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地震探測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船載移動式氣槍震源垂吊收放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當前世界上所采用的深部探測地球物理技術主要是地震學方法,一般采用天然地震或人工地震方法產生的彈性反射波和彈性折射波來進行。我國在深部探測方面與國外的差距明顯,為了加快進度,不能放棄自主研發(fā)一些技術裝備。開展海域深部結構探測,氣槍震源作為人工激發(fā)震源是國內外物探界的首選。但對于一些狹窄水淺、漁船眾多、航道繁忙的水域,大型船只和設備不適合開展工作,作為關鍵設備,氣槍震源系統(tǒng)的配置成功與否直接影響著探測作業(yè)的效率和質量,成為項目成敗的關鍵。目前,有兩種收放方式,其中一種是在船體的兩側設置吊掛機構,槍陣從兩側收放,這種方式,使船體增寬,增加航行的風險,且吊掛機構不適合移動;另一種傳統(tǒng)的氣槍震源系統(tǒng)需要在船舶尾部設置槍陣滑道,一列槍陣配套一個軌道,由于大容量槍陣很重,體積也較大,沿著滑道下滑時,容易卡住,需要人工實時處理,操作不安全且不便;同時,還需要對船體進行改造,另,不同大小的船只,無法放下所有的設備,對船舶大小還有要求,無法適應任意的船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通用性好、適用面廣、便于移動的船載移動式氣槍震源垂吊收放系統(tǒng)。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本發(fā)明是一種船載移動式氣槍震源垂吊收放系統(tǒng),包括箱體、滑軌、滑車、二支以上的氣槍、線纜、定長鏈、二個以上的吊槍盤、收放絞車、牽引絞車;所述的滑軌固定安裝在箱體的頂部且自內向外傾斜設置,吊槍盤和連接在相鄰吊槍盤之間的線纜皆通過滑車滑接在滑軌上,在相鄰的二支吊槍盤之間設有定長鏈,氣槍吊掛在吊槍盤的下方;所述的收放絞車安裝在箱體外端的頂部且收放絞車上的拉繩可與吊槍盤掛接,牽引絞車安裝在箱體的底部,牽引絞車上拉繩的外端與最內側的吊槍盤掛接,牽引絞車上拉繩的中部可與最內側吊槍盤以外的其它吊槍盤掛接。
所述的通過滑車吊掛在滑軌上的線纜為軟連接,呈“幾”字形。
所述的牽引絞車有兩臺,二支以上的氣槍排成兩排分別與兩臺牽引絞車上的拉繩掛接。
所述的收放絞車位于滑軌外端的外側。
本發(fā)明還包括行走吊車,所述行車吊車位于滑軌上。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發(fā)明的箱體可直接安裝在船舶的尾部,將槍陣、氣路、電路、鋼纜絞車液壓管路等集成在船后甲板的集裝箱模塊內,方便運輸吊裝;所述的收放絞車上的拉繩可與吊槍盤掛接,牽引絞車上拉繩的外端與最內側的吊槍盤掛接,牽引絞車上拉繩的中部可與最內側吊槍盤以外的其它吊槍盤掛接,通過收放絞車與牽引絞車的配合,可將位于滑軌兩側的多個氣槍逐一放入海中或從海中收回,可適用于多種噸位不同的船舶,具有通用性好、適用面廣、便于移動的優(yōu)點。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俯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正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收放最外端氣槍的中間步驟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收放最外端氣槍的完成步驟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本發(fā)明是一種船載移動式氣槍震源垂吊收放系統(tǒng),包括箱體1、滑軌2、滑車3、氣槍4、線纜5、定長鏈6、吊槍盤7、收放絞車8、牽引絞車9,行車吊車11。
所述的滑軌2固定安裝在箱體1的頂部且自內向外傾斜設置,其傾斜角度為1.5°。
所述的吊槍盤7和連接在相鄰吊槍盤7之間的線纜5皆通過滑車3滑接在滑軌2上,通過滑車3吊掛在滑軌2上的線纜5為軟連接且呈“幾”字形。在相鄰的二支吊槍盤7之間設有由鋼鏈制成的定長鏈6,氣槍4吊掛在吊槍盤7的下方。
所述的滑軌2位于箱體1頂部的中間,兩排吊槍盤7放置于箱體1的下底面且位于滑軌2兩側,收放吊槍盤7時,可利用滑軌2依次進行收放。
所述的收放絞車8安裝在箱體1外端的頂部且位于滑軌2外端的外側,收放絞車8上的拉繩81(如圖3所示)可與吊槍盤7掛接,牽引絞車9安裝在箱體1的底部,牽引絞車9上拉繩91的外端與最內側的吊槍盤7掛接,牽引絞車9上拉繩的中部可與最內側吊槍盤7以外的其它吊槍盤7掛接;還可以在滑軌2上設置行走吊車11,所述的行走吊車11可根據需要沿著滑軌2前后移動位置,當氣槍4被海上的魚網等雜物纏繞時,行走吊車11可以配合收放絞車8進行收放槍陣作業(yè),或是,收放絞車8出現故障可以用行走吊車11代替。
在本實施例中,具有六支氣槍4、六個吊槍盤7、兩臺牽引絞車9,所述的六支氣槍4分為兩組,一組有三支氣槍4,兩組氣槍4排成兩排分別與兩臺牽引絞車9上的拉繩掛接。為方便操作,本發(fā)明的箱體外側設有供操作人員站立的站板10。其中排成兩排的兩組氣槍4共用一個滑軌2,當然也可以根據需要擴展為排成三排、四排的氣槍陣列共用一個滑軌2,陣列擴展性強,可以很方便的增加陣列的氣槍數量。其中氣槍4可以選擇低頻大容量氣槍或高頻小容量氣槍。
本發(fā)明的操作過程:
如圖3、圖4所示,收放作業(yè)時,通過箱體1內的收放絞車8和牽引絞車9,滑軌2進行氣槍陣列的投放和回收,激發(fā)作業(yè)時通過浮球懸掛吊槍盤7和氣槍4,將槍陣拖拽在船尾,將槍陣沉放在水下約4-10米。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而已,槍陣中氣槍的數量可據需要而定,故不能以此限定本發(fā)明實施的范圍,即依本發(fā)明申請專利范圍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發(fā)明專利涵蓋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