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工程建筑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和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
背景技術:
支撐結構(如滿堂支撐)現(xiàn)已廣泛應用于工程建筑中,比如橋梁施工、房屋修建等。然而在施工過程中卻存在許多安全隱患,由于支撐結構沉降坍塌導致的工程問題層出不窮?,F(xiàn)有的滿支撐結構主要是研究其材料性能和結構,至今為止還沒有提出一種適用于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這導致了由于支撐結構的沉降坍塌而引起的工程事故頻繁發(fā)生,威脅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和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不能對滿堂支撐結構進行實時沉降監(jiān)測的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包括: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一端與被監(jiān)測件連接,且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與解調(diào)儀連接,被監(jiān)測件設置在地基與頂部模板之間;傳壓件,傳壓件的第一端與地基或頂部模板連接,傳壓件的第二端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二端連接,以將頂部模板或地基的變形通過傳壓件傳遞給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
進一步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輔助錨桿,傳壓件的第一端與地基之間通過輔助錨桿連接。
進一步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緊固扣件,通過緊固扣件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連接在被監(jiān)測件上;水平儀,設置在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上。
進一步地,緊固扣件為抱箍。
進一步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內(nèi)表面具有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且兩個光纖光柵傳感器位于內(nèi)表面的上側(cè),另外兩個光纖光柵傳感器位于內(nèi)表面的下側(cè),且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通過一條光纖連接。
進一步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包括管狀件,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設置在管狀件的內(nèi)表面上。
進一步地,管狀件的第一端與被監(jiān)測件連接,管狀件的第二端上設置有通孔,傳壓件穿過通孔與管狀件連接,且傳壓件位置可調(diào)節(jié)地設置在管狀件上。
進一步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鎖緊件,管狀件與傳壓件通過鎖緊件鎖緊。
進一步地,鎖緊件為兩個螺母,兩個螺母分別位于管狀件的上下兩側(c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采用上述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對滿堂支撐結構進行監(jiān)測,其中,沉降監(jiān)測方法包括:步驟s1:滿堂支撐結構的上端和下端均設置有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與解調(diào)儀連接;步驟s2:部分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用于檢測沉降差值△ω1,部分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用于檢測不均勻沉降值△ω2;步驟s3:將沉降差值△ω1與預設標準沉降值ω1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是否會發(fā)生壓塌。
進一步地,在步驟s1中,至少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處于滿堂支撐結構的同一立桿上;至少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與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的距離相等。
進一步地,在步驟s2中,處于同一立桿上的不同高度的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用于檢測沉降差值△ω1;處于不同立桿的同一高度上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共同用于檢測不均勻沉降值△ω2。
進一步地,在步驟s3中,當沉降差值△ω1大于預設標準沉降值ω1時,滿堂支撐結構會發(fā)生壓塌;或當沉降差值△ω1小于或等于預設標準沉降值ω1時,滿堂支撐結構不會發(fā)生壓塌。
進一步地,步驟s1包括:步驟s11: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垂直于立桿設置,且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一端與立桿連接,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二端向遠離立桿的方向伸出,傳壓件的第一端與頂部模板或地基連接,傳壓件的第二端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二端連接以根據(jù)頂部模板或地基的變形對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施壓。
進一步地,步驟s1包括在步驟s11之前的:步驟s10:位于滿堂支撐結構的上端的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連接在解調(diào)儀的一個通道上,位于滿堂支撐結構的下端的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連接在解調(diào)儀的另一個通道上。
進一步地,步驟s3包括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水平度的方法:與頂部模板連接且位于滿堂支撐結構最外側(cè)的兩個立桿上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用于檢測頂部不水平值△ω3,將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與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是否不水平。
進一步地,步驟s3包括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所處的地面水平度的方法:與地基連接且位于滿堂支撐結構最外側(cè)的兩個立桿上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用于檢測地面不水平值△ω4,將地面不水平差值△ω4與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所處的地基是否不水平。
應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在本申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一端與被監(jiān)測件連接,從而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固定在被監(jiān)測件上。傳壓件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及地基或頂部模板均連接,則能夠?qū)⒌鼗蝽敳磕0宓淖冃蝹鬟f給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同時,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與解調(diào)儀連接,從而實時監(jiān)測被監(jiān)測件的變形量,提高被監(jiān)測件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
附圖說明
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安裝在滿堂支撐結構上的實施例的主視圖示意圖;
圖2示出了圖1中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安裝在滿堂支撐結構的上端的局部放大圖;
圖3示出了圖1中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安裝在滿堂支撐結構的下端的局部放大圖;以及
圖4示出了圖1中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細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上述附圖包括以下附圖標記:
