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生活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塑料瓶蓋開啟工具。
背景技術:
塑料瓶主要是由聚乙烯或聚丙烯等材料并添加了多種有機溶劑后制成的,由于塑料瓶具有不易破碎、成本低廉、透明度高、食品級原料等特點,主要用于飲料、食品、醬菜、蜂蜜、干果、食用油、農獸藥等液體或者固體一次性塑料包裝容器。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需要開啟塑料瓶蓋,由于塑料瓶蓋的做工不同,密封效果也不同,瓶蓋與防偽環(huán)之間的連接韌帶強度也不同,在瓶蓋用料上通常采用高韌性的PVC或PET塑料,固需要用較大的力才能將瓶蓋擰開,力氣較小的女生、兒童、老年人開啟塑料瓶蓋較為費力,甚至無法開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體型小巧、重量輕、攜帶方便的塑料瓶蓋開啟工具,便于力氣較小的女生、兒童、老年人開啟塑料瓶蓋。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塑料瓶蓋開啟工具,包括左夾、右夾以及銷軸;所述左夾從上到下依次由銷軸孔、半圓形蓋、握柄三部分構成,半圓形蓋內壁均布齒形凸起,銷軸孔與銷軸適配,半圓形蓋的頂部設有掛環(huán);所述右夾從上到下依次由銷軸孔、半圓形蓋、握柄三部分構成,半圓形蓋內壁均布齒形凸起,銷軸孔與銷軸適配;所述左夾與右夾通過銷軸插入銷軸孔鉸接。
所述半圓形蓋位于中部的齒形凸起大于位于兩端的齒形凸起,而且位于中部的齒形凸起的頂端比位于兩端的齒形凸起的頂端尖銳。
所述握柄內部為中空,把柄外部的手持部設有防滑凸起。所述左夾與右夾的棱邊均倒圓角。
所述左夾與右夾均采用ABS工程塑料制作。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體型小巧、重量輕、攜帶方便,便于力氣較小的女生、兒童、老年人輕松開啟塑料瓶蓋。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工作狀態(tài)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結構示意主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結構示意俯視圖;
圖4是本發(fā)明圖3的B部分局部放大圖;
圖5是本發(fā)明工作狀態(tài)主視圖;
圖6是本發(fā)明圖5開啟瓶蓋工作狀態(tài)的A向剖視圖;
圖7是本發(fā)明圖5開啟瓶蓋工作狀態(tài)的A向剖視圖;
圖8是圖7的Ⅰ部分放大示意圖;
圖9是圖7的Ⅱ部分放大示意圖。
圖中:1-左夾 2-右夾 3-銷軸 4-銷軸孔 5-半圓形蓋 6-握柄 7-齒形凸起 8-掛環(huán) 9-中部的齒形凸起 10-兩端的齒形凸起 11-握柄內部 12-手持部 13-防滑凸起 14-塑料瓶及瓶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7所示,一種塑料瓶蓋開啟工具,包括左夾1、右夾2以及銷軸3。
左夾1與右夾2均采用ABS工程塑料制作,左夾1與右夾2的棱邊均倒圓角,可以起到安全作用,避免手掌弓起用力時傷手。
左夾1從上到下依次由銷軸孔4、半圓形蓋5、握柄6三部分構成,半圓形蓋5內壁均布齒形凸起7,銷軸孔4與銷軸3適配,半圓形蓋5的頂部設有掛環(huán)8;右夾2從上到下依次由銷軸孔4、半圓形蓋5、握柄6三部分構成,半圓形蓋5內壁均布齒形凸起7,銷軸孔4與銷軸3適配。半圓形蓋5內壁均布的齒形凸起7大小、形狀不同,位于中部的齒形凸起9大于位于兩端的齒形凸起10,而且位于中部的齒形凸起9的頂端比位于兩端的齒形凸起10的頂端尖銳。開啟瓶蓋時,兩個對開的半圓形蓋5里的齒形凸起7全部接觸瓶蓋,摩擦力更大,韌帶更容易斷裂。半圓形蓋5的頂部設有掛環(huán)8可將本發(fā)明掛在鑰匙鏈、挎包、背包上,方便攜帶。
握柄內部11為中空,可減輕工具的重量,便于攜帶。把柄外部的手持部12設有防滑凸起13,增大與手掌的摩擦力,可起到防滑的作用。左夾1與右夾2通過銷軸3插入銷軸孔4鉸接。
使用時將對開的左夾1的半圓形蓋5與右夾2的半圓形蓋5形成的圓形凹槽,套在塑料瓶蓋上,手掌握住握柄6的手持部12逆時針旋轉。當瓶蓋開啟時本發(fā)明對瓶蓋施加力,會使瓶蓋在圓弧面上產生扭矩,而瓶蓋與防偽環(huán)之間依靠細小的韌帶連接,當扭矩超過韌帶屈服極限時便發(fā)生斷裂,瓶蓋開啟。本發(fā)明通過增加扭轉時的作用力臂,進而達到減小作用力的目的,固用較小的力便可將塑料瓶蓋擰開。
實施例:
經調查市場上的塑料瓶蓋主要有和兩種規(guī)格,固半圓形蓋5的外徑的優(yōu)選尺寸為R20,半圓形蓋5的齒形凸起7,齒頂圓優(yōu)選尺寸為本發(fā)明厚度優(yōu)選為14MM,總半圓形蓋5與把柄6總長度優(yōu)選為70MM。如圖6所示,開啟瓶蓋時兩握柄6之間的角度為6.26°,如圖7所示,開啟瓶蓋時兩握柄6之間的角度為1.33°。
本發(fā)明依據人體工程學設計,體型小巧、重量輕、攜帶方便,便于力氣較小的女生、兒童、老年人輕松開啟塑料瓶蓋。
以上實施例在以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和具體的操作過程,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不限于上述的實施例。上述實施例中所用方法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常規(gu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