為半球密封結構,且環(huán)繞動力段還設有排水孔。
優(yōu)選的,所述排水孔設有2-6個,所述排水孔的中心軸與所述主體的中心軸夾角為45°,且所述排水孔開口向左。
優(yōu)選的,所述軸承連接段內(nèi)設有與所述軸承相對應的軸承座。
優(yōu)選的,所述清理段由各個清理彈性片組成,且清理彈性片之間的間隔大于清理彈性片的寬度,清理彈性片外側還設有一層鋼絲擦。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高壓水通過水管進入此裝置內(nèi),通過動力段的排水孔進行排水,排水孔的傾斜角度,使得主體通過水的反作用力旋轉并向前推進,清理段的清理彈性片具有彈性的能力,且清理彈性片外還設有鋼絲擦,進而可旋轉推進對供水管道進行清管清淤;該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使用方便,成本低,且能節(jié)省大量的財力、物力以及精力,利用簡單的結構,實現(xiàn)自動、持續(xù)、有效的清管清淤。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體,2、軸承,3、水管接頭,4、水管,11、動力段,12、軸承連接段,13、清理段。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至少包括主體1、軸承2、水管接頭3以及水管4,所述主體1由動力段11、軸承連接段12以及清理段13組成,且所述動力段11、軸承連接段12以及所述清理段13從右至左依次分布,所述軸承2與所述軸承連接段12連接,所述軸承2左端固定連接有水管接頭3,且所述水管接頭3左端連接有水管4,所述水管4、水管接頭3以及所述軸承2連通,高壓水從水管4流入,經(jīng)過水管接頭3、軸承2進入動力段11,通過排水孔排出。
所述動力段11右端為半球密封結構,可對水進行保壓,使水流更具有沖擊力,且環(huán)繞動力段11還設有排水孔。
所述排水孔設有2-6個,所述排水孔的中心軸與所述主體1的中心軸夾角為45°,且所述排水孔開口向左,便于水的反作用力作用在主體1上,使主體1旋轉前進。
所述軸承連接段12內(nèi)設有與所述軸承2相對應的軸承座,便于主體1旋轉。
所述清理段13由各個清理彈性片組成,且清理彈性片之間的間隔大于清理彈性片的寬度,清理彈性片外側還設有一層鋼絲擦,旋轉推進,對供水管道高效清管清淤。
本實用新型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高壓水通過水管4進入此裝置內(nèi),通過動力段11的排水孔進行排水,排水孔的傾斜角度,使得主體通過水的反作用力旋轉并向前推進,清理段13的清理彈性片具有彈性的能力,且清理彈性片外還設有鋼絲擦,進而可旋轉推進對供水管道進行清管清淤;該城市供水管道的清管清淤裝置使用方便,成本低,且能節(jié)省大量的財力、物力以及精力,利用簡單的結構,實現(xiàn)自動、持續(xù)、有效的清管清淤。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