10、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1、光纖光柵傳感器;20、滿堂支撐結構;30、解調(diào)儀;40、傳壓件;50、輔助錨桿;60、緊固扣件;70、水平儀;80、頂部模板;90、地基。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發(fā)明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描述具體實施方式,而非意圖限制根據(jù)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在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指出,否則單數(shù)形式也意圖包括復數(shù)形式,此外,還應當理解的是,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驟、操作、器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shù)字表達式和數(shù)值不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技術、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不能對滿堂支撐結構進行實時沉降監(jiān)測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和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其中,本申請中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應用于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包括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及傳壓件40。其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一端與滿堂支撐結構連接,且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與解調(diào)儀30連接,被監(jiān)測件設置在地基90與頂部模板80之間。傳壓件40的第一端與地基90或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80連接,傳壓件40的第二端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二端連接,以將頂部模板80或地基90的變形通過傳壓件40傳遞給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
應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在本實施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一端與滿堂支撐結構的立桿連接,從而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固定在滿堂支撐結構上。傳壓件40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及地基90或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80均連接,則能夠?qū)⒌鼗?0或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80的變形傳遞給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同時,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與解調(diào)儀30連接,從而實時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的變形量,提高滿堂支撐結構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
可選地,傳壓件40為傳壓桿。傳壓桿的結構簡單,容易加工。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輔助錨桿50,傳壓件40的第一端與地基90之間通過輔助錨桿50連接。具體地,輔助錨桿50的一端與地基90連接,輔助錨桿50的另一端與傳壓件40連接,通過輔助錨桿50將地基90的變形傳遞至傳壓件40,之后再通過傳壓件40將變形傳遞至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緊固扣件60和水平儀70。其中,通過緊固扣件60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連接在滿堂支撐結構的立桿上。水平儀70設置在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上??蛇x地,水平儀70為水準氣泡。在用戶安裝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時,一邊調(diào)節(jié)緊固扣件60,一邊觀察水準氣泡,從而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水平連接在滿堂支撐結構20的立桿上,提高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精確度。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緊固扣件60為抱箍。上述結構的結構簡單,容易裝配,且降低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的加工成本。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內(nèi)表面具有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且兩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位于內(nèi)表面的上側(cè),另外兩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位于內(nèi)表面的下側(cè),且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通過一條光纖連接。這樣,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通過光纖串聯(lián)在一起。具體測量原理如下:
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一端與滿堂支撐結構的立桿固定,第二端受集中荷載,通常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會存在三種應變變化,εm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受彎產(chǎn)生的應變;εf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受軸向力產(chǎn)生的應變;εt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受溫度影響產(chǎn)生的應變,撓度與受彎產(chǎn)生的應變有關,所有我們只考慮εm。
具體地,彎矩和應變的關系式及彎矩和撓度的關系式如下,將彎矩消除后即可得到應變和撓度的關系式,計算過程如下所示:
其中:ε為應變;
ρ為曲率半徑;
y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到中性軸距離;
曲率半徑ρ與彎矩m的關系為:
其中:m為彎矩;
e為楊氏模量;
i為截面慣性矩;
ei為抗彎剛度;
通過公式(1)和公式(2)可得:
曲率半徑ρ的公式為:
通過公式(2)和公式(4)可得:
其中:
則
對公式(7)二次積分即可得到撓度ω:
其中:ω(x)為光纖光柵傳感器件的撓度;
c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端點的初始轉(zhuǎn)角;
d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端點的初始位移。
基于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假設條件,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端點的初始轉(zhuǎn)角和初始位移均為零,則
通過公式(3)和公式(9)可得:
其中:ε(x)沿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軸線方向線性分布,將應變公式代入公式(10)中可得到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撓度曲線。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包括管狀件,四個光纖光柵傳感器11設置在管狀件的內(nèi)表面上。上述設置使得光纖光柵傳感器11被得到更好的保護,防止光纖光柵傳感器11被損壞,且使得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結構更加緊湊。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中,管狀件的第一端與滿堂支撐結構的立桿連接,管狀件的第二端上設置有通孔,傳壓件40穿過通孔與管狀件連接,且傳壓件40位置可調(diào)節(jié)地設置在管狀件上。此外,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還包括鎖緊件,管狀件與傳壓件40通過鎖緊件鎖緊。
可選地,鎖緊件為兩個螺母,兩個螺母分別位于管狀件的上下兩側(cè)。
