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泵閥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密封性較好的柱塞式放料閥。
背景技術:
柱塞式放料閥用于對反應器、各種容器以及管線實現(xiàn)放料和無死區(qū)關斷操作,對于需要閥門全排量工作的系統(tǒng),柱塞式放料閥比上、下展式放料閥更適用,由于柱塞在閥腔內移動的過程也是清潔閥腔的過程,因此,柱塞式放料閥可應用于漿體工藝介質,用于管線取樣和放料,只要柱塞完全離開流道,柱塞閥就可提供全排量工作狀態(tài),柱塞式放料閥適用于化工、石油化工裝置所帶有攪拌器的反應釜的主料和取樣,柱塞式放料閥的密封由上下兩個密封圈、筒套和塞柱組成,當塞柱塞入密封圈內孔時,通過由填料壓蓋螺母施加在壓蓋上的載荷把柱塞周圍的密封圈壓緊,從而保證了密封,當閥門開啟抽出柱塞時,密封圈的材料在彈性作用下回復原始狀態(tài),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由于柱塞式放料閥通常使用在反應器處,柱塞頂部反復使用,導致塞柱邊緣容易磨損,從而會影響柱塞式放料閥的密封效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問題,提供了一種密封性較好的柱塞式放料閥。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密封性較好的柱塞式放料閥,包括閥體,閥體包括頂部的入料口和在側壁設置的出料口,出料口外與出料管道連通,入料口對應的下方為活動腔,活動腔底部設有閥桿,閥桿底部設有手輪,閥桿頂部裝設塞柱,塞柱外周設有外螺紋,活動腔內壁設有與塞柱外螺紋相匹配的內螺紋一,在入料口下方設有環(huán)形臺,環(huán)形臺內壁設有與塞柱外螺紋相匹配的內螺紋二,在環(huán)形臺上方設有環(huán)形凹槽,環(huán)形凹槽內設有環(huán)形橡膠墊;
其中,環(huán)形凹槽上側設有凹槽一,凹槽一內設有傳感器一,在活動腔底部設有凹槽二,凹槽二內設有傳感器二。
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傳感器一和傳感器二所采集信息均傳輸?shù)娇刂浦行?,對采集到的信息進行相應的操作。
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手輪由控制中心根據工作需要以及傳感器一和傳感器二的信息進行控制。
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閥體外側裝設控制按鈕,用于控制手輪工作。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xiàn)有技術具有以下優(yōu)點:該柱塞式放料閥在工作時,使塞柱向上旋轉,塞柱頂部旋入入料口腔壁的內螺紋二內,與環(huán)形橡膠墊緊壓形成密封,緊壓后傳感器一接受信息,通過控制中心控制塞柱停止向上運動,即使塞柱頂部邊緣出現(xiàn)磨損,仍然可以通過環(huán)形橡膠墊以及旋接方式進行密封,當塞柱向下運動到活動腔底部時,塞柱底部擠壓傳感器二,傳感器二將采集信息傳入控制中心,控制塞柱停止向下運動,使柱塞式放料閥實現(xiàn)自動工作,密封效果加強,在塞柱頂部邊緣少量磨損的情況下仍能保持較好的密封性,延長其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A處放大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B處放大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3中所示,一種密封性較好的柱塞式放料閥,包括閥體1,閥體包括頂部的入料口2和在側壁設置的出料口3,出料口3外與出料管道31連通,入料口2對應的下方為活動腔11,活動腔11底部設有閥桿4,閥桿4底部設有手輪5,閥桿4頂部裝設塞柱41,塞柱41外周設有外螺紋411,活動腔11內壁設有與塞柱41外螺紋411相匹配的內螺紋一112,在入料口2下方設有環(huán)形臺,環(huán)形臺內壁設有與塞柱41外螺紋411相匹配的內螺紋二111,在環(huán)形臺上方設有環(huán)形凹槽12,環(huán)形凹槽12內設有環(huán)形橡膠墊6;
其中,環(huán)形凹槽12上側設有凹槽一13,凹槽一13內設有傳感器一7,在活動腔11底部設有凹槽二14,凹槽二14內設有傳感器二8。
其中,所述傳感器一7和傳感器二8所采集信息均傳輸?shù)娇刂浦行模瑢Σ杉降男畔⑦M行相應的操作;所述手輪5由控制中心根據工作需要以及傳感器一7和傳感器二8的信息進行控制;在閥體1外側裝設控制按鈕9,用于控制手輪5工作。
該柱塞式放料閥在工作時,使塞柱41向上旋轉,塞柱41頂部旋入入料口2腔壁的內螺紋二111內,與環(huán)形橡膠墊6緊壓形成密封,緊壓后傳感器一7接受信息,通過控制中心控制塞柱41停止向上運動,即使塞柱41頂部邊緣出現(xiàn)磨損,仍然可以通過環(huán)形橡膠墊6以及旋接方式進行密封,當塞柱41向下運動到活動腔11底部時,塞柱41底部擠壓傳感器二8,傳感器二8將采集信息傳入控制中心,控制塞柱41停止向下運動,使柱塞式放料閥實現(xiàn)自動工作,密封效果加強,在塞柱41頂部邊緣少量磨損的情況下仍能保持較好的密封性,延長其使用壽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