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充放電機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裝置與充放電機相連,用于控制充放電機對鉛蓄電池的修復過程;所述修復過程包括:在充電過程中至少設置兩段不同強度的電流,并在充電過程的中期至少間隔設置一次放電過程;而且充放電過程無論設置多少次充電和放電,充電量和放電量合計的剩充電量額定,該額定剩充電量的取值范圍為1.5~3.0C/Ah。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所控制的修復過程還包括:在起始充電之前設置深放電,所述深放電的放電深度達到用≤0.1C/A電流放電至鉛蓄電池兩端電壓≤1.0V/單格平均;其中,
所述深放電采用下列任意一種方法實現(xiàn):一階段恒流放電法、多階段恒流放電法以及非穩(wěn)恒電流放電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所控制的修復過程還包括:在充電結束之后設置容量檢驗放電,所述容量檢驗的放電電流強度由鉛蓄電池的行業(yè)技術檢驗標準確定。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所控制的充電過程為分階段充電,所述分階段充電過程包括充電前期的恒定電流充電和充電后期的分階降流充電,以及包括在充電過程中選擇設置電流強度的大小交替變換或/和充電電流強度為0的靜置過程。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充電過程中期所設置的放電過程中,每次連續(xù)放電的額定電量取值范圍為0.01~0.5C/Ah,放電的電流強度取值范圍為0.05~3.0C/A。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為獨立于充放電機的裝置,其包括:微處理器(1a)、外圍電路(1b)和串聯(lián)通信接口(1c);其中,所述串聯(lián)通信接口(1c)與外圍電路(1b)都連接在所述微處理器(1a)上,該控制裝置通過所述串聯(lián)通信接口(1c)與充放電機的控制部分相連接;所述的外圍電路(1b)包括所述控制裝置的電源電路;所述控制裝置的微處理器(1a)的內部固化存貯對充放電機的控制邏輯,所述的控制邏輯包括:充電或放電的電流強度、時間順序和額定充電量。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基于已有充放電機的控制模塊(1)實現(xiàn),包括以下實現(xiàn)方式:
通過與已有充放電機的控制模塊(1)實行一體化設計;或通過附加設計一個操作界面,操縱已有充放電機的控制模塊的預編程序。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溫度傳感器(5),溫度傳感器(5)設置在所述控制裝置的外殼外部,其信號端連接所述微處理器(1a)或通過外圍電路(1b)連接所述微處理器(1a)的溫度監(jiān)測輸入端;所述溫度傳感器(5)向所述的微處理器(1a)輸入外部環(huán)境溫度的數(shù)據(jù),控制裝置根據(jù)該溫度數(shù)據(jù)控制充放電機實現(xiàn)對鉛蓄電池補償充電量。
9.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顯示裝置(7),所述顯示裝置(7)的信號輸入端連接所述微處理器(1a)或通過外圍電路(1b)連接所述微處理器(1a)的信號顯示控制端;所述顯示裝置(7)用于顯示充放電機的狀態(tài)信息;所述的顯示裝置(7)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數(shù)碼顯示或色燈顯示;所述顯示裝置獨立設置,或將其部分功能或全部功能與充放電機的顯示裝置一體化集成,包括與充放電機的配位電腦的顯示裝置一體化集成。
10.一種充放電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充電模塊(3)、至少一個放電模塊(2)和控制模塊(1),所述的充放電機還至少配置一套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所述充電模塊(3)與放電模塊(2)分別連接所述的控制模塊(1),使用時所述充電模塊(3)與放電模塊(2)的電源輸出端分別連接外部待修復的鉛蓄電池(6)的兩端,所述的控制模塊(1)在所述控制裝置的控制下實現(xiàn)對外部待修復蓄電池(6)的修復充放電過程。
11.基于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所實現(xiàn)的對充放電機的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
步驟1)、對待修復的鉛蓄電池(6)做深放電,所述深放電的放電深度達到用≤0.1C/A電流放電至待修復鉛鉛蓄電池(6)兩端電壓≤1.0V/單格平均;
步驟2)、深放電結束后,開始分階段充電過程,在所述分階段充電過程中至少設置兩段不同強度的電流,并在充電過程的中期至少間隔設置一次放電過程;而且充放電過程無論設置多少次充電和放電,充電量和放電量合計的剩充電量額定,該額定剩充電量的取值范圍為1.5~3.0C/Ah;其中,在分階段充電過程中期所設置的放電過程中,每次連續(xù)放電的額定電量取值范圍為0.01~0.5C/Ah,放電的電流強度取值范圍為0.05~1.0C/A;
步驟3)、在分階段充電結束之后設置對鉛蓄電池容量檢驗的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