具體地,傳壓件40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連接的第二端上設置有螺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二端設置有通孔。當傳壓件40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進行裝配時,傳壓件40的第二端從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二端上的通孔穿出,之后在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上下表面上分別安裝螺母,從而實現(xiàn)傳壓件40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連接。同時,二者的上述連接方式使得用戶能夠更加方便的調(diào)節(jié)傳壓件40的傳壓長度,以滿足不同的測量要求。
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滿堂支撐結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包括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為上述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機構,其中,沉降監(jiān)測方法包括步驟s1、步驟s2及步驟s3。其中,
步驟s1: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上端和下端均設置有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與解調(diào)儀30連接。
步驟s2:部分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沉降差值△ω1,部分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不均勻沉降值△ω2。
步驟s3:將沉降差值△ω1與預設標準沉降值ω1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是否會發(fā)生壓塌。
在本實施例中,多個光柵光纖應變傳感組件10與解調(diào)儀30連接,部分光柵光纖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滿堂支撐結構20的沉降差值△ω1,部分光柵光纖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不均勻沉降值△ω2。這樣,工作人員通過比較沉降差值△ω1與預設標準沉降值ω1,則可得出本實施例中的滿堂支撐結構20是否會發(fā)生壓塌,從而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不能夠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20是否會發(fā)生壓塌或者不均勻沉降的問題。在上述過程中,光柵光纖應變傳感組件10與解調(diào)儀30能夠?qū)M堂支撐結構20進行實時監(jiān)測,從而避免滿堂支撐結構20發(fā)生壓塌或者不均勻沉降,提高滿堂支撐結構20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
可選地,在步驟s1中,至少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處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立桿上。至少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與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的距離相等。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在滿堂支撐結構20上設置有六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其中,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上端安裝有三個與其頂部模板80距離相等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下端安裝有三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且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立桿上設置有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側(cè)立桿和右側(cè)立桿上均設置有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上述設置使得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位置布置更加合理,使得其對滿堂支撐結構20壓塌或者不均勻沉降的監(jiān)測更加準確。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在步驟s2中,處于同一立桿上的不同高度的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沉降差值△ω1;處于不同立桿的同一高度上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共同用于檢測不均勻沉降值△ω2。
具體地,在豎直方向上,根據(jù)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下端的三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能夠監(jiān)測出滿堂支撐結構20的絕對沉降值。同時,若同一立桿上的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沉降差值△ω1不為零,則該立桿自身沉降值即為沉降差值△ω1,若同一立桿上的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沉降差值△ω1為零,則該立桿未發(fā)生沉降。
具體地,在同一高度上,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上端的三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分別監(jiān)測出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中、右端的沉降值,若上述三個沉降值之差(不均勻沉降值△ω2)均為零,則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未發(fā)生不均勻沉降;若上述三個沉降值之差(不均勻沉降值△ω2)不為零,則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發(fā)生了不均勻沉降,需要進行整平操作。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在步驟s3中,當沉降差值△ω1大于預設標準沉降值ω1時,滿堂支撐結構20會發(fā)生壓塌;或當沉降差值△ω1小于或等于預設標準沉降值ω1時,滿堂支撐結構20不會發(fā)生壓塌。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步驟s1包括步驟s11。步驟s11為: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垂直于立桿設置,且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一端與立桿連接,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二端向遠離立桿的方向伸出,傳壓件40的第一端與頂部模板80或地基90連接,傳壓件40的第二端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第二端連接以根據(jù)頂部模板80或地基90的變形對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施壓。
可選地,地基90為相對穩(wěn)定的巖土層,作為滿堂支撐結構20的底部基準面,以保證傳壓件40的初始豎直位移為零。通過傳壓件40將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及地基90的變形傳遞至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從而確保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能夠?qū)敳磕0?0及地基90的變形進行實時監(jiān)測。
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步驟s1包括在步驟s11之前的步驟s10。步驟s10為: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上端的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連接在解調(diào)儀30的一個通道上,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下端的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連接在解調(diào)儀30的另一個通道上。解調(diào)儀30的一個通道上能夠連接多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并檢測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測量值。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步驟s3包括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水平度的方法:與頂部模板80連接且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最外側(cè)的兩個立桿上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頂部不水平值△ω3,將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與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是否不水平。
