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輔助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燃油箱泵油的輔助裝置,屬于燃油箱輔助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油箱的耐燃油老化試驗是很多燃油箱性能及材料試驗的預處理步驟,目前對于燃油箱的耐燃油老化存放試驗(即向燃油箱加注一定體積的燃油,然后將燃油箱放置在設置了一定溫度的環(huán)境箱中存放),存放試驗結束后,需要將油箱從環(huán)境箱中取出,抽出油箱中的燃油,將油箱用于后續(xù)試驗。由于燃油箱一般是不規(guī)則的形狀,并內(nèi)部存在一些凹陷或者隔斷,導致在泵油過程中,需要將油箱傾斜,以便抽出油箱中的殘余燃油,殘余燃油不抽取干凈會在后續(xù)試驗中對試驗結果造成影響或造成安全隱患。而目前為了傾斜燃油箱往往采取在油箱下方放置墊塊的方式,而墊塊不能對燃油箱傾斜度連續(xù)調(diào)節(jié),因此依然會存在一些燃油無法抽出。為了對燃油箱結構起到加強作用,燃油箱殼體多采用內(nèi)凹陷結構作為加強筋,導致存在一些燃油箱自帶的油泵不可抽取的燃油。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一直嘗試新的方案,但是這些方案效果均不太理想。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正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燃油箱泵油的輔助裝置,該技術方案結構緊湊、簡單,解決現(xiàn)有燃油箱耐燃油老化試驗后,燃油難以抽盡的問題,使得燃油箱泵油過程中,燃油箱的傾斜角度可以連續(xù)自由調(diào)節(jié)。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燃油箱泵油的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裝置包括燃油箱放置臺和底座,所述燃油箱放置臺和底座之間通過阻尼組件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輔助裝置還包括手柄和限位桿,所述燃油箱放置臺上設置有限位滑槽,所述限位滑槽用于放置限位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限位桿的頂部設置有旋鈕,用于限位桿在滑槽中定位。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阻尼組件包括鉸鏈以及設置在鉸鏈內(nèi)接觸面的阻尼物質(zhì)。使得燃油箱放置臺傾斜時能夠穩(wěn)定在某一角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底座底部設置有萬向輪,所述萬向輪上設置有自鎖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燃油箱放置臺設置為四邊形,每條邊上均設置有限位滑槽,所述限位桿的數(shù)量為8根,每個限位滑槽上設置兩根限位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底座和和燃油箱放置臺連接位置設置有角度計。可讀出當前油箱的傾角,便于準確控制。
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1)該技術方案設計巧妙、結構緊湊;2)該技術方案中阻尼組件包括鉸鏈以及設置在鉸鏈內(nèi)接觸面的阻尼物質(zhì),使得燃油箱放置臺傾斜時能夠穩(wěn)定在某一角度;3)該燃油箱傾斜度可以連續(xù)調(diào)節(jié),通過左右撥動手柄使得燃油箱放置臺繞著與底座的連接軸左右轉(zhuǎn)動來進行角度的連續(xù)調(diào)節(jié),底座與燃油箱放置臺連接位置具有角度計,可讀出當前油箱的傾角,便于準確控制;具有操作靈活性,底部裝有萬向輪,可以方便移動;4)該技術方案成本較低,便于進一步的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 燃油箱放置臺,2、限位滑槽,3、限位桿,4、手柄,5、底座,6、萬向輪,7、角度計,8、阻尼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加深對本實用新型的理解,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施例做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參見圖1,一種燃油箱泵油的輔助裝置,所述輔助裝置包括燃油箱放置臺1和底座,所述燃油箱放置臺1和底座5之間通過阻尼組件8連接,所述輔助裝置還包括手柄4和限位桿3,所述燃油箱放置臺上設置有限位滑槽2,所述限位滑槽2用于放置限位桿3,所述限位桿的頂部設置有旋鈕,用于限位桿在滑槽中定位。該圖中,燃油箱放置臺1設置為四邊形,每條邊上均設置有限位滑槽2,所述限位桿的數(shù)量為8根,每個限位滑槽上設置兩根限位桿。該燃油箱傾斜度可以連續(xù)調(diào)節(jié),通過左右撥動手柄使得燃油箱放置臺繞著與底座的連接軸左右轉(zhuǎn)動來進行角度的連續(xù)調(diào)節(jié),解決現(xiàn)有燃油箱耐燃油老化試驗后,燃油難以抽盡的問題。
實施例2:參見圖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阻尼組件包括鉸鏈以及設置在鉸鏈內(nèi)接觸面的阻尼物質(zhì),使得燃油箱放置臺傾斜時能夠穩(wěn)定在某一角度;其余結構和優(yōu)點與實施例1完全相同。
實施例3:參見圖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底座底部設置有萬向輪6,所述萬向輪6上設置有自鎖裝置。其余結構和優(yōu)點與實施例1完全相同。
實施例4:參見圖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底座5和和燃油箱放置臺1連接位置設置有角度計7,可讀出當前油箱的傾角,便于準確控制。其余結構和優(yōu)點與實施例1完全相同。
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將實施例2、3、4所述的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個與實施例1組合形成新的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作出的等同變換或替代均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