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具體涉及一種廣播耳機,屬于電聲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耳機,其主要功能是接收并播放音頻信息,在戶外運動時,需要配備相應的電子設備方可實現(xiàn)耳機的功能,無法單獨使用,因此,我們提出一種廣播耳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xiàn)有的缺陷,提供一種廣播耳機,通過設置廣播頻段接收裝置和廣播信號處理裝置,配合調(diào)頻鍵的設置,可接收和調(diào)節(jié)來自電臺的無線電波,使其具備廣播功能,通過設置藍牙信號傳輸裝置,可與手機等電子設備無線連接,進行音頻傳輸,可通過控制按鈕和顯示屏進行控制,簡便的操作該設備,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廣播耳機,包括左殼和右殼,所述左殼和右殼頂部均通過支架固定連接,所述左殼一側(cè)設有顯示屏,所述顯示屏底部設有控制按鈕,所述左殼頂部設有廣播頻段接收裝置,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一側(cè)設有調(diào)頻鍵,所述左殼底部設有麥克風,所述左殼和右殼相向位置均設有擴音器,所述左殼內(nèi)部設有控制主板,所述控制主板一側(cè)分別設有微控制器和藍牙信號傳輸裝置,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內(nèi)部設有廣播信號處理裝置,所述右殼內(nèi)部設有蓄電池,所述右殼底部設有USB充電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控制主板分別與微控制器和藍牙信號傳輸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與廣播信號處理裝置電接,所述廣播信號處理裝置與控制主板電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控制主板分別與左殼和右殼內(nèi)部的擴音器電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蓄電池分別與USB充電口和控制主板電接。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種廣播耳機,通過設置廣播頻段接收裝置和廣播信號處理裝置,配合調(diào)頻鍵的設置,可接收和調(diào)節(jié)來自電臺的無線電波,使其具備廣播功能,通過設置藍牙信號傳輸裝置,可與手機等電子設備無線連接,進行音頻傳輸,可通過控制按鈕和顯示屏進行控制,簡便的操作該設備。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gòu)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gòu)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廣播耳機整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廣播耳機左、右殼截面圖;
圖中標號:1、左殼;2、右殼;3、支架;4、顯示屏;5、控制按鈕;6、麥克風;7、USB充電口;8、播頻段接收裝置;9、調(diào)頻鍵;10、控制主板;11、微控制器;12、藍牙信號傳輸裝置;13、擴音器;14、廣播信號處理裝置;15、蓄電池。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一種廣播耳機,包括左殼1和右殼2,所述左殼1和右殼2頂部均通過支架3固定連接,所述左殼1一側(cè)設有顯示屏4,所述顯示屏4底部設有控制按鈕5,所述左殼1頂部設有廣播頻段接收裝置8,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8一側(cè)設有調(diào)頻鍵9,所述左殼1底部設有麥克風6,所述左殼1和右殼2相向位置均設有擴音器13,所述左殼1內(nèi)部設有控制主板10,所述控制主板10一側(cè)分別設有微控制器11和藍牙信號傳輸裝置12,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8內(nèi)部設有廣播信號處理裝置14,所述右殼2內(nèi)部設有蓄電池15,所述右殼2底部設有USB充電口7。
所述控制主板10分別與微控制器11和藍牙信號傳輸裝置12,所述廣播頻段接收裝置8與廣播信號處理裝置14電接,所述廣播信號處理裝置14與控制主板10電接,所述控制主板10分別與左殼1和右殼2內(nèi)部的擴音器13電接,所述蓄電池15分別與USB充電口7和控制主板10電接。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廣播耳機,工作時,通過設置廣播頻段接收裝置和廣播信號處理裝置,配合調(diào)頻鍵的設置,可接收和調(diào)節(jié)來自電臺的無線電波,使其具備廣播功能,通過設置藍牙信號傳輸裝置,可與手機等電子設備無線連接,進行音頻傳輸,廣播信號處理裝置和藍牙信號傳輸裝置所接收到的信息由微控制器處理后,可通過控制按鈕和顯示屏進行控制,由擴音器播放,該設備操作簡便,可實現(xiàn)耳機的多功能用途,適宜推廣使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