具體地,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側(cè)立桿上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和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右側(cè)立桿上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值作差得出頂部不水平值△ω3,再將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與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是否不水平。當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超出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時需要對頂部模板80進行整平操作,從而提高滿堂支撐結構20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保障人身安全。
如圖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中,步驟s3包括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所處的地面水平度的方法:與地基90連接且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最外側(cè)的兩個立桿上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用于檢測地面不水平值△ω4,將地面不水平差值△ω4與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所處的地基90是否不水平。
具體地,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側(cè)立桿下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和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右側(cè)立桿下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值作差得出地面不水平值△ω4,再將地面不水平值△ω4與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進行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所處的地基90是否不水平。當?shù)孛娌凰街怠鳓?超出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時需要對滿堂支撐結構20所處的地基90進行整平操作,從而提高滿堂支撐結構20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保障人身安全。
本實施例中的沉降監(jiān)測方法的監(jiān)測原理如下:
具體地,在監(jiān)測過程中,滿堂支撐結構的頂部模板80的變形通過傳壓件40傳遞至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并使得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波長發(fā)生變化,同時,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下端的地基90通過輔助錨桿50及傳壓件40將其變形傳遞至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并使得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波長發(fā)生變化,解調(diào)儀30對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光波、光譜進行分析,從而得出滿堂支撐結構20的變形,再計算得出滿堂支撐結構20的撓度變化,即滿堂支撐結構20的沉降值。
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立桿上的不同高度處的兩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沉降差值△ω1與預設標準沉降值ω1作比較,從而實時監(jiān)測滿堂支撐結構是否會發(fā)生壓塌。
在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高度上,滿堂支撐結構20的上端的三個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值作差得出不均勻沉降值△ω2,以確定所述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是否發(fā)生不均勻沉降,若是發(fā)生不均勻沉降,則需要對頂部模板80進行整平操作。
在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高度上,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側(cè)立桿上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和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右側(cè)立桿上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值作差得出頂部不水平值△ω3,再將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與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作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的頂部模板80是否不水平。當頂部不水平差值△ω3超出頂部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3時需要對頂部模板80進行整平操作,
在滿堂支撐結構20的同一高度上,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左側(cè)立桿下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和位于滿堂支撐結構20的右側(cè)立桿下端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10的監(jiān)測值作差得出地面不水平值△ω4,再將地面不水平值△ω4與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作比較,以確定滿堂支撐結構20所處的地基90是否不水平。當?shù)孛娌凰街怠鳓?超出地面預設安全水平差值ω4時需要對滿堂支撐結構20所處的地基90進行整平操作,從而提高滿堂支撐結構20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保障人身安全。
從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發(fā)明上述的實施例實現(xiàn)了如下技術效果:
在本申請中,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的第一端與被監(jiān)測件連接,從而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固定在被監(jiān)測件上。傳壓件與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及地基或被監(jiān)測件的頂部均連接,則能夠?qū)⒌鼗虮槐O(jiān)測件的頂部的變形傳遞給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同時,光纖光柵應變傳感組件與解調(diào)儀連接,從而實時監(jiān)測被監(jiān)測件的變形量,提高被監(jiān)測件的使用安全系數(shù)。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詞如“前、后、上、下、左、右”、“橫向、豎向、垂直、水平”和“頂、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通常是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這些方位詞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制;方位詞“內(nèi)、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nèi)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zhuǎn)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僅僅是為了便于對相應零部件進行區(qū)別,如沒有另行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含義,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